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840|回复: 17

转一篇文章(文见于有房出租博客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1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    
  • 转一篇文章
    # T/ [& t+ P7 S" W% {0 t
  • (文见于有房出租博客http://blog.sina.com.cn/ljj19841106
  • , L, @5 H# r% D5 B
      
  •           书非书,无我不成书:法非法,是法三分独。一梦二十年,一路走来,爱过,恨过,吻过,泪过,到头来,却只是路过,书法对于我来说,原来才刚刚开始,总结过去,决定展开三大拒绝,四项坚持的建筑方针,人生如梦,愿弹指一挥间,能见高楼。
  • / U1 L" O: ~" J2 v6 Z
   

% `& R7 G! L) T/ e' ^      三大拒绝. R0 \3 |0 G' o) V( p; Q

' }% H' O0 e! C; u( d     一:拒绝过多的书法讨论
" Q1 E; Z, L/ ?2 k1 K9 s! |. I7 `, |$ x
) }2 B# }4 I% _       过多的讨论,浪费了青春,浪费了生命,周遭“学术”讨论也好,“技法”研究也罢,都逃不过两种情况:一是相互吹捧,二是过度卑谦,前者让人恶心,后者让人寒心,总之云云,都逃不过假、大、空三字。& B" c- ^& t2 o: Y
其实,书法就象自己的情人,什么样子,怎么选择,到了什么程度。自己应该比谁都清楚,假使自己没有主见,一会听张三,一下听李四的,换来换去,颠三倒四,我想也没有实际意义,与其这样,不如多翻翻帖来的实在。当然,假如能碰到个对某种字体深入研究过的、能提建设性意见的朋友,那真是万幸了,当然这种人废话应该不多,动手能力应该比动嘴能力强。" j& Z8 n; }9 P! I9 r( B

9 C# l# q1 g8 `4 \, W       二:拒绝参地方书画组织- f& @% H0 N6 P, |9 z2 c
( d  V/ C# v) t% J: [% e5 z
       拒绝参加地方书画组织的原因也很简单,不想勾心斗角,不愿听人摆布,这年头有太多的人喜欢热脸贴冷屁股,咱丢不起那人,也不想被人随叫随到,更不想卷入拉帮结派的斗争中,咱就一民工,闲着的时候还要被人拉去加班,多累啊,您说,是不?3 {8 j  ~* I% T3 v9 V$ Y. _; @  v
+ D/ F1 T9 `' Z( ?& V
       三:拒绝自报家门/ Q: r$ `6 L( V6 E" x" F) r7 V  T
7 h/ m3 a* F1 ]/ }1 X; e) J1 Q) g
       很奇怪,不知是别人疯了,还是我傻了,好多人会一见面就开始自报家门,什么什么奖,什么什么头衔,就差点把社区居委写黑板报的头衔说出来了,听的我直犯困,没意思。
7 G# O9 H2 S2 Q2 B还有些人,自报书法路子,听起来更头疼,口气是教导我们小辈的口气,一会写意,一会二王,孰不知,你的写意那是随意,整天把二王挂嘴边的,那是亵渎二王。初次见面,得,忍就忍着吧,下次估计也就不会见了。# t6 C0 g6 I( q0 J5 ^6 {
6 C  G2 [6 x8 ~
, L! v' d, Z' u
       四项坚持! N2 @5 l6 y6 r2 Y" u8 b

) c% Q5 n8 _+ H. a( x+ }2 g       一:坚持好色
! V: i/ Q9 ~1 c+ w" o0 F  q* d, }9 \3 \& f9 `7 [
       少年戒色?我是戒不了了,反正是少年戒淫不戒色,写闷了,看两部***,手也灵活了,心也不慌了,耐得住寂寞了,碰到MM的追求,咱也沉得住气了,嘿,还真对的起咱那枝笔。
# e0 _4 T; H, S
, V8 I9 ]4 c) h! H       二:坚持以古为师, j1 k/ T9 `$ Q2 X* {

