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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书法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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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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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书法的高度
6 U  ~- s( f' B陈志毅 2004-11-27
$ t+ J5 A, t- u: [  书法是我国独具魅力的一种视觉艺术。它以文字为基础,以线条为依托,因此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以其抽象的表现,而赋予人们无尽的遐想,给人以审美的愉悦和感受。( Q6 M  t: p- v& _. ^% j9 I
    当今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些有着良好书法基础的人却滋长了许多急功近利的思想,这些人不再静下心来潜修日课,而是极其热衷于追求“书外之功”了,参赛夺奖、办班赚钱、沽名钓誉、谋取头衔……为此而绞尽脑汁,甚至不惜一切手段。于是在当今弘扬和发展书法的热潮中,著名的“书法大师”满天飞,可真正被人理解和接受、能让人颌首称道的则少之又少,这真是值得人们深思的一个问题。试想,如果没有严肃而端正的态度,执著和刻苦的精神,大笔一挥就能涌现出一位书法大师,那书法家不是太廉价了吗?其书法还有什么高度可言?) O/ W/ w* A4 Q; j# F7 e
    由此人们不禁要问,时下书法的高度应当如何定位?是追求其头衔的高度、职位的高度、学历的高度还是书艺水平的高度,抑或兼而有之?你说人家的字不好,可人家是书法专业毕业的,甚至还是一个博士生;你说人家的字不入眼,可人家是书法家协会的理事、秘书长……
2 `) l! s. ~! j0 S- b) r    有人在一篇文章中曾坦言说:书法博士不管你讲求什么“人文基础”、“手绘基础”、“外语基础”、“计算机基础”,首先你得先有过硬的“笔墨基础”,拿得出与书法博士相对应的“一手好字”,不要因其学历之高而辱没了书法艺术之高度。这话听来真叫人为之一振!不是吗,现实当中的确有好些人高学历、高职称、高头衔、高职位,风光独具,名声远扬,很是忘乎所以,可就是一俟临场发挥,真情表露时,便显现出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让人喟叹,不忍卒睹。; i4 D3 K5 Y, \- U! q- z" T
    当然,世人对书法作品的喜好也是各有侧重和不同,有人喜欢端庄的,就有人喜欢恣肆的;有人喜欢秀润的,就有人喜欢粗犷的,只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关键就在于欣赏者自己如何去感悟,这和人们各自的环境、阅历、性格以及学养等诸多因素有着紧密的联系。比如因《兰亭序》而享誉海内外的“书圣”王羲之,在书法史中的地位及其所创书法之高度自不待言,自古就有“清风出袖,明月入怀”、“龙跳天门,虎卧凤阙”之赞语。更由于唐太宗李世民对其书法厚爱至极,结果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可惜因留存下来的书作非临即摹,现已无一真迹墨宝遗存,诚惶之中也让人生出许多的疑惑。而有人更对明末清初的书法家王铎宠爱有加,才不考虑你是不是“书圣”,大有对“书圣”视而不恭之意。于是也就有了“后王胜前王”一说。即便是在我国古代,也早有人敢对王羲之书法提出不同的观点,像韩愈有“羲之俗书趁姿媚”之说,张怀瓘也有“逸少草有女郎村,无丈夫气”之评述等等。
" h" b4 L: l: r+ c1 U% {    这样一来是不是就贬低了“书圣”在书法上所具有的高度,造成评判的混乱呢?应当说这不能简单以是和不是作答。对我们来讲,说其好也罢,说其不好也罢,评判的标准不是谁人约定的。王羲之的《兰亭序》是史无前例的,它开创了一代书法的新风,让人耳目一新。可随着历史的变迁,创新的东西自然也会陈旧,人们不可能总是在前人已有的成就面前唯唯诺诺,亦步亦趋。于是便需要有新鲜的东西补充进来,突破这一陈旧。谁能在这方面做出表率并切实能被人们认可,那他就是一介书法创新的勇士,就会因其对书法的贡献和推动,而得到人们的瞩目和尊敬。清人袁枚曾经说过:“不学古人,法无一可;竟似古人,何处著我。”由此可见,人们对王铎书法的喜欢和偏爱不是没有道理的,“后王胜前王”一说,也不能说明人们对“书圣”王羲之的不恭不敬,实在是书法的百花园中呈现出的五彩缤纷的景象而已。
0 P3 w; z  S! u0 Y) F8 r: K) I    那种片面曲解书法的创新,人为地将继承与发展割裂开来,反叛传统,标新立异,以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书法生命的活力,达到其非同一般的高度,这种现象真是令人关注,也让人担忧。
