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949|回复: 21

[热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2-26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揭開冊頁展的面紗
■樊利傑



 
    
“首屆全國冊頁展覽”爲今年的書壇點燃了第一把火,看過征稿啓事的讀者,都會有一個強烈的感受,那就是中國書協的展覽操作方式不斷在改進,比如首屆冊頁展終評之前只評作品照片,每位作者只能投寄一次稿(可一次多件)等等,這些舉措,令人關注。
  冊頁是中國書法作品的一種獨特的形式,裝幀精美,适合收藏,以作品形式作爲分類準,單獨舉辦全國性的冊頁展還是第一次。爲了讓讀者對此次展覽有更多的了解,記者采訪了還在休假中的中國書協展覽部主任白煦。
  
       記者:能否談談中國書協提出“冊頁展”的背景?
       白煦:近年來的展覽中,冊頁的投稿量都非常大,如第二屆蘭亭獎,冊頁就占20%左右。爲什麽大家喜歡投冊頁呢?因爲在同等的評審條件下,已是裝裱成品的冊頁視覺效果非常突出,這就客觀造成了評審時的不公平。既然冊頁的投稿量如此之大,精品如此之多,中國書協根據書壇發展的需要設立了冊頁展。

  記者:今年展覽的亮點之一就是“照片評審”,這是出于什麽考慮?
  白煦:這是中國書協總結多年的展覽經驗,參考其他藝術團體的做法而提出來的。九屆國展收稿量大,其中很多人重複投稿,因爲分書體評選,在退稿階段很難整合,這給承辦方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另外,高手同時投兩種書體,先評出來的書體就會被保留下來,這就容易造成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作品未必能入展。今年采用先評作品照片的做法,減輕了承辦方和評委的壓力,進入終評的作品即使落選了,由于數量有限,各項工作也容易操作。進入終評的作品不要求退稿的,承辦方可付一些收藏費,這樣就保障了作者的利益。

  記者:本次大展不但明了對作者作弊雙方的處罰措施,評委違職也有處理辦法,能否就此談談?
  白煦:近幾年展覽作弊的現象日益突出。令人痛心的是,不少卓有成就的書家受利益的驅動,也參與到槍手的行列,如果中國書協不加以遏制,就是對廣大投搞作者的不公。九屆國展經過評審專業委員會的認定,取消了幾位作者的入展資格。對作弊雙方,我們都會采取懲罰措施,特别是對槍手的處罰,需要更大的決心和力度。
  按照評委細則的規定,評委作弊,一經查實,取消評審甚至評委資格。健康的展覽是由作者與評委雙方共同維護的。

  
  

       采訪完白煦,得知中國書協展覽部的鄭培亮剛剛返回北京,記者馬上與他取得了聯,我們希望從他那裏了解到冊頁展的一些詳細情況。
  
  
       鄭培亮:張旭光副秘書長和白煦主任對冊頁展的諸項改革措施做了很多調研工作,如果大家對于征稿啓事中的一些細節問題還有疑問,我可以結合冊頁展的籌備工作作一些補充。
  
       記者:因爲先評照片,很多作者把工夫下在了攝影上。現在是電腦時代,修改照片變得很容易,中國書協有沒有預防措施?投稿裏面肯定會有拍照質量不好但實際質量很高的作品,評審照片的原則是什麽?
  鄭培亮:中國書協領導曾就電腦修改作品等技術問題做過相關調研,大家不用太擔心。我們在初評、複評時評照片,定進入終評範圍的名單後,組委會将要求這部分作者寄來作品原件。終評是評作品,不是評照片。
  照片評審與作品評審的原則沒有什麽差别。但照片畢竟不同于原作,一是縮小了,二是有的拍攝效果可能不太理想,但這些都決定不了作品質量的高低。相信評委會通過原作認真評審。
     爲了初評、複評更好地進行,希望作者拍照時盡量選用專業相機,像素高一些,拍整體,再附加幾個局部。


       記者:有人建議冊頁做成相冊的形式,您認爲可以嗎?
  鄭培亮:冊頁形式很多。這樣做當然可以,連接成冊,既保證作品的完整性,也不容易丢失散落。


  記者:本次展覽要求落款姓名與身份證一致,也就預示着不允許用筆名,是不是這樣?
  鄭培亮:是的。書家寫字落款用筆名是一種雅好,但給展覽組織方帶來很多難題。一是作品登記出現混亂,直接導致正式名單核對困難,無法在規定時間内及時公布;二是獎金、證書和收藏費發放容易出錯。這一點我想大家會理解的。


