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888|回复: 10

老子的反驳——拆穿令人作呕的官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4 F: ^3 n' Z$ ?2 w
老子的反驳
——拆穿令人作呕的官腔
, W& Z2 W- A3 ?/ A" R$ q

2 n+ O3 o+ W: A  }3月20——22日,在各位评委共同努力下,在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公证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在老子思想感染下,我们用3天时间完成了本次大展的评审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张海主席、赵长青书记,代表中国书协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 e' e+ O7 @% G7 T, r9 U: n3 @何谓成功?更可笑的说是在老子的思想感染下!老子讲无为啊!你们在做什么啊?! X7 O& n8 L5 f( m; C
' J: s" ?# T. N) P1 H4 j

& f1 d, |1 z. ~  b- _; R    本次评审既艰巨又轻松,既学术又和谐,既阳光又规范,可以说,吹响了2007年书法评审活动的第一声号角,吹得很嘹亮。& Q! {3 f" S3 f* v. s2 b5 @
学术\和谐\阳光\规范体现在哪里?最起码也要自圆其说吧?
1 h0 m6 K  H5 P5 R

% }) Q$ d/ [5 r) z' p- X
& j7 h. L  q, T% I' G
    一、评出作品共495件,其中获奖作品40件。
1 {/ l& M+ o( M* F+ T6 H这是本次评审的直观成果。特别是特等奖和一等奖,大家比较满意。不同书体、不同形式,体现了多样化原则。作品内容突出了纪念老子的主题,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评审结果,体现了评委集体意志,反映了评委们的责任意识和艺术鉴识水平,反映了国家级展览的水平。
& n2 t4 x2 _% Y$ ~6 Q# A' t0 |& v作品风格体现了"道法自然"的艺术境界.?"道法自然"就这么肤浅?连"道"还不知道怎么来的,哪里又能法自然啊?

+ p; R1 x' k5 G% z4 d  S3 j
% K/ w) M* t( P2 y
8 L  N( |  {+ Z" N
    二、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实现了规范化评审。& T" R  ?: z$ P6 x# c6 C& E" E7 C! b
本次评审吸收了兰亭奖的经验,实施了组织与评选两权分离的方法,组织者不再参加投票,集中精力把握程序;评选者专注于专业水平的把握,保证了程序的顺利推进和评委专业水平的发挥。! t4 d( I8 D9 b
通过初评、复评和反复几轮投票,把评审程序执行得很彻底。包括评委提名作品实名制和本省作品回避制等,都发挥了规范化作用。- ~/ B! r5 s* i* E1 c' }8 `
程序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通过严格的程序,既提高了效率,又保证了公正和公平。- Y+ J. \4 J2 [) ~
兰亭奖已经倍受指责,老子展还要吸收了此展经验.怎么能好呢?程序真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吗?没有镁光\谁知道公正\公平呢?/ y  P/ k: `7 z; h- H! t% o

5 R- @8 B$ V) ?" m' K2 l2 q4 ~3 Y5 x, I    三、设立计票大厅,实现了阳光评审。
0 f. O/ h" E2 g3 l& g) R" ~计票大厅把原来小范围少数人计票变成了公开场合,多方面人员参加,评委们参加进来,共同监督。包括投票后该淘汰的作品,如何摘除作品,评委都可参加和监督,这一点是本次评审的又一个改革。而且今天会上就可以拿到入展名单,今天就可以上网,告知天下。我想这是最阳光的了。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
3 h" C' T( g! V* o9 V, A7 R一线网络媒体谁去了?在网上是谁发布的?是谁家的阳光?"完全可以向全社会现场直播,可惜我们没有相应的条件。"怎么没有条件呢?只要网络参与,比如《书法网》对〈当代篆刻艺术大展〉的直播。有什么条件限制啊?没有媒体参与恐怕是唯一受限制的条件吧?

4 V7 O; v) r1 l4 B6 U# o" J3 s3 D4 Q( N( x$ G3 M
    四、评委的人文精神在提升
( \# p1 ]. r* U1 g本次评审在老子故里举行,是一次人文精神、人格理想的洗礼,每位评委都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超越精神,没有发现任何私下拉票行为和其它小动作,说明大家超越了私利,上升到一个较高的人格和思想境界,真正和我们作为一名国家的评委名实相符,没有辜负全国书坛的期望。这是应该大力高扬的一种风气。
  M6 l5 M& i6 g) }& S* J7 I' D在此,我向各位评委表示深深的敬意!" z5 N& R( G, C$ n2 w* R$ @; Z
那岳兴华有没有动作?他的动作是什么?是正大光明的大动作?
) l4 o9 t- f" }
1 i' B. I2 _' r/ P1 E8 E

8 l4 |9 x: v$ a    五、没有东道主现象
# P* L. x5 V/ D2 m3 ^本次评审得到了承办单位鹿邑县委、县政府、县文联的大力支持,为评审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自觉执行了评审现场的纪律,凡投稿作者无一人到现场来,有关领导也没有提出任何有关照顾的要求,给评审提供了一片净土,保证了评审的纯洁。我们也向老子故里的地方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 S) X5 L  \% z6 |岳兴华在没在现场啊?真的是净土吗?

; O0 ^4 ?% [. y; r+ z# I: ?6 r$ D' \; r9 t- @1 D7 R' K- @' F
! Y! g: M4 v  m- P
最后,希望把这次评审的人文气氛保持和发扬下去,也带到各地去,把小气氛发展成大气氛。! {9 l4 ~, {: T8 _1 v/ Z! {
希望老子故里的人民生活幸福安康,自然、和谐、发展!  Q% L$ R4 b( P- [. S  B
如果把以上气氛保持下去,那么这种气氛是很让人气愤的!如果再发展成大气氛的话,就真的会有大气愤出现了!哈哈!
) p" F. y+ i# O3 p( j- ~/ F

7 {/ g% h3 a& S( r) h( N6 b
, @, R: @, v4 X, `[ 本帖最后由 老子天下第一 于 2007-4-3 12: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4-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底层的批评往往是最真实的.但底层的批评往往又是最没有力量的.所以尽管你指出了一二三,但他决不会去思考这一二三.除非真的出现大漏子了.小漏永远是不断的.当然,大漏看不见不能称之为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曰:
* t6 j3 s  g& S3 J5 O# ?0 g# v
$ |) G9 _/ [' J# j) U0 r5 [& _道可道,非常道;

& d0 O" X+ M5 ?' o
" m  M4 u2 _! @; t+ j8 P  R名可名,非常名。
* C% H1 v; q* e: ^+ \ ; s1 ~" z" }1 T. z

3 H0 G# \+ S* C8 g+ [2 K& T
, @8 o, H4 ?6 J0 t; s8 O. g; p
# @; ?0 D& X9 J' Q/ z% T3 [" d  D: D0 Y

6 P, R2 v4 O6 R3 }, I7 r9 p) @
/ M# e4 t0 X$ E* C. |6 R; 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白是需要勇气的,说谎有时候是习惯!em29 em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7-4-3 15:55
好反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戏刚刚开始,好戏在后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顽症痼疾,非下虎狼之药不足以治愈。
+ s* X/ I; w) z0 z. M" g: J这幅药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7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不了了之的没了下文,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