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6309|回复: 13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1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第一句话,到现在为止评选投票存在漏洞、胡女士得票不正常这个关键问题没有被任何人驳倒,这是整个事件的焦点和核心所在,这个问题驳不倒就只好用漫骂等方式扯其他问题文过饰非、转移视线了。
第二句话,我退出书坛十大影响人物评选,不是因为我看到自己即将落选而采取的另一种出名方式,即便从今天开始我如果找朋友拉票、通过技术做票我也能够进入十名,因为还有近十天的时间。
第三句话,如果我退出选举单纯是为出名的话,我没有必要将专栏关闭,因为那里是我出名的长期的、持久的重要平台,为出名而删专栏那不是傻子吗!
第四句话,我的退出选举是不是对书法网的拆台呢?这个问题在我《睁开眼好好看》的帖子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了,有些人硬要往这上想我没办法,但我提请大家注意的是,书法网显然不认为我这么做是拆台的,因为在我发出退出选举声明后,他们表面上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防止事态的恶化,而是放任事态的发展,这是很值得玩味的。
第五句话,作为熟知论辩规则技巧的法律专业人员在与老天、横扫牛鬼蛇神等的交锋中我没有失败,无论是这个失败是属于讲道理意义上的失败还是属于漫骂的失败,在讲道理方面哪位感兴趣可以从头仔细看,看看这几个人究竟讲出来什么道理!在漫骂方面之所以说没失败,是因为我没有用他们的方式和他们对骂,没有对骂何谈失败,当然假如对骂我必然失败。
第六句话,几个对我漫骂的马甲是有复杂来路和背景的,他们采取的漫骂诋毁等方式是精心策划的,帖子都在,大家可以研究。
第七句话,我关闭专栏是经过仔细考虑的,我说过,我退出选举的帖子是试金石,各方面暴露充分的时候,就是我作出决定的时候。作为整天和社会和人性阴暗面打交道的法律人士,我的心理还没有那么脆弱。
第八句话,出现并长期存在《天生书呆子没有进入书坛人物,在论坛又拉粑粑又撒尿,丑态百出》这样的帖子题目,是书法网络的耻辱。
第九句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冰消瓦解也很快。
第十句话,我现在坚信胡女士本人是无辜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此十句话说完,在这件事上,我不再说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天生书呆子 ,你此举是用践踏胡秋萍女士与主办方的名誉往上爬,何其毒也,此正是呆兄的书坛成名学吗?领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em41:  :em6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支持呆子的十句话.
建议此事到此为止.
都闭上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下面引用由正义之师2006/01/11 10:40am 发表的内容:
天生书呆子 ,你此举是用践踏胡秋萍女士与主办方的名誉往上爬,何其毒也,此正是呆兄的书坛成名学吗?领教了!!
???
您什么逻辑?
我看您的心术有问题。
作为一个路过人---我不得不这样提醒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 版主模式 *****

该贴子是管理员从<a href=forums.cgi?forum=57>【书艺新闻】</a>转移过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你真是傻冒,谁不明白这点事呀,你揭人疤了,人家不派人修理你呀,还解释,嘿嘿帖子移到这了,解释谁听得到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各位看官请识别,这个"[第 8 楼]有聊看客"是 天生书呆子 的马甲之一 ,"有聊看客"发贴到哪里,俺照妖镜就照到哪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1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网友们说十句话

支持书呆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