  記者:征稿啓事寫明歡迎自作詩詞,這在評審時有沒有優先或照顧的可能?
  鄭培亮:張旭光先生曾經多次談到書家加強傳統文化修養的問題,很多專家也贊成。但評委不會因此來判斷作品的入選與否,在兩件作品水平相當的情況下,自作詩詞的作品可能會更有優勢。


  記者:您對參賽者有什麽建議?
  鄭培亮:在評審上,心态平和,坦然面對;在創作上,重視積累,不求沖擊;在作品内容上,講究質量,淡化制作;在作品形式上,追求美感,力避庸俗。


  
       中國石油書協曾多次舉辦或承辦全國大型書法活動,如“走近石油——全國産業(企業)書畫家采風萬里行”、“二零零七年中國書法家新春聯誼會”等,積累了豐富的活動經驗。春節期間,首屆冊頁展的承辦方中國石油書協執行副主席兼秘書長于恩東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記者:以往的大展,有經驗的作者大都投兩件以上,主辦方能從中收藏一些高質量的作品。本次展覽初評複評要求投寄照片,對承辦方而言,有沒有損失?
  于恩東:以往全國大展均投作品原件,承辦單位留下的作品相對多一些,此次先投照片,可能會損失部分書法精品,但石油書協承辦此次展覽是遵照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承擔社會責任、支持書法發展”的理念,因此,我們的任務就是爲全國書法事業的發展盡微薄之力。現在,展覽資金已經到位,财力、人力、物力将得到保障,請投稿作者放心,你們的權利将得到充分保證。


  記者:冊頁展的特别之處即在于展覽的形式,展出時有沒有與之相應的配套設施,如展廳、展櫃等?
  于恩東:冊頁展是中國書協新增的單項屆展,對于展出效果沒有成功經驗可以借鑒,我們将聽取多方建議,充分利用展廳的牆面、地面,增加展設施(相對于其它展覽,展廳面積增加、費用加大),使傳統把玩的冊頁形式能夠适應現代展廳形式。


  記者:每位作者限制只能投一次稿件,這是出于什麽原因?不少人擔心如果在郵路或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便是非常遺憾的事情了。
  于恩東:根據我參與九屆國展監審的經驗,多次投稿對于作者來講是有弊端的,如黑龍江省有位作者,投了一件楷書後又投了一件隸書,楷書先評,入展了,而作者隸書水平比楷書高,獲獎了,但由于電腦只識别一次,這位作者只能入展。而一次投稿多件作品,評委能夠看到作者的創作全貌,從中選擇最好的作品,避免遺珠之憾,同時也減少評委的工作量,使他們有時間充分把握準。有人擔心郵路或哪個環節出問題,作爲承辦方,我向大家保證,只要收到稿件,我們将在第一時間給作者發短信告知,在這裏建議投稿作者提前一點時間寄出。
  
 
  
       采訪結束後,記者想起白煦先生的囑托:中國書協展覽的改革是建立在廣大作者的利益之上的。改革成功與否,需經實踐檢驗,大家對展覽有好的建議歡迎随時提供給我們。只有集思廣益,不斷完善,才能共同把展覽辦好,營造一個純潔的書法環境。
发表于 2008-2-26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6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0a安继越主席题写的牌匾 (2).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6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及時、可口em2 em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6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7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博览群姝 于 2008-2-26 21:43 发表
em1 em1 em1

我拜托您把您的某某题写稿小一点,现在这么大,不觉得有碍观瞻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7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问题:1、白煦先生的说法和征稿启事上不一致:进入终评的不要求退稿的可付一些收藏费。征稿启事上没有!2、郑培亮先生说投稿照片可拍一张整体,再付几个局部。请问六米长怎么拍整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7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李正伦 于 2008-2-27 08:02 发表
两个问题:1、白煦先生的说法和征稿启事上不一致:进入终评的不要求退稿的可付一些收藏费。征稿启事上没有!2、郑培亮先生说投稿照片可拍一张整体,再付几个局部。请问六米长怎么拍整体?

这个问得很实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