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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原创性——《中国书画》杂志面向广大网友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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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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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原创性% s0 J" C, P5 K4 d
《中国书画》杂志面向广大网友征稿


) z, V% X  \% c尊敬的各位网友:, f& D8 D1 k, ]. R
6 d3 d" [/ S, f; H) d7 a- |( H
您好!《中国书画》杂志是由经济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融学术性、知识性、鉴赏性、收藏性和可读性为一体。杂志设有“论坛”栏目,主要致力于对当下书画篆刻界备受关注的话题展开讨论,是本刊读者最喜爱的栏目之一。
; T2 L4 P1 Z9 x: Z5 \% M" ]% x' I《中国书画》杂志2012年第7期 “论坛”栏目发表了“书法的原创性”专题,现拟就“书法的原创性”继续做进一步的讨论,诚约诸位网友参与讨论!- q7 e8 I) P: U6 R8 n2 m9 H

" r7 D: W7 n! c/ p* G( j6 N, A1.网友请跟帖发表自己的见解,或将文章电子稿发送到编辑部邮箱。
& B4 E' {% D# H, E  s6 e3 W- U) U, L, ` , s1 \& a/ R8 C  S+ k2 L- D- N* N
要求:5 }) M) b9 U+ l* |
跟帖或文章1000字以内。
7 J: c" d3 A, H) A+ f3 L; s文章为作者原创,且未发表。& k6 H& \7 t# e
欢迎针对论坛话题展开各个角度的讨论。
1 G* w3 A7 O3 }: D" |欢迎有真知灼见的文章。
5 T, h/ A! P+ O; k0 D' H

9 n0 `$ k4 Z# C2 `' V9 @% D2.选择部分网友回帖刊登于《中国书画》杂志 “论坛”;请提供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包括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以便刊登、寄奉样书。
, G) p: s0 Y, Z3 l0 b. {; E* g7 }5 O6 r
4 I9 H5 G& O6 q3.截稿时间:7月25日。' Q- M; b1 p" G

% g- T  h3 w! v2 d. b: H8 A6 |
《中国书画》杂志
' ^/ Y# x9 `9 T4 h# l2012 年 7月 11 日$ B+ }! V1 O) h5 |0 T( E
联系电话:010-63560706  
7 s. q% a, n8 j' x) dE - mail:
zgshzz@126. com
. M" G4 t* P! P地址:100142  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恩济大厦B座4层中国书画杂志社


+ w; N: J* z, a" h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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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贺进 于 2012-7-12 13:23 编辑 3 v7 M- C: t8 J: X$ [

附:关于“书法原创性”的讨论

" @5 N$ F, k* x) {/ X* A3 d
◇ 时   间:2012年6月20日

◇ 学术主持:  张   公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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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公者(《中国书画》杂志副总编辑,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6 S2 I0 E5 s1 H# ]6 ~
" Q4 y, @% J) k2 ]% J

# y4 g& R+ `( V3 L沈鹏先生在中国国家画院教学中提出“宏扬原创,尊重个性;书内书外,艺道并进”的教学方针。沈先生对此问题的提出不仅仅是针对在国家画院工作室学习的同学,对当代书坛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以我的理解,关于“书法的原创性”是当代书坛存在的一个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今日之书坛,或以摹古为时尚,出现拼字、拼贴等书法“创作”;或以所谓个性风格标榜创新,言为书法先锋,实则悖离书法本体。因而,对此问题的讨论,有其时代意义。我们也希望各位专家、书界同仁能参与到此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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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 e8 t# @9 m* \曾来德(中国国家画院书法篆刻院执行院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5 S9 I8 d7 d" ]8 d0 K" z" r9 X
1 a# [- y/ r2 u

