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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湖南省第五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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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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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五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征稿启事
    (2011年9月30日截稿)
    今年是省书协倡导学哲学、讲哲学、用哲学,用哲学思想指导书法学习与创作的“哲学年”。为了弘扬湖湘文化,打造书法湘军,不断发现和推出我省书坛新人新作,壮大书法队伍规模与力量,持续推进我省书法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与繁荣,经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决定,将于今年举办湖南省第五届书法篆刻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非省书协会员公民,均可参与创作投稿。
    三、投稿要求
    1、投稿方式:分集体投稿和个人投稿两种,以集体投稿为主。各团体会员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书法艺术学习与创作活动,发现推荐新人,如条件允许,可先自行组织评审展出,再择优送省展出。
    2、集体投稿要求:市州各团体会员不少50件,省直机关与企业各团体会员不少于25件,省书协各委员不少于10件。由各协会、委员会负责人抓好落实。
    3、书法、篆刻投稿作品,每人只允许投稿不超过1件。
    4、创作内容以古今诗文为主,也可自撰内容,须健康向上,雅俗共赏。
    5、书法作品书体形式不限,规格最大不超过6尺整宣,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印屏最大规格不超过4尺对开条幅。
    6、作品不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电话号码。个人投稿请在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集体投稿单位另须列表登记作者作品相关信息。
    7、对经评选入展后的作品,主办方将及时向作者发出通知,并视其作品适当收取入展作品装裱及作品集编辑印刷费等。未能按时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对入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 者;对落选作品,均不予退稿。
    四、作品评选与展览
    由省书协制定评审细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入展,拟于今年10月第八届湖湘书法艺术月期间在长沙展出。
    五、获奖、入展作者待遇
    1、主办方在展览开幕时赠送入展作品集2册,凭身份证领取并颁发入展证书。未来领取作品集和证书者,由各协会、委员会负责人代领。
    2、凡入选本次展览者,即可加入湖南省书协。
    六、截稿评审、出版、展出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拟在10月上旬评审;10月底出版,11月初在长沙展出。
    各市州书协及其他团体会员、省书协各专业委员会必须于9月30日前完成集体投稿作品征集,并交至省书协办公室。
    七、投稿地址:
    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办公室。邮编:410001(请在作品信封上注明“新人新作展”字样)。
    八、联系电话:
    省书协办公室电话:0731-84141858  84582633
    九、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启事的各项规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2011年8月12日
发表于 2011-8-30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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