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杰
发表于 2007-3-17 16:50
也算是逼入了创新的胡同吧:)一笑而过。。。。。。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3-17 17:33
原帖由 火木子 于 2007-3-17 13:25 发表
不觉得这是什么艺术,没有多少意义。拙见。
谢谢批评.但现在主要的问题不是这个.em13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3-17 17:36
原帖由 阿杰 于 2007-3-17 16:50 发表
也算是逼入了创新的胡同吧:)一笑而过。。。。。。
关键是我先被逼进去,后来他也被逼进来了.哈哈em13
聆雪轩主
发表于 2007-3-17 19:32
聆雪轩主
发表于 2007-3-17 19:45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3-17 20:36
原帖由 聆雪轩主 于 2007-3-17 19:45 发表
如果从发明和创造的角度来说应该算的上是抄袭吧。但我发现你所用的汉字字型也是抄袭先人的吧,好象所写的词句也是抄袭先人的哦。
但从艺术的角度来说好象讲的是艺术水平而不是发明和创造的水平吧。冒昧的说,人 ...
别先被名蒙了眼睛.难道艺术就只讲透亮?多看看.你才会发觉谁的更奈看.吴的有两幅是不错的.但有两幅也太没意思了吧?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3-17 20:38
原帖由 聆雪轩主 于 2007-3-17 19:32 发表
不过就是相机好点拍得水平高点.
聆雪轩主
发表于 2007-3-17 20:50
郑维江
发表于 2007-3-17 22:03
原帖由 聆雪轩主 于 2007-3-17 20:50 发表
再这样争下去我感觉就没有必要了吧,首先看你的标题,我想你出这样的标题无非就是为了争个虚名罢,如果从治学的角度来说,你为什么就看不到别人的长处呢,我承认你画的不错,尤其有几幅我还特别欣赏,但从你出 ...
既然如此,我也不想说什么了.
我只是想说的是,有时名望确实会影响人们的眼睛.吴先生的高处我自然很佩服.但就此以偏盖全根本就不是学人的态度.我可以大胆的说.在书法上我做得虽然不是很满意.但我的书法比吴先生高的还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这点我相信论坛里的人也是有眼睛的.吴先生根本连书法都没好好练两天.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7-3-17 22:11
想了许久.
抄袭 还是不用为好.
热闹过后是反思.
徒有虚名也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