# }$ c2 N/ D3 I/ U( |; B沈鹏先生在国家画院开班讲学,无疑是书坛的一件盛事。沈先生站在书法本体的立场,结合当前实际,以发展的眼光,明确提出“宏扬原创,尊重个性;书内书外,艺道并进”的十六字教学方针,在书法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单就“原创性”这一问题,业界对其论述就已成博论,但相信对它的解读将永远无法穷尽。
3 R" j9 h) [% t作为国家画院沈鹏工作室的执行导师,我有幸辅助先生教学,感触很多。现就其“十六字方针”中的“原创性”谈谈自己的体会。
! U" s# v& r! ?, j一、“原创性”是“十六字方针”的统领性主张,是其核心和活的灵魂。
, y4 |- ?0 c) Y+ y二、“原创性”这一理念是沈鹏先生在2002年中国书协培训中心授课时提出的“转变思想、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持之以恒”教学意见基础上的丰实和发展。& C* P3 _; B: e! R
三、沈鹏先生对“原创性”的阐释具体而深入,总体说来,就是要在整合前人传统的基础上,调动自己潜意识深处的积极因素,把我们的意识提到独立的个性这样一个高度进行创作的艺术素质。5 ]5 [7 U' M5 D  U+ N
四、“原创性”以传统到现代为线索,贯穿了继承与创新,打通了书内与书外。根本方法是“内”“外”兼修,由“艺”进“道”,核心是“融通”,最终目的是艺道并进,永恒发展。/ e9 N$ d2 C2 F& G
以“原创性”为核心的“十六字方针”从教学的理念提出,但又超越了教学的层面,回到书法的家园,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宏扬原创”对坚持书法的本体性,对书法的内外吸取与融通和社会效用的发挥及多元化发展等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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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0 b# F( W* H# M) g. r" P- ^
黄惇(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国务院艺术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 I+ o8 U* W5 h7 v; _

8 ^. o2 q6 Q, z. R) J' J# {6 ]3 C) H% w
所谓原创性大约是独具个人特质的,否则何谈“原”和“创”?但书法又特具传承性和程式,受汉字、经典书法、字体特征、工具材料等等制约,所谓“带着脚镣跳舞”,所谓“随心所欲而不逾矩”,那就是书法的原创部分,也是许多类似传统艺术的原创特点。当然没有能力驾驭好规矩和随心所欲二者关系的人,说能有原创,大约也是创得没有价值的。
) h3 o1 D1 A3 o5 }1 K因此书法原创性,我以为不可理解为“前无古人”的创造,书法的“原创”几乎不可能是“革命”。在其形式美上,有一点点突破,形成风格、个性语言,就可为“原创”了。当然还是老话,这里所言风格并不唯一指向新,新的不一定是美的,新的也不一定具有延伸性、开通性,甚至都谈不上昙花一现,因为有些创新连“花”都称不上。中国人的书法既极具丰富的表现力,可以从任何层面上去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又是以前人的积淀为基础的。中国人讲借古开今、入古出新,没有这个“古”字不行。欲想以今开新、以新出新,违背这门艺术的基本规律,没有不失败的。我所言书法请勿与现代艺术挂钩,现代艺术可以利用书法元素去创作,可以用其它工具、材料,可以没有认识的汉字,可以制作,可以五颜六色,但已不是书法艺术,而是另一种艺术形式。
3 J, c8 M% s* ]书法的表现大约最具中国艺术的特质,企图用西方艺术理论去阐释书法者,往往陷入困境。例如书写自作诗文、自作题跋,在西方艺术理论中往往不视其为书法内容的一部分,而会说成是文学的内容,因此将它定位于书写的素材。但自作诗文或属于书写者自己的文字,如信函、便条等,却以书法承载了作者个人特质的信息,这样的信息最后成为书法作者特质表现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以中国传统书法观看,这是原创的组成部分。如果承认中国书法中的这一现象,那么当代书家在社会生活环境改变的今天,这样的原创应该呼唤回归。即便已经不是生活中的常态,作为书法家也应尽量在书法艺术作品中自觉地去追求,否则随着社会书写方式的改变,随着书法家传统文化知识结构改变,可能使书法艺术完全丧失这一部分特质。书法是书写汉字之美,汉字是中国人表达思想、情感的语言载体,因而书法不仅是美的,也是有思想感情的。中国古代的经典作品无论《兰亭》、《丧乱》,也无论《祭侄文稿》、《寒食诗帖》不胜枚举,都是喜怒哀乐、无聊不平、有动于衷、一寓于书的表现,我以为这些都可以称之为书法的原创部分。
2 S" r3 w, q" u2 d当然苏字不同于米字,董字不同于赵字,各在历史上光泽熠熠,分析其用笔、结字、章法既有共性,又具有个性,这不同之处当也是原创部分。
5 T, t: n" ]( ~8 }2 X原创性在书法上的体现既有表面的,也有深层次,二者不可偏废,又需要结合的很好。今天的书法展往往追求形式特征的独特,所谓展厅效应,可以抓眼球,但往往不能耐看和细玩。形式和流行的特征,看多了就审美疲劳,于是又玩新花样。难怪观众以为全国书展好拼贴,好色,这也难矣。三十年前,日本二十人书道展在北京、南京等地展出,中国书家大吃一惊,二十人各具风格。以后多去日本了解,看他们的书法图录,感觉变了,因往往一册图录,竟似一人所写,了无新意。今天的中国书展也如同日本一样,这是现代展览带来的弊端。所以展览的设计者,可否跳出牢笼,多设计一些类似日本二十人展的特质,因为对于许多有才华的青年书家来说,应该知道他们需要的原创性究竟是什么。至于跟风、流行,古来如此,只不过今日是信息时代,跟得更快流行得更风靡而已,不必大惊小怪,这种时代特征也就成了各领风骚一两天。我们需要提倡的,是让更多的书者知道原创的意义,原创的内涵,而不是在嘉年华式的书法展览中混个脸熟,更不是以恶劣低俗的作品骗人钱财。
, z! @4 h1 v8 |沈鹏先生提出书法原创性命题,我未能当面求教,只能以私见说些感想,其中观点亦不成逻辑,供批评用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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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 u, z9 H5 V% U1 D陈振濂(浙江大学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 F& G8 [) @8 X3 j2 G
7 J+ Y6 A" b5 n  l& j! X* \

