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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边] 吴冠中首谈“剽窃案” 回应:农民画家自我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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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进来看到了吴先生接受(应该是新民晚报)记者的采访吧.我刚才搜了一下.多数网站都说来源于新民晚报.吴先生可以从艺术的角度否定这事.但吴先生说我纯是炒作我就太冤了.我确实给吴先生寄过作品照片.从吴先生的话里已经证实了这事.至于他当时看没看到我怎么知道呢?所以以炒作来看我我觉得太冤..因为我又是用的挂号.6 w8 B2 s* v8 }

: S* H# o0 r- J! u8 C[ 本帖最后由 郑维江 于 2007-7-10 19: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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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0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7-10 21:59 发表
5 w2 m) M; B1 R不管说你炒作与否,我觉得你的目的已达到了,还是放眼未来,拿出实力证明自己为上策,否则越解释越对你不利,只能说明炒作之意,仅此寄语。
9 B3 {+ B% c* _
谢谢布衣提醒.em13 我是说既然吴先生说我的地址都写错了.(作为吴先生这样的人就是地址错一点也不会影响寄达的)说明他现在最起码看到了这封信.我给他寄有东西不假,我也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信才有此追问的.并非编造什么谎言来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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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繁體字 于 2007-7-10 22:38 发表 2 p6 ?) y& B' W* [5 W! C1 H9 _

, w+ ^8 x2 Z% i! q) ]2 J0 E- c; ^em1 em1 em1 em1
" Q7 u' k3 [# e! `+ p4 f郑维江为何许人也?看了炒作主题本人略有耳闻,原来郑氏和吴冠中先生有一腿。明天俺给吴老邮一封邮政特快。
1 X- Q* U& ?! T. qem4 em4 em4 em4

3 J# x) v5 ?1 A7 P6 j& T/ k: q首先有了那样的信,再有了这样的作品.才有了这样的追问官司.
- a- h4 ?: g* c/ n# _" q) m这件事我回了此贴不想再说了.布衣兄已经说了.我也认为在一个两个网上贴里解释也没用,白白浪费时间.因为我在百度大概看了下.关于这篇文章已经被北京多家报纸转登了.所以我在这解释.看到的也只是网上几个人.我还有点弄不明白.吴先生画展宣传独创此模式文字画.现在又说成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是不是矛盾呢?9 ]* }% P" v& e3 j2 z1 C
+ o; I0 O4 I8 j' m
[ 本帖最后由 郑维江 于 2007-7-11 07: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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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7-10 22:23 发表 8 w3 P' L& l$ D' C
吴冠中的说法太霸道,

( F8 O9 z$ \9 E, j. K* }' x' Y谢谢丁剑兄正义.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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