! U6 u4 k8 b" Z" D5 _/ G, v) n    似乎书法要讲发展就不能讲继承,而要讲继承就不能讲发展。这就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一种认识上的盲区,难怪有人对传统笔墨尚一知半解,却热衷于所谓的“现代书法”,实在是因为它可以不受传统的圈限和影响,可以不讲规则,不讲法度,一任肆无忌惮地胡涂乱沫,末了还能堂而皇之地冠以发展创新之名,“得来全不费功夫”。这不是在拿书法寻开心吗,何来高度可言?到头来还闹得书法界沸沸扬扬,一片混乱。
, D: `% {1 e# y5 r* @    目前社会当中就存有这样一种现象,让人不置可否。许多人“以艺术家在艺术组织中所处的位置、所挂的头衔的大小而论定其艺术价值高低……在他们看来,艺术品艺术价值的高低,常务理事高于理事,秘书长高于常务理事,副主席高于秘书长,主席高于副主席。”(见《书法报》2003年第45期特三版)殊不知,有许多艺术水平高的人不见得就是高学历、高职称、高头衔、高职位。曾有一则趣闻,说一位地方领导附庸风雅,碍于权势而被吸收为书协常务理事。一次,大家纷纷向其索取墨宝,而他均以“同意”二字相奉,有人就说:“换几个字写吧”。只见其面露为难地说:“不写了吧,能写好的也就这两个字啦。”可见一些事情,有时看似符合逻辑却往往有悖于常理。因此,我们对于书法作品的评判,完全可以结合自己的感受进行,不必人云亦云。既不要仰视,也无须俯视,而是应以一种常人之心来平视。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客观地理解其所具有的内涵,把握其所具有的高度。而不至发生诸如“皇帝的新装”那样的尴尬。. B5 D& R) M. B5 B
    有道是“字有渊源”,书法的高度不是可以通过走捷径就能达到的,它是一种长期艺术实践和积累的过程。由于人们所处的各个时代不同,因此所体现的各自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见解也就不尽相同。这就必须根据个人的学识修养,借助于自己的一双慧眼,去认知、理解和感悟,而无须曲意附合。其关键在于自己能否从中得到借鉴,得到收获。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审美就没有客观评判的标准了,任何艺术都有其审美的客观标准,否则是非颠倒,高度从何谈起;美丑不分,又有什么审美可言?进而还有什么审美的愉悦和感受?由此我们以为,书法的高度应当是在吸收前人传统笔墨精髓的基础上,借助文字线条构成的有别于传统,又被社会时代所认同和接受的一种创新程度。它不代表高学历、高职称、高头衔、高职位等外在的因素,而纯指其本身书艺水平的高度。反过来那些外在的因素则必须要与之相互匹配、相互适应。以为靠投机取巧就能一蹴而就,就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那只是痴人说梦了,充其不过是玩一把离奇而已。5 T( X( t# y6 l+ O0 v4 t  y-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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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悟书法的高度

这是一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这是一个夸张炒作的时代,这是一个艺术无法洁身自好的时代,这是一个艺术和商业并重的时代。
# @) }  p! v; ^6 v/ _- M  @( O. w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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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悟书法的高度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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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悟书法的高度

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标本”(金开诚语),其高雅与纯洁亦不时受到玷污。借此显其名者有之,用以渔其利者亦众;有“学”无“术”者有之,有“术”无“学”者亦众。终归一点,乃因书道精神或广而言之曰“艺术精神”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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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5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悟书法的高度

书画乃旧时文人雅士茶余饭后聊以一遣之事,而今视书画之道为招财纳宝之良方者却多如过江之鲚。真深以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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