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木子 发表于 2007-6-24 18:34

回复 #30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不是说相对性吗?
忠和孝,某个人在某个时刻上可能会发生冲突,鱼和熊掌不可得兼。舍小家而取大家,就出现了忠孝不能两全。
在社会生产日益分化、人们互相依存关系密切的情况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忠可以理解为大孝------对“大家”(国家)的孝。
保住大家的利益,小家的利益也能保证。若从这个意义上说,忠孝是两全的。

[ 本帖最后由 火木子 于 2007-6-24 18:35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25 00:49

回复 #31 火木子 的帖子

这种说法,未免理想化了,现实社会复杂得很,因为存在着“邪恶”,忠良被奸佞小人陷害的事不是没有。又何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呢?在这方面,我的体会很深,所谓的“善”,在一般人看来就是“傻”,你为人人,人人能为你吗?如果说:“保住大家的利益,小家的利益也能保证。”那还有穷富之分?尊卑之分?贵贱之分?忠孝之分?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6-25 09:05

回复 #32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是啊!

因为善恶的相对性,所以完全彻底的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只是理想的状态。所以,也有尽孝不尽忠或不尽忠也不尽孝的情况。甚至,尽孝、尽忠还有出现恶果的,是谓愚孝、愚忠。
但是,善是人们和社会良好发展的要求,社会良好发展的总趋势必定是如此的------从战争到和平,从混争到和谐。
因此,一个社会要发展下去,其主流必定是提倡这一点的。大多数人也是程度不同的、愿意或不愿意的遵守着这个要求。

社会大生产,生活物质生产的相互依赖,社会生产的分工,使得大多数人都有一份工作(老人退休、小孩读书是特例)。这便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一种具体现实的表现。这个不是“傻”吧。幻想且等着天上掉馅饼的才是真“傻”。
而社会的这种分工,包含着善的理念在里面,如果人们不认同这一点,恶念的产生,恶行自然也会有。如抢、盗等,而国家之间就会爆发战争。

孝,在不同家庭、不同社会、不同国家、不同时代,也许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甚至有些表现形式截然相反。但不管形势如何变化,总的来说,孝是推动家庭健康成长发展的一种主要力量(是不是可以说,孝是一个人人际关系的启蒙),也是社会良好发展的需要。

论语中的孝,是怎么一种情形呢?我们当前社会需要这样的孝吗?
新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家庭如何健康成长呢?看看先人、先贤对孝的论述,也许我们会看得更清楚一些。这就是我们现代学习经典的一个缘由吧。

[ 本帖最后由 火木子 于 2007-6-25 1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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