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一鸟

庞中华先生,别太把自己当老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书坛没有老大,更不会有书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8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实中,钱、权的发言总是首先受到重视,真理永远是最后发言!3 z& d. b+ I' o
em11 em13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结果很公正.# |: n" a. K- y6 V+ y

1 D: F+ i0 e' w7 H! ^庞先生的字很有功底,深受广大国人喜欢,不能就这么一杆子打到俗书去吧?那大家怎么不说启功呢.他的字跟庞的差不多少.: v% D; x, R. `: H
# `7 u$ b# @8 b1 u
对王正良先生的贡献非常钦佩..
2 D; Q9 f& h- l2 {* D! ]
6 L( |' e/ h3 u至于是硬笔书法家还硬笔书法,我个人感觉,后面这个称呼更合适., I3 i. Z  j! n7 e1 l
不能动不动就成家了吧em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名利惹的祸!!!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2007_BC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BP 英雄扼腕长叹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3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书法人有许多行为是不合法的,要学学相关法律,别到时候讲许多“道理”来叫苦啊!
$ H% H: r% s5 a: x/ D另不要批评时总是扣上“为了名利”,只要用上这两个字,就感到被批评着就处于劣势。“名利”谁都离不开,包括“你”、“我”、“他”。我国法律最基本的原则是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只要人家的权利的是合法,“名利”本属于人家,别人就不能侵犯!
1 p& A3 g- [( q/ D& S
3 i+ U% C, q% `( i! ]5 _* y9 q[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5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yp74730 于 2008-6-30 11:45 发表 0 j6 Y6 \3 k  `, T6 G  Z" ?
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尊重法律。许多问题都在法律上写得很清楚,规定了那些可做,那些不可做,有时与我们常规想法不一致。在现实中存在着“合法的未必合理,合理的未必合法,”但要较真起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

3 ^0 ]7 @+ M9 h' F以庞中华先生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状告王正良为代表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侵权这件事,我从头至尾都没有说他没有法定意义上的权利,但你我也没有看到法律裁定王先生的组织是非法的!没有裁定王先生该赔款和道歉,相反倒是庞先生等从法律意义上撤诉了!所以不要拿法律在这里说事!! f: X+ L! _, g! w+ R1 B: n% H% |
以为样样都应该靠法律说话,那也就没有啥意思了,法律是建立在共识和道德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抛弃这两点也就更不好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老鸟又开始叫了,1 N3 B2 j5 q/ F5 v+ I
欢迎欢迎!多写些妙文让我等欣赏!' p. s$ W% N8 c
5 M8 K* x: L8 W
丑书美书的判断恐怕每个人都不一样的,: R; F6 b& q4 C6 l/ {
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
" R% N! t3 e. K6 k) l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4 l7 F2 j: E/ ^9 n& F0 L3 ]; J# i! H7 X( t1 p
em12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3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抱朴散人:"老庞的字在我的眼中就是标准的丑书、俗书,极俗极丑,! [. o8 s! L* c" Z3 I1 J
我费尽心思想找一点美的感觉确实找不到,没办法。"- a3 T; `% }5 p  P( D% g

% q8 a7 v# }/ P4 N3 M; pem1 em1 em1; A; W$ E. z% I* y0 b4 @% O( N1 C7 j, u
+ P& A! _+ O+ Q/ v, c
[ 本帖最后由 liuyp74730 于 2008-7-3 07:1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