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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展 览 的 惆 怅 薛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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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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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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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当代书法,总无法回避形形色色、不可胜数的多种展览,如交流展、巡回展、联合展、年展、个展、群展、提名展……。展览对于书法来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重要,成为书人思想品味、文化修养展现的有力手段,是作品进入市场和收藏界的先导和中介,也是书家崭露头角,身份合法化的唯一途径。甚至可以说,若要推进一个地区的书法发展,除举办一批有份量的展览之外,似乎没有别的途径更为直接和有效。然而不难发现,目前从外部环境到展览本身皆存在诸多问题。在笔者看来,当代书法展览已泛滥成灾,展览不停地伤害展览,以书法的名义践踏书法。展览策划的重心在于开幕式和嘉宾,忽视作品本身,每个展览都要加一个令人炫目的词语,取一个振聋发聩的名字。全国每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展览难计其数,以市场为中心的商业性质日益凸显出来。一旦形成稳定成熟的“创作——展览——市场”生态链,书法与市场及名利的结合便迅速呈现出惊人的力量。展览已然在某种程度上操纵着当今书法的审美取向,控制了众多书人的情绪和心态,需要在瞬间之内抓住欣赏者视线,有时并非作者初衷,常常因展览而被迫如此,直接导致了对于形式的过度追求,诱发了为展览而存在的作品。并进一步屈从展赛霸权,以博彩的心理渴望拥有“头衔”和“光环”,比如说,只有入国展后才有中国书协会员资格,有这样一个“金字招牌”便可以免除初评,免收部分参展费,可以参加一些特定名目的展览,导致更多的人被排斥在书协举办的活动之外。物极必反、过犹不及,作为一个无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该怎样看待和评价目前几乎和每个书人都相关的展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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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现代城市文明发展的产物,起源于西方一些私人把藏品呈现给公众的形式。18世纪欧洲中产阶级兴起,休闲生活盛行,公共领域交流频繁,展览开始出现。时至今日,已成为艺术家和公众发生联系的一种特定而有效的方式。就书法展览而言,自“书法热”兴起以来,不知不觉中已悄然发生变化——从一种艺术传播方式,一种审美意识的渗透,逐渐演变成市场运作方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今还有哪一门类的艺术爱好者会像书人这样热衷展示自己的作品,有人就挖苦书法国展就像搞庙会,赶场子卖把式,像农贸市场。虽说刻薄,但不无道理。二十年前的书法展览主要是指定名家的邀请展,由于书法作为精英文化的神圣性塑造了展览的权威性。当时书法与书人在社会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如今书法展赛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轨道,举办者和参展者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现在稍有影响的书展活动都能看到主办单位后的经济实体。过去文化事业的发展,完全靠国家经费支出,一些大型展览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经济价值,投入和支出不能平衡。九十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大型艺术展览都面临资金匮乏问题,企业选择赞助是出于自身形象和市场扩张的考虑,投资回报始终是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要办好展览,必须协调好权力、金钱和艺术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环境相对宽松,展览举办除了资金要求之外,已经没有更多的限制标准,造成展览频繁、泛滥,甚至到了失控的程度。

