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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馆:关于举办“第三届云南省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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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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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文化馆及有关单位:
云南省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于2010年、2011年成功举办了两届,得到我省书画专家及艺教工作者的赞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继续激励广大青少年儿童书画艺术兴趣,启迪书画新人,推动素质教育发展,给我省广大青少年儿童美术书法爱好者提供展示自我和艺术交流的平台,云南省文化馆、云南群众文化学会将于2012年8月在昆明举办第三届云南省青少年美术书法作品展览,现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云南省文化馆
云南省群众文化学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文化馆美术书法摄影部
二、活动主题
    歌颂伟大祖国   共建美好家园
三、征稿对象
云南省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均可参加 。
重点是:
1、全省各文化馆美术书法老师所辅导的学生;
2、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美术书法老师所辅导的学生;
3、全省热爱美术书法的青少年学生;
4、全省热爱美术书法的广大农民工子女及特教学生。
本次活动分4个组别进行评奖:
1、幼儿组:年龄在6周岁以下(含6周岁);
2、儿童组:年龄在7周岁至10周岁(含10周岁);
3、少儿组:年龄在11周岁至15周岁(含15周岁);4、青少年组: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
四、作品种类
1、美术类:国画、油画、水粉(彩)画、蜡笔画、吹画、版画、素描、速写、漫画 、电脑美术等各种技法、风格、材质的美术作品。
    2、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不含铅笔书法)、篆刻作品(行、草、篆请附释文)。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需紧扣主题,歌颂祖国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幸福美好,展示青少年儿童积极向上、追求美好生活的时代精神。不限题材、形式、技法、风格、颜料、材质,鼓励创新。必须是作者个人独立完成,不允许他人代笔或加工,如有作伪,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原作无需装裱,国画、书法作品不得超四尺宣纸,其它作品尺寸不得超过80cmx60cm。
    3、将“作品参赛卡”(表二)填写后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易于辨认。
    4、10人以上属集体参赛(包括10人),参展的单位或集体、每位辅导教师填一张参赛登记表(表一、表三),统一由所在州、市、县文化馆或艺术教育机构推荐报送。参赛者可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每项限投一幅作品,每幅作品限一位辅导教师,如填写多位教师以第一位为准。
5、参赛作品在展览后统一退稿。组委会对全部参评作品具有展览、宣传、出版等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此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6、每件作品收取参评通联费25元(其中10元作为初评费)。昆明地区直接交到省文化馆,其他地区请通过邮局汇款。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每项艺术门类作品均设立金奖(5%)、银奖(10%)、铜奖(15%)、优秀奖(30%)等四个奖项,以鼓励为主,各奖项按参赛总数比例评出,凡参与活动者均发入选证。
2、展览设组织奖:
(1)组织金奖:组织参与作品在100件以上,
(2)组织银奖:组织参与作品在80件以上,
(3)组织铜奖:组织参与作品在50件以上,
(4)优秀组织奖:组织参与作品在20件以上,
3、辅导老师设立辅导奖:
(1)辅导金奖:辅导学生有5人以上获金奖
(2)辅导银奖:辅导学生有3人获金奖
(3)辅导铜奖:辅导学生有1人获金奖
七、评奖细则
由主办方聘请我省著名书画家、青少年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书法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1、评奖标准:评选标准涉及地区、民族、作品种类及年龄段等因素,美术作品考虑选题、创意、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书法作品考虑美观性、传承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2、评奖细则:
(1)美术评审标准:创意(30%)、用色(25%)、构图(25%)、技巧(20%);
(2)书法评审标准: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3)组织奖、辅导奖评选标准:领导(老师)重视(10%)、计划严密(10%)、参与面广(30%)、按时上报(20%)、获奖率高(30%)。                  
八、获奖作品颁奖及展览安排
1、获奖作品及组织奖、辅导奖由主办单位颁发省级获奖证书。
2、获奖作品拟定于2012年8月在云南省文化馆展厅展出。
九、作品征集时间及邮局汇款地址:
截稿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收件人及汇款地址:
(邮编650118)昆明市人民西路356号云南省文化馆美术书法摄影部崔伊纳老师(收)。
联系人:王老师:13888001399   0871-8336760
            崔老师:15368091275
电子信箱:471932863@qq.com
云南省文化馆            
云南省群众文化学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发表于 2012-6-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抢沙发!{:1_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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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5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书法老师可以考虑组织、辅导学生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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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代的成长,是书法工作者的责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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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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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5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收参赛费的学生作品展、比赛我是不组织学生参加的!收了学生的钱很麻烦!家长以为是老师装进腰包里了!一家之言!
[b]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管版主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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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组织了10名10岁一下的小朋友参加。这里的家长开始重视书法教育了。我怕出问题给家长看文件,那样就一点不怕家长说我把钱装自己的腰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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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广南县的培训班还没有办起来,不过,收钱的,我们基本上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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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3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10岁小儿收到300元收藏费,兴奋了。说是证书国庆节前快递寄出,祝贺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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