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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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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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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示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明,加快重庆市高素质、高水平青年书法队伍建设,更好地发现人才,培养新人,促进青年书法人才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全面展示当代重庆书法艺术成就,助推我市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经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同长寿区文化委协商,决定于2016年举办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宣传部、重庆市长寿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长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书法家协会、重庆市长寿区文化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由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展览时间、地点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在长寿区体育馆展出,后将择时在重庆市文联美术馆展出。
五、征稿范围
    凡居住在重庆区域内,1971年 8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8周岁以上的书法篆刻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也可以各区县书协统一组稿投递,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六、征稿要求
1.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一律不得超过六尺(180×97 cm)整纸,一律竖式,篆刻作品四至八方,边款二方以上。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2、书写内容:本次展览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吟咏长寿和历代先贤关于寿文化的诗、词、文、联为主,也可以书写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文、联,并请选择权威版本,如有错字、漏字将影响评审结果,不提倡使用异体字。欢迎自撰与长寿相关的诗、词、文、联作品。
    3、本次展览免收作品参赛费
    4、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请认真填写《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剪裁后粘贴在指定位置后随作品一同寄出。
七、评审
    1.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入展作品180件(其中含优秀奖作品20件)。
    2.本次展览设立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3000元,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八、作者待遇
    1.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编印《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赠送获奖、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非重庆市书协会员的作者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展作者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奖金、入展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式上发给作者。开幕式当天未到场的作者,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展后向作者邮寄奖金、证书、作品集。
九、收稿地址
长寿区桃源小学  陈燕萍 收  电话:18875244449  邮编:401220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限于人加,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及著作权的处理权归承办的出资方。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附件1:《重庆市首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附件2:《古今名人吟咏长寿的诗作》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8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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