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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丁语

九九中秋《共谋发展》陕西社会各界名流大型书画赏月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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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陕西社会各界名流大型书画赏月笔会
    苍天造就才子根,敢与子建八斗匀。
    青灯常伴苦耕夜,黄卷甘随译经人。
    信口词章称妙构,秋实岁月远红尘。
    放怀但抱如椽笔,古调自弹少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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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沉稳
(1)不要随便显露你的情绪。
(2)不要逢人就诉说你的困难和遭遇。
(3)在征询别人的意见之前,自己先思考,但不要先讲。
(4)不要一有机会就唠叨你的不满。
(5)重要的决定尽量有别人商量,最好隔一天再发布。
(6)讲话不要有任何的慌张,走路也是。
二:细心
(1)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常思考它们的因果关系。
(2)对做不到位的执行问题,要发掘它们的根本症结。
(3)对习以为常的做事方法,要有改进或优化的建议。
(4)做什么事情都要养成有条不紊和井然有序的习惯。
(5)经常去找几个别人看不出来的毛病或弊端。
(6)自己要随时随地对有所不足的地方补位。
三:胆识
(1)不要常用缺乏自信的词句
(2)不要常常反悔,轻易推翻已经决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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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审美能力在很大成度上还取决于一个人的文化水平和道德教养。审美是一种精神体操,它能是我们的精神面貌发生变化,促进心灵正直,心地纯洁,情感端正,信念正确。如果说,美在向往它的人心里比在看到它的人眼里更能放出明亮光彩的话,那麽审美则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的源泉。蔡元培说的更直接;“审美观念是随着修养而进步的,修养越深,审美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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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被尘封的故事太多,再次回眸,却已经悄然逝去。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绿,燕子冬去春来,花儿开了又谢...春去秋来谁也不为谁而停留,多么干净、彻底、明了。  
   哦,也许,淡忘一个人很快,也许很慢,慢的需要一辈子的时间。快的似乎就在瞬间。  
    停留在梦中的康桥是否别来无恙?漫步在西方象牙塔下的足迹是否依旧?那落在肩上的法国梧桐落下的瞬间是否依然记得?那个吹箫人那悠扬凄凉的红楼梦的曲子在你的脑海中有没有再次泛起?被时间打上烙印?那个烟雨蒙蒙的长安是否还依然晃如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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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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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江苏悦达集团
        中国书法家协会艺术发展中心
        北京锦龙堂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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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作品

        1、投稿

        (1)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六尺以内,一律为竖式。册页、长卷作品请勿装裱。

        (2)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寄篆刻原石2件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

        2、范围:年满18岁以上50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3、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凡需退稿的,每件作品在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80元退稿费(其中含保险费5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展出结束后要求汇款退稿的,限于人力,不再办理。入展作品不退稿,由承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退还作者。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作品名称、材质,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退稿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2、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2年3月份举行;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定于2012年5月28日举行,展出作品400件左右(其中包括20件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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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出版

        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8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800元(均为税后)。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作品、入展作品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11年12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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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北京西城区琉璃厂西街55号二楼锦龙堂

        收稿人:马兆余   电话:010-63038460  13121865266

        邮编:100052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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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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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灯常伴苦耕夜,黄卷甘随译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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