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551|回复: 4

[原创] 参观树栋个人书法展有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2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今天早上参加书友树栋的个人书法展览。自己一向不喜欢开会,就有意避开开幕式,直接进入展厅看作品。
9 I7 Y; t9 }7 J$ u' \; t4 e( P  记不起那年了,我与数位爱好书法的青年,相约每月小聚一次,共同探讨书艺。有天,书友瑞珊对我说:“我的一位同事的丈夫也爱好书法,想参加我们的聚会。”于是,我们多了一个伴。
+ U# d! L2 c; K9 {2 n* `  树栋长我两岁,自学书法多年。初见他挥毫,知道他的资质很好,就带他上老师(我的老师不大喜欢别人去拜访他)家中,称树栋的书法水平高出我不少。老师看了树栋的作品后,也称赞了几句,但事后告诉我,树栋的书法水平跟我还有些距离。这一点我也知道,但距离是可以通过努力缩短或超越的。不过,得到老师赞扬树栋,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 X( K* \9 `; g" g/ `  树栋专攻草书,不出数年,水平大进,不断超越其他书友,还加入了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前年,移民国外的老师回来,见过树栋的草书,问我是怎样看出树栋在书法方面的潜质。我说:“一个坚持自学书法多年的人,他会怎样看待书法呢?”
: g  C3 a* w/ O$ w" L: \  从平日交往及展出的作品中,树栋虽各体涉猎,但草书作品的水平与其它书体作品的水平有明显的差距。自魏晋以来的书法大家,几乎都长于真行草三体,这是博采众长,自悟机杼,不拘形式所致。树栋要缩短草书与其它书体的差距,恐怕还要走一段较长的路;到那个时候,大概称得上是人书俱老了。
, ^2 Y" u0 p9 f  不久前,树栋向瑞珊借去《徐渭书法集》,这次展览中的几件草书及行书作品,带有徐渭用笔的痕迹。这种现象表明树栋发现自己的作品的线条显得机械化,无法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需要从徐渭中寻找突破的契机。不过,即使学一辈子徐渭,如耽于表面形式,仍然属墨守成规,脱不出“书匠”的牢笼。要避免这一点,对书法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可做起来极难,甚至可以说,那不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
6 l2 P3 h; u4 u4 W, H1 s+ x( C  2007年5月19日
发表于 2007-5-29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即使学一辈子徐渭,如耽于表面形式,仍然属墨守成规,脱不出“书匠”的牢笼。要避免这一点,对书法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可做起来极难,甚至可以说,em20 那不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读史可以明智。但细心思考一下就知道,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并不是什么历史事件,而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在这些事中令自己最为深刻的又是人为主,故我只会描述自己所经历的事,自己所熟悉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2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6662003 于 2007-5-29 13:11 发表
& k0 a! F4 X9 w& c0 ~# t不过,即使学一辈子徐渭,如耽于表面形式,仍然属墨守成规,脱不出“书匠”的牢笼。要避免这一点,对书法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可做起来极难,甚至可以说,em20 那不是努力就可以达到的。
% X" @8 Q; D" D+ ^+ b- _. Q9 u

( a4 h9 i' P$ n% `# o3 Z$ j7 V! D4 b* t. F% \0 u. u& |
网友:“请问以什么衡量使命?何为宿命?”& r: d0 \" H  b2 p& b' `6 Z
我:“如果孩子是天才,其先天潜能中会生出一种保护这颗种子成长的本领,因为它要实现它在人世间的目标——这就是宿命也是使命。但由于人们对这一点体会不够深刻而容易认为它否决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就是它无法成为显学的主要原因,故《论语》云:子不语怪力乱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5-3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好书法的人喜欢看当前的书法动态还是认真审视自己在书法方面的修养呢?
8 o, x0 Y! [& r0 k4 v( Q$ J
  G& d  W1 g- ~[ 本帖最后由 曾惊花落 于 2007-5-30 13:1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