2 |- m1 d  h! B3 g与其他艺术门类相比,书法是最缺乏原创意识的。这是因为:
$ K; E5 v4 ^8 g& `. u一、书法本起于实用书写,实用讲求便捷而多取重复与习惯。书写方式越有固定习惯,自然就越有方便快捷之利。原创性要求对实用书写而言,必然是多余的蛇足。
0 Q! O" b8 y6 M9 _) S2 T二、书法在技术上依仗于书写习惯,因此要它追求创新则极难,因为习惯不可能每天改变,习惯由重复而来,故尔书法家即使想追求艺术上的原创性,在艺术表现上亦难以跨越种种障碍,视习惯为当然,因循已有和不断重复被当作书法技巧锤炼的必须过程,而具有相当的合法性。这对作为艺术的书法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8 r* D- R! e% x' z% Q4 n也正因为如此,书法作为艺术反而更需要强调原创性。因为如没有有意识地提倡,书法完全可能坠入因袭懒惰的窠臼中不思进取还自以为是。并不是所有书法家都理所当然称得起艺术家的。一个书法家如果愿意以艺术家来定位自己,那我们的第一个检验标准,即是他对原创性是否有足够的敏感和义无反顾、不惜牺牲的专注投入。
5 n+ n0 b; p8 z' P4 X至于什么是书法的原创性,理解角度可以有多种多样。比如强调书法图式、图像的原创性,一作一面貌。今天的自己不重复昨天的自己。比如注重书法观念的原创性,从书写到观赏,从观赏到阅读,从视觉形式到文辞内容。再比如提升书法的表现力,除篆隶楷行草五体书皆聚于笔下随时调用之外,色彩肌理空白间距边栏框格,皆为我所用。总之,只要是尽量尝试不同于古人、不同于时贤、不同于以前的自己,皆可谓为有原创性。3 n; E$ W) G4 ?/ l  c; @. D
    当然,“不同”也许只是个简单的目标。对喜欢标新立异、敢于胆大妄为、热衷炫奇搞怪的人来说不难做到。但“不同”又要有专业品质,这就要有赖于书法家的学问修养、胸襟情怀、思维方式等等因素了。1 V! D$ q7 p, w( @, V: ~/ Z! S6 `" `2 h4 [* [
——有没有原创性?
1 q. \/ {+ V6 \它是检验今天一个书法家是否具备艺术素质与品格的标志。2 }# \9 E) J7 ?0 ]0 S
——是智慧而深刻的原创性?还是低俗而肤浅的原创性?. a$ u" l. D% Y7 J
它应该是决定一个书法家水平优劣高下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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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7 y/ E) T8 V/ ~" ~, R. d5 t) _刘恒(中国书法家协会研究部主任、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s" Y( I. D& |+ D) \, ~
) p+ D2 F; z/ t9 Z# ^1 t

. b* I( i  F; W任何一门艺术都需要创造性的展现,只有超越前人,表达出当下的时代精神与艺术家独有的审美追求,才能体现出作品的真正价值及魅力。对于书法这样一门技巧形式甚至程式化要求都十分严格的艺术来说,哪怕是微小的创新都显得格外难得和可贵,从这意义上说,沈鹏先生提出关注书法的原创性,在学古、摹古风气浓厚的当代书坛,就显得非常重要,同时也是非常艰难的探索。) L( d% u) k" x) \; n