: a0 ?8 c# ~: y0 S# Y目前书法展览如同春节晚会,成为“新民俗”。如果停办,少了一顿全民大餐,但每次结束,大家都觉得不满意,其实晚会较之以前,投入更大,技术更精,策划更繁杂,却难以避免和鸡肋一样的命运。就如同吃山珍海味腻了,想吃点萝卜青菜,其实山珍还是以前的山珍,海味还是以前的海味,只是观众品味更高、更复杂。展览亦然,如果要停止展览,无疑是不现实的,不但影响书法自身,还涉及到印刷、邮电、广告、装裱等相关行业。但艺术不可能永远保持高潮,热血沸腾的状态过去之后,如果没有相应的体制加以规范保护,取得的成果很快会消亡。目前国内还远未形成社会文化艺术基金的积累、管理和审查机制以及相应的政策法规。当代书法正面临着这样的境遇,热情已经消退,体制却远未成熟,进入一个真空地带,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拥挤不堪、混乱无序的展览和欺诈炒作、泡沫四溢的艺术市场。现实情况是,一方面书人被鼓动起来“踊跃”参加展览;另一方面却对展览嗤之以鼻,极端地甚至会破口大骂,形成边骂边展的怪象。展览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固定的操作模式,尽管主办方不同,名称不同,但基本程序大同小异。办展的目的已不在于展览本身,而是利用展览的特殊资源转化成现实商业利益。多种巧立名目的所谓展览,其实不过是敛财的工具和手段,在赚取参展费的同时,还能轻而易举地获取诸多书人精心创作的作品。概而言之,目前在展览中受益最大的不外三类人:一是养活了一大批评委,过上了优裕风光的生活;二是激活了网络,成为重要的谈资,每逢重大展览评选前后,各大书法网络都是一片问询声、责备声和漫骂声,如果没有展览,则相对沉寂;三是新星不间断产生,极少数人获益。随着传媒在20世纪的高速发展,与艺术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也越来越复杂。对于当下书法来说,艺术传播主要依靠展览,但展览并不是纯粹欣赏,而是依赖传媒进行自我推广。展前新闻发布,展后媒体报道刊登作品,成为一种必然行为和追求目标。当代书法展览是一种生产机制,像新兴工业扩大再生产,生产书法作品,生产新潮流,生产为媒体关注的事件,甚至生产“书法大师”,意味着对书法审美的规范化、人工化,艺术自由受到了更为隐蔽的控制,很多书人被迫“失身”。展览成为媒体的素材,就像伊拉克的绑架案一定要连接到电视机前一样,这正是展览欲罢不能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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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获奖入选作品应该代表当今书坛最高创作水准,但很多时候并非如此。在诸多利益的驱使下,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始终干扰着正常评选。为了使作品入选,极少数书家绞尽脑汁,使尽浑身解数,揣摩评委口味,追逐形式,跟风炒作、一哄而上,是近来展览所表现出的“时尚”潮流。如果说跟风介于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炒作则是恶意的,丧失学术立场,直接表现为强烈功利目的的商业行为。有的追求精美豪华的制作,把技术化误以为专业化,致使作品变得精致却很小气;有的盲目仿效往年获奖作品,甚至直接临摹,创作灵感被抛弃。对传统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囫囵吞枣,借用符号面具套到自己脸上,简单地当成一个标签。有的一味以注重尺幅巨大为能事,甚至不惜制造轰动新闻——写了××长度的作品创世界纪录,写了广场大的字破吉尼斯纪录,把书法审美价值导向比较尺幅大小方面。“集古字”作为一种苦学方法,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却成为投机取巧的“法宝”,将古代书家的碑帖扫描制作成字库,然后按照一定的书写内容组合临摹,以这样的方式创作,谁说不是展览惹得祸呢?展览使得书法自食其尾,创作已经远离艺术内核,应对评选变成首要任务,显得有些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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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展览中最关键之处就是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无论是评委选聘、操作规则,还是学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都是围绕这个目标,否则,全体书人对展览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会产生质疑。试想展览一味都是人情关系,各种不合理的因素持续下去,有实力而无关系的人屡屡被排挤,最终将远离书法圈,无实力有关系的人即使入选获奖,往往也是底气不足,成为展览永远无法除去的“污点”,对于书法创作来说,是极不负责任的。时过境迁,当一切变成历史,将是一个时代的遗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平和公正是法律制度的产物,只有公平环境的塑造,反过来见证评审制度的完善,基于两点:一是追求公平是人的天性,理应得到重视;二是公平可以提高参赛者的热情,创作更多精品。展览中可将两类评判标准相结合,一是评委的标准——“权威标准”;二是欣赏者标准——“大众标准”,所以将来的展览可以是评委审定和网络公示相结合。具体而言,展览中的公平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机会公平,书人只要有才能和实力,应该放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因任何因素而被排斥在展览之外;其次是避免剥夺享受成果的权利,如观展、退稿等事先承诺的事项。要实现公平、公正的目标,必须注重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 E. @+ i6 u  I# V5 ?; h: P一、评委选聘。

