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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有道否?!(摘自:中国书法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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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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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哲(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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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a$ |! ~. w( T8 W0 m中国人喜欢将书法叫作“国粹”,大抵是因为中国的方块字才能成为被人欣赏的艺术。 汉字产生之初是为了实用,并没有被作为艺术欣赏的自觉性的。“书同文”以前各种书体百花齐放,秦代出现了篆书大家李斯,秦始皇要大家跟着他学,至东汉,人们的审美意识更趋上升,出现了为人们所崇拜的偶像——蔡邕,而蔡邕是无意称“家”的,他只是为了规范文字的写法而立碑于洛阳太学门外,书史载其盛况:“观者如市,叹羡不已”(宋陈思《秦汉魏四朝笔法》),至宋代,随着装裱形式的完善和成熟,书法作为艺术品被人欣赏把玩,完成了书法作为艺术品从内容到形式的统一。
5 }! U6 _+ t- @    其实书法艺术的这种统一还只是一种表层的东西,它的背后有一个强大的思想理论支持体系,书法只是这种理论体系下发展成熟的一个很小的子目。大凡高深的书论家都要与您论《老子》、《庄子》一类的东西,至少也要来个“之、乎、者、也”之类,何也?虽然文字产生于“书载义”的历史条件下,但发展至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孔子、墨子等伟大的思想家,乃至秦汉魏晋,佛教思想的盛行,于是有了“书载道”之说。也正因为有了这种思想依存,才有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因为它符合了“中庸”审美的最高境界。这种审美意识可以说是中国书法的精髓,如果你只停留在把书法理解成笔法、字法、章法的层面,您就太失败了,您也将永远无法读懂《兰亭序》和《祭侄文稿》等中国历代书法经典的真正含义。 3 f& T/ \# Q" h8 X" @; P! L# K
    书法艺术应是崇高的人文精神与完美的技法的有机统一。人文精神来自物质世界,精神又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没有好的精神指导,就不可能产生好的精神产品。前段时间有人在报刊发表言论:以毛泽东的书法水平不应当选二十世纪中国十大杰出书法家云云,我只想试问有几个书家的作品比毛泽东的作品更具震撼力?更具逼人的大气磅礴?更能唤起人们的喷涌的豪情和诗意?更能激起人报国的凌云壮志?而恰恰这种意识层面是书法的高境界,是很难达到的。技法固不可少,但不载一物的技巧却让人感到空洞、平庸。有曰“带镣而舞”,如带镣而不舞,或舞不出名堂,则仅仅是带镣至死而已。反过来,谁又敢说毛泽东的作品中没有技巧呢?果真如此,那么他还是去对毛泽东书法作“十年寒窗”的研究吧!书法本具休闲的文化内涵,如果滑入玩弄技法的深渊,将会有玩物丧志的危险。当钢笔也被慢慢地逐出历史的舞台,谁还能说那支毛笔的技巧比电脑更先进呢?正如说“诗言志”,如果是“为赋新诗强说愁”,当然也达不到诗的最高境界,同时也失去其存在的理由。 + T7 C. I2 W: }  {- l. U+ |
    “道”对于国人是如此的重要,有道者受拥戴,那叫厚德载道,无道者被诛伐,那叫替天行道。赵松雪书技高超,但因其处世圆滑,为人少骨气,有点“有奶便是娘”的味道,其书于是被称为“奴书”,成为无法洗去的历史污点。贪官胡长清以书为名大肆掠夺人间财富,饱己私欲,为人唾弃,身、书、名,一齐臭。而岳飞、康有为等下笔自有浩气在,因心气相生,书乃心画也!启功先生也正是因其书人合一,正所谓“人书俱老”,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另有中国书协领导、书法家刘炳森先生等慷慨解囊,扶危济困,湖南省书协副主席何满宗先生自感有国家俸禄,生活自足,乃立言五十岁以前稿酬全数捐献社会,此乃轻钱财、重取道之义举也!为书家之养身真谛也!社会需要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书法如果弃“道”、“义”而不顾,那将丧失其民族性,也不可能有其世界性。 4 Z2 C) B* P7 r- ?
    二十世纪末期,中国书法可谓轰轰烈烈。展、赛事此起彼伏,它造就了一批弄潮儿,推动了书法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但同时也造成了书法界浅层面的技法大比拼,书法弘道的精神被逐渐戏弄和丢弃。一切围着展事转,急功近利之浮燥气实在是难免,甚至造就了一些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捞取名利的无道之徒,可谓其负效应也!笔者在新世纪之初参加湘中一次自由组合书法展,尽管有好心人劝我不要参加,但同时参展作者中也有要好的朋友对我说:“你不参加,我们这次展览办起来也没有意思了。”这话不无恭维之意。但我想这样的活动有助于打破一下沉闷的局面,增进彼此间的交流,加强书法朋友之间的团结,这是好事,且这其中有好几人是省级书协会员,不必太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哪想我们都想错了:这当中有一个年青人,书法水平还算过得去,他逢赛必参,出书交钱也在所不惜,当然也有了些证书和大部头作品集。于是也就四处招摇,着实也能迷惑一些人。就在展前,他提出:在地方报上把参展的作者宣传宣传,这主意不算太坏,于是我们也就要他去找人联系一下。他提出相关人士要些“打发”,大家当时也没有想太多,也就由他去,费用反正由大家担着。哪想其中藏鬼。等到作品刊发后,大家读到一段文字,意思是说十多个“书法作者”在“全国各大赛事中多次获奖”、“青年书法家”的他的带领下搞了这么一个展览云云。欺世盗名至此,可笑可鄙也!“青年书法家”的他完全忘了在展览中某位书协领导要他多向另一位“书法作者”学习的忠告。文字刊发后,负责报刊联系的他从未对大家作出任何解释,有人向他提出异议,他亦是敷衍塞责,这其中的奥妙自不必言。书法,什么东西?书如其人,实在是可惜! ) a& z! R: b) n& W" {2 c" R
    看来书法可以****,也可以毁人。, ?- |* l+ p7 H3 _& U3 \
发表于 2004-6-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有道否?!(摘自:中国书法批评网)

书法有道,但不要说的太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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