; y. \" e# L5 F  [每一个从事书法艺术的人都清楚,书法艺术千百年来一直与实用的文字书写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很长时间里,二者实际上是融为一体,作为一个事物的两个特征而共同存在的。不可否认,书法中的诸多技法原则及评判标准,都是经过历代名家不断探索,再经后世反复实践提炼而形成的,对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特别是在毛笔、宣纸、墨已经完全退出实用书写领域的今天,传统书法的技法原则与评判标准尤其显得必不可少,否则,只要是拿毛笔蘸墨汁在宣纸上写字就可以被称为书法,书法将失去基本的规定性及审美原则。事实上,在当今的某些群体或层面中,这种现象已经存在。然而强调传统法则绝不是否认书法中艺术创造力的价值,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历经千年,名作迭出,异彩纷呈,吸引了无数人为之痴迷沉醉,正在于其中展现出来的人的创造力,而这种创造力往往表现为杰出书家对旧有法则标准的突破、转化和重建,这应该就是书法艺术中原创价值的体现。
/ k, Q! b7 `. N
0 m/ u% \. y, M  a尽管从唐代开始王羲之就已经被尊为“书圣”,但此后的历朝历代都不断涌现出具有过人创造力的杰出书家乃至书法大师。必需看到,这些杰出书家的创造性绝不仅仅表现在形式技巧上(尽管技巧很重要),更多地则是表现为人格精神的展示和对旧有审美原则的突破与重建。要取得这样的成功,就需要书家具有深厚、丰富的文化素养以及广泛、显著的社会影响,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相应的号召力和权威性,从而使自己的创造得到书法界的认同,进而成为新的准则。对于当代书坛来说,在这样的基础上探求并树立属于这个时代的审美精神及准则,应该是追求书法原创性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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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12-7-11 16:39 编辑
( G% a1 g6 Y1 @$ C0 T; W- f& H

) z; _1 z' h% l- B: m$ k周祥林(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g5 y: M% S& x9 e4 @5 p4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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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2 N  \& w8 y+ R
最近收到了沈鹏先生为《黄庭坚全集》新写的序言——《 从逸格、观韵说起》,洋洋六千字,可谓大观。仔细读毕,曰:此不正是原创精神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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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原创、尊重个性;书内书外、艺道并进”,是沈鹏先生在2007年中国国家画院举办的沈鹏书法精英班上提出的。当时的42名精英班学员,绝大多数在书法及文化修养上有着较好的积累。所以沈鹏先生提出了原创,应该说这个原是有“源”的原。有些人把它理解成不要传统、不要汲取的任笔为体,窃以为显然是一种误读,此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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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针对当前某些书法家千篇一律、千作一式的书写模式,我以为弘扬原创更显得必要。我们看王羲之、苏东坡、米芾,甚至是王铎和傅山,都是在总体品格不变的情况下,让每件作品极大地发挥着原创性,主观为主,客观辅之。应该说这又使原创精神进入了更深的一层。9 D* X3 u; W4 B4 c: w

; m' q3 l; f8 Y' j6 I8 @5 X# D( ^' ~( z事实上,非止于书法,任何好的艺术品都应具有原创性。屈宋的骚赋、李杜的诗篇、韩柳三苏的文章,篇篇都有不同的魅力,原因应该正来自于原创。& h* v) ^. a% Y; D

- f2 O5 F+ o6 p# R9 r4 r多年来,沈鹏先生写了很多序跋,不拘不守、常变常新的原创精神,是其一贯的主张,这篇年逾八十后的新作《黄庭坚全集》序,依然是这一主张的践行。* W. ]9 c% m( C# _  m% u
# T( U+ a* E7 ]" s1 B
张公者:诸位专家对书法原创性都谈了自己的观点。虽角度不同,但有一点是大家的共识:就是原创性不等于不要传统,原创不是无本之木,不是无源之水,否则,这种无根的原创是无法成立的。我们反对的是那种以照搬、复制前人作品为能事者的做法及观点,我们提倡的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是对艺术个性的追求。而个性要建立在共性的基础上,这个共性就是书法本体的规律和审美准则。没有共性,书法作品是不能够存在的;没有个性,则没有存在的价值。
6 o: a- W( S& b, s# k

5 M  J8 W/ ]# ]$ {& @" Y感谢各位参与论坛。我们将就“书法原创性”的问题继续讨论下去,欢迎各位专家、学者、书法家、读者的参与。

(本文发表于《中国书画》杂志2012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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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的原创性   这个论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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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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