4 X9 J( v1 ]) C7 m" y& W  f" S评委是展览的实践者,应该由德才兼备的书家、独立评论家以及无私的学术权威担任。每一位评委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观念和审美偏好,加之当今书法发展已经多元化,“流派”五花八门,因此,评委对作品评价必然受到文化素质、知识修养、性格气质、年龄观念、审美趣味、生活阅历和心绪情感等因素的影响,评审结果往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偶然性。投票过程中,参评作品蕴涵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很可能会被具有不同审美个性的评委所掩盖。没有个性的评委是不称职的,但个性越强在评选中愈容易概念化、模式化。多年来的评选,一直延用“评委投票——超过半数入选——最后得票数多少进入复评”的方式决定作品能否入选或获奖,而如果某届展览趋向于某种风格或样式的评委居多,此类风格作品自然会得到较高票数,这种僵化的投票方式其实只有有限的公正。臧否作品只是一个笼统的框架,下意识的“模糊标准”,一种存在于评委与评委之间的默契,妥协的结果就是最终交出的名单。公布时再三强调是经过依法公证的,令人不解的是,到底公证什么?实际上不仅仅是公证名单,而是评委的操作,本质上就是公证权威。评委是生活在现实中的,要求他们彻底摆脱人情关系等各种客观因素影响的干扰,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很不现实,“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但为了维护展览的公正,必须进一步完善强有力的约束制度和自律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力度。评审中要隐蔽作者姓名,只留编号,或者不掩盖姓名也行,在获奖入选者名单后要签上评委大名并说明简单理由。

0 P! w! v+ S4 P综合来看,应该废除评委长期聘任制及个别评委终身制,建立评选之前对评委会人员名单保密回避制度。除保留极少数德高望重的评委之外,人员更换率要加大,评委总人数要增加,吸收独立评论人参与,以求专业性、广泛性、代表性、权威性。目前很多展览看下来,觉得就和生活中的人见多了一样,平庸者多,出色者少,尤其最差的就是评委,大多乏善可陈。如果蒙上名字,首先要被淘汰,极少数人则纯粹是盛名之下、其实难附的蹩脚货色。要么就是名声大了之后,背负了巨大的思想负担,将自己过度理想化的精神状态压扁了,有的是疲于应付,状态失常,有的则是手写油了,难以自拔。目前很多展览有太多的书人不愿意参加,就是不屑让他们评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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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展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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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较为严重的问题有四类:

( A2 C0 u# Y% w& i! h" A0 \其一、重复得奖。获奖者长期以来都是老面孔,如果把不同名目展览的获奖入选名单相互比较一番,基本上就是一圈人。细加分析,部分人总是和书协领导或评委能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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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作品雷同。同一作者的同类作品或不同作者的雷同之作屡次获奖,这儿披金那儿挂银,看得人眼睛长老茧。稍有创意的作品获奖后,大家一窝蜂去“克隆”,竟然也能凑效。从本质上来看,评委评选其实是在制定某一阶段书法艺术的审美标准,无形地影响着为数可观的书人和爱好者的创作方向和思维方式。所评选出的获奖或入选作品,必然成为下一次展赛活动的标准,自觉与不自觉地影响着整个书坛的创作。评委对于当今书坛的盲目跟风难辞其疚。

# U, H4 \# ?4 w0 i( F其三,作品尺寸失去标准。关于尺寸大小在展览征稿通知中说明的很清楚,一般限制在××厘米之内,但在展览现场却能看到不合尺寸的“庞然大物”。作品大小直接影响视觉冲击力和艺术张力,八尺大字巨幅给人超级震撼,但八尺宣纸写蝇头小楷无疑如烧饼上的芝麻,吃力不讨好,意义何在?若无尺寸规范,很可能造成评选的不公,但尽量不要太大。有的老实人按照规定办,结果“吃亏”,有的人投机取巧钻空子得逞,助长了不正之风,最终都不愿遵守展览制度。很多规定看起来完美详细,其实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

