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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辩论会】二月之辩:书法学习先“博”后“专”?还是先“专”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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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12-2-4 15:17 编辑

【公社辩论会】

二月之辩:

书法学习先“博”后“专”?还是先“专”后“博”?





编者按:
在书坛一直盛行这样一种书法,那就是书法不是独立的艺术,是需要多方面知识来“涵养”的。

书法固然不是独立的,如果是独立的,没有文字,书法没有根基;没有美学,书法没有审美;没有历史学,书法没有书史;没有文学,书法则没有赖以生存的沃土。如此看来书法是多方面修养“兼得”而来的大艺术。这一观点应该为大家所共识。所以在很多高校的书法专业二级学院分配中,有的划入美术学院,有的划入文学院。除此之外,在书法专业的课程设置中,也涵盖了文字学、美学、文学、美术史等课程,无疑是在无形中灌输书法的大艺术概念。书法需要其它门类知识来“滋养”,如果没有其它知识,书法可能就真正是“形”的艺术了。如此概念的形式,就涉及了书法学习的“博学”与“专攻”的关系了。

所谓“博学”,就是指书法的大门类应该更加宽泛,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兼修文字学、史学、文学、美学等相通的学术知识。记得在一次研讨会上,有一位学者曾在阐述自己的论文前高调踢提出:如果没有十年以上的文学知识、美学知识做铺垫,不要提笔写字。此话一出,不禁让在场的人心惊胆寒,惊悚万分。当然此话夸大的成分很是超乎常人所想,但是说的也不是不无道理,在书法的学习过程中如果加强多学科的学习,肯定会使本门艺术门类更加丰富。比如在篆书学习中通晓“六书”,旁涉《说文解字》、《康熙字典》等工具书,且对古文字有更深的理解,那么篆书的文字关就迎刃而解。在书法的学习过程中加强美学的训练,那么在临摹中会极其关照空间的变化,章法的布白。等等问题,其实跟书法都会产生必然的联系。如此说来,在书法的学习中“博学”就必不可少了。书法的“专攻”则是对书法的本体进行深入的学习。书法的本体无非涉及到临摹与创作,也可以说是字法、结构、章法的处理关系。从临摹到创作,都应该在书法的本体上下功夫。


书法的学习应该先“博学”后“专攻”?还是先“专攻”后“博学”?先“专攻”有利于在之后的书法“博学”过程中奠定书法的本体知识体系,为“博学”提供基本的本体架构。如先“博学”后再进行专攻训练,则会使自己在书法的学习中懂得各种知识,通晓书法的门径。关于这一话题,欢迎大家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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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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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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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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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欲其博也先专,与其肆也宁谨,由谨而专,自专而博,规矩通审,志气和平,寝食不忘,心手无厌,虽未必入正宗,端越乎名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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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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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专而博是正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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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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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专一家而后涉猎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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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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