  H7 Q+ l8 e4 \/ ~       咱不是不想拜个好老师,无奈这世道称得上“师范”二字的还真不多,与其周转换来几句台面上的话,还不如以古为师,和古人过过二人世界,倒也快哉。找老师,就想找奶妈一样,不是你能自己选择的,缘分到了,也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老师,应该把传授书法技巧放在最次要的位置,传授更多的应该是为人处事,文化修养,我只是认为有些现在看起来很有用的东西只是一时的,而另一些看起来很遥远的东西则是受用一生的。/ T  x& l+ r6 P1 k& F! p3 J; P

( A+ G( L$ Q9 r* L: r       三:坚持作品买卖0 n1 `' {6 u" m4 U. M( }
( E- H4 e4 w2 Q, E7 t
       一直认为,市场是检验作品的重要途径之一,买,说明自己曾被这幅作品感动过,或是贩子从中有利可图。卖,说明自己想用作品感动更多人,或是为贩子创造盈利空间。不管你再大的名头,再高的地位,请试试不落真款,让作品在市场上走一走,也许你会发现更多。这样,中国的艺术品才更有可能买向中国,卖向世界,因为外国人大多不看名头,他们只为内心欢喜。; _- ?, w( J, W( O" z

3 r& n, C4 \: a/ d       四:坚持把书法当做工具* ?7 h( \9 Q& I, {$ [
" x& _; _4 @# R4 h! w
       记得弘一法师讲过,在世上,只会书法,不会其他技能,是可耻的,当今社会,想靠书法谋生的人太多了,我也曾想过,但是我醒了,没有更多的阅历,没有更多的人生经验,无论书画也好,篆刻也好,都是空动的。我一直坚信原创的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当你把你的思想、灵魂和你的当前的状态溶入进去的时候,其他都是次要的了,感动是第一眼的感觉,漂亮的东西往往没有生命力,而令人回味的东西才历久弥新。所以我坚持把书法当做表达内心世界的重要工具,用毛笔写的短文,记录下自己的生活感悟,对我而言,很有意义。
' w, ?) G: s) O1 z. o
! F. i9 ~5 ?- C/ ?+ q* o; _; U4 g* Y" {& r5 H& i9 p: j
      说了这么多内心的废话,只为记录人生、总结人生。但愿我们80后能把书法玩起来,就象打游戏,谈恋爱一样,都是好手,让我们的经历变成财富,让我们***后学会享受平淡,愿我们的书法界能少一些名利争斗,多点真诚朴质,愿我们的身边能少一点伪君子,多一点真小人,愿大家所在的城市少一点大名家,多一点好老师,我想我的愿望,就象我和朋友的一段对话一样简单:
2 X6 z, t  D# D" H+ x       “假如我比你早死,请把我埋在半山腰,后面有个瀑布,清风徐来,能让我感受到水的清凉。”
( x8 g" a6 e3 O3 r& e, o& b* X       “民工,你做梦吧?”5 A4 p& R6 P& y( @0 F
       “靠!做梦犯法啊。”
9 Q' @* o3 i% N$ i       “不犯法,那你今晚还做不?”
! l- Z  K% U& ~' z5 A2 S       “做。”
  •   
发表于 2007-8-1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种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14 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我生活face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拒绝无法拒绝,有的坚持无法坚持,人生往往很无奈,真正遗世独立者少之又少矣。平凡人难当,高人难当,介乎高人与平凡人之间的半截子高手更难当。
& v7 w; W* Q- @& ^& @: M" s; I1 r  ?2 H/ X
[ 本帖最后由 贶齋周斯澄 于 2007-8-18 16:0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见梦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80后的书法新玩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1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莲 于 2007-8-19 17:17 发表
0 Y  S* y& t2 n呵,80后的书法新玩法~
/ }2 j3 L0 V7 Y0 }( h
em4 em4 em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