$ e2 o7 R: }3 H+ k其四,展览名目繁多,交叉重复。各地所办各种名目的展览,包括中国书协所举办的展览在内,都有类似情况存在。比如说楹联展,有的人写长联,整幅楷书抄下来,和正书展基本上没有分别,即使入展次数再多,也不代表艺术创造力。对于篆刻作者来说,很不公平。印蜕一旦发表或者展出之后,就不允许再参展,书法如果换成另一颜色的宣纸,或者将横幅变成竖幅,就成为“新作品”。笔者的意见是,最好按照书体分,对于特殊形式,如册页、扇面等,可以分类进行,对于综合类型展览要明确规定,透明规范、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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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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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标准是维护重大展赛权威性最重要保证,与展览机制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目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 g! y( {8 l' u4 E- w1 ~其一,必须严格控制作者的送稿量。每次展览每位作者限送一幅,将大大地降低评委的劳动强度,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评选作品。很多展览中,有的作者不是精选作品而是论幅送,在没有数量限制的情况下,甚至连自己都吃不准的作品,一股脑地想靠数量多侥幸取胜,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实不可取。国展可以委托各省书协送稿,将初选工作分布完成,确保评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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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入选数量早早规定并不妥。目前国展常在通知中规定入选件数为×××件左右。这×××件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比如说,规定入选300件,但按照艺术水平来看,确实又有400件左右达到入选条件,是不是一定要砍去100件呢?如果只有200件作品参加,又从哪里“偷”100件呢?若征稿总数只有300件左右参加,是否会不加选择便全部入选呢?艺术评比无法完全量化、确定指标。但既然制定了标准,就应该严格执行,宁缺勿滥。所以在评选结束之后,不是看到一些低劣的作品充斥其中,招摇过市,就是随意增补一些人数,狗尾续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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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入选与获奖比例要保持均衡,有两种方法可以尝试:第一,可以参照国内外其它展赛事的评选规则,只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获奖比例小,保证权威性。好像只有书坛从未出现金奖空缺之事,其实金奖有金奖的严格标准,无金奖之作诞生,绝不催生,从而使得评选标准显得格外神圣。另外可以设立“特别奖”若干,颁发给那些由于评委存在个人偏爱的作品。第二,在设置奖项时,不设等级奖,仅分佳作奖与入选。等奖级的划分其实是制造“绝对标准”,审美绝对化和主观化,结果是有害的,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书法发展。金奖与劣作之间差距显易而见,入选与落选如何界定?金、银、铜奖之间的量距如何比较?同等水准,旗鼓相当、各有千秋时,评委如何决策?许多评选事后常产生令人奇怪的感觉,金不如银,银不如铜,入选有胜于获奖的,这并非完全是逆反心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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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工作。

9 |( v4 U( y0 b展览最常见的规定如“因承办单位人手有限,未入选作品概不退稿”,似乎颇为合理,实则难以面对广大投稿者,为什么收评审费时从未说人手有限?!同样是艺术展赛,美术展似乎幸运得多,退稿已成惯例。2004年“十届美展”一百余件获奖作品被收藏,平均每件支付收藏费一万元。近几年来,一些大的书法展赛已能自觉重视作者的劳动和权益,适当发给一点收藏费,虽然少的可怜,但多少已有点精神鼓励。

  m/ n8 Y' z' q6 @/ U而到现场观展,常不能尽如人意。部分展览由于展厅小,作品拥挤不堪,十分零乱。有时由于工作人员的粗心,少量作品破损,无人看管,作者只能自认倒霉,甚至有媒体曾披露,竟然出现工作人员将某作者册页坐在屁股下的事情。有时展方答应给作者的作品集不是不见踪影,就是要求掏钱购买。展前准备工作宣传风风火火、体体面面,展后工作则是松松垮垮、拉拉邋邋。

5 `3 ]3 b7 M, L% H6 J# x( K笔者最近在南京印社筹备建社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中,看到他们整理十八年前承办首届全国篆刻展的资料,有关入选、落选的作品一一登记,作者来宁路线,食宿安排一应俱全,特别是来宁地图,在当时一些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很多是手绘油印的,体现出一种强烈的服务精神,而在时下,这种奉献精神已经很遥远了。对于书人来说,展览从来不是免费的午餐。退一步而言,即便是谋求盈利,也要做好服务工作,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服务经济,按劳分配、按质论价。

9 F( Y1 Q2 d0 u5 l( |. H. t  c* F九十年代以来,书法展览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传统文化意识淡漠,流行世俗因素增多,自我意识极端强烈,个人风格盲目图示化……。从本质上来说,展览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展览并不是简单的展示,而是一种艺术现象的呈现,对艺术精神的追问,是对当代书法创作的研究,更是对未来艺术方向的探索。如今展览方式趋于多样化,主要得益于日益涌现出的许多独立或兼职策展人,他们在实现艺术和市场之间的重要环节中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代表展览筛选书家及作品,以维护一定的水准和权威;另一方面又代表书家向展览体制推出作品,成为代言人,犹如书画销售中的画廊代理商、贸易中间商,作用不可低估。作为策展人,对于当代文化和书法要有一个独立的立场和态度,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高超的鉴赏能力,活跃而有深度的思想,需要创见、智慧与想象力,还要熟悉书坛和了解书人,目前这样的人才实在太少。

$ u1 \) I$ w& ^3 G" ]令人欣慰的是,一些企业家和美术馆联手策划的诸多展览,正形成越来越大的影响,如“流行书风”和“地域书风”展,这些展览本身还有待商榷,重要的是展览理念,已经有一些突破。很多独立策展人、评论家和书人一直寻求走出目前展览体制的途径。一些脱离美术馆的展览形式新颖别致,有的书人尝试到居民住宅或茶馆中举办展览,有的则设计了在飞机场内做展览,北京已经有书家在地铁中举办展览。每一次展览与其说展示作品,毋宁说是在发明一种新的展示品读形式,提出一种新的观念,本质上从“展出什么”向“如何展出”转变。包括确定作品和作品之间的关系,作品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甚至还要决定展厅墙面,设定作品底座,确定灯光布置等整个氛围。2006年中国美术馆所举办的“篆刻邀请展”,将原石和印蜕集中展示,墙壁上饰以每个篆刻作者头像及放大的印蜕,借助于光影投射,整个展厅通道幽暗狭长,再现时光的流逝感,仿佛置身于历史时空中,梦回秦汉,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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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文化变成消费品的时代里,所产生的一次性、即时性、瞬间性的消费快感已经取代了精神上的持久性和永恒性。展览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大众文化渗透的情景,炒作愈加过甚,甚至向娱乐化方向发展,改变书人参赛的初衷。目前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展览,由于自身存在无法解决的学术价值与市场利益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大部分事与愿违,成为一次次表面上看起来隆重盛大的艺术展销会,一次次艺术的杂凑拼盘,始终徘徊于名利场的边缘,学术研讨已是徐娘半老,各种问题如同习惯性流产。通俗地讲,展览到底“臭”在哪里?最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部分评委作品臭,二是本不该入选的作品臭,三是承诺不兑现,说话不算数臭,四是暗箱操作、不正之风臭。只要根除了这些,展览的正面效应才会体现出来,即使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可以理解。笔者在对展览进行反思时,并非是完全否定展览,而是针对展览中不合理、不合法的部分。要改变目前的现状,最起码有两种途径行之有效:一是建立独立艺术基金会,由策展人和评论家来选择展览形式,将展览的理念和思路由基金会组织专家讨论,再根据可行性举行展览;二是由书法专业报刊杂志主办,部分优秀批评家参与的提名展。前者的优势在于独立性和学术性,同时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对优秀作品进行收藏;后者的优势在于,媒体自身的宣传可以对当代书法创作方向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2006年《书法》杂志成功举办“百强榜”活动,《书法导报》和《中国书画报》等媒体也举办的一系列展览,形式新颖。面对展览,每个书人皆要扪心自问,在书法艺术方面,目的到底是展览还是创作?在展览方面,到底是盈利还是展览?
发表于 2008-1-2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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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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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1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很深刻,透彻,真是振聋发聩,08年的第一缕春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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