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492|回复: 5

张公者 | 书法“高级临摹”者,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1-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书法的“高级临摹”,
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
不是艺术家,是高级匠人。
高级匠人同样得到敬重。
只要你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3 K+ \0 `2 D8 }, j1 y

/ R: r7 Y  f1 n
81a9d3fdea63436aa2587f4cd9c910e2.jpg
. P9 M) I, q* |& ^, b' i

/ p+ x% m  A( x
现在满街都是大师。
国学大师、经济大师、紫砂大师、打鱼大师、红薯大师.....但是最多、最有面子的还是“书法大师”。

- J8 b0 c( X, ~/ @0 r: e! {( l
大师乃是在某领域有开山立派之功者。是本专业的至高峰,是提供规律与方法并不可、也不必逾越者也。

; l) ]; V1 Y1 A
因而今天称某某为“书法大师”,大家并不觉得如何不妥,原因就是:本身就是个笑话,某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也便有了“你才是大师”的回敬之语。更不会认真了,跟一个说笑话认真你就是笑话了。
(不过也有真很认真的,名字后面不缀“大师”二字,则“呼其名不应”“介绍之不悦”。)
5 a$ V# H, s1 G( z
所以说“书法大师”不可怕。
比“书法大师”更可怕的是“书法家”。
8 h8 Y( {6 b  ~) {" W
! y) I. {" [0 c. Q& ?" i
c115c06cc3456030171fed772e22d500.jpg
2 {( |; S& n# F( j; U+ \* S
2 q( j8 l: {* }1 w
现在有了书法家协会,那么加入书法家协会就是书法家了。
最高级别的是国家级的,据说有会员一万多人,然后是各省的书法家协会,接着是市级、县级,据说有的乡里也有书法家协会,更厉害的有些“注重文化”的村里都成立了“某某村书法家协会”。
这样一算,把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加起来估计得几百万、上千万了。
(各中小学的“某某小学书法家协会”会员以及“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还没有算数进来)。

$ }0 Y; r, O- @& ]! P) S) ~. }3 I* c
真是惊天动地!庞然数据!

6 J$ Z) p3 m" N4 p4 p
而今天的书法展都是“高级临摹作品”,是模仿前人、更多的是当代人(被模仿者也是模仿前人),模仿他人是不可以称为“家”的。

) ?% n& ]! N, U6 a
模仿是学习的必然过程,也是入门阶段。
但是模仿不是作品,作品是创作——是只属于自己的作品(包括含有他人的成分比例)。
这种“作品”在其它领域最多就是“仿作”“习作”。在有些甚至是抄袭、造假。而在书法界却成了“大作”,不但堂而皇之的参加大展,还可以获大奖。
( q1 ]; s/ h: j* i

/ F; u( F$ f- x6 W
785c0be0c4058184f6f6c975e4aa71f1.jpg
5 y% {: r* V6 s* u0 T8 @% ~* t
& T$ _0 ^* n! i% g8 n; U
这里面有两种“书法家”比较有代表性。
一种是昨天还是某总、某长,今天就是书法家了。“一梦醒来到天明”。
还有一种自己特别委屈的:我练字已经五十年了,颜柳欧赵、大王小王,甲骨石鼓、狂草小篆……我还能用瘦金书写《千字文》……“我难道不是书法家、谁是书法家?”
4 {# E5 g- @: E4 `5 G  [
在某些传统技艺(工艺)中,学习前人主要是不使其技艺失传,
是为了传承。
因而可以有“工艺大师”的称谓。只要做到把前人的技艺复制下来就可称作大师。这种工艺传承令我们的精神安慰,令我们今天的生活古雅美好。像我们保存的一些传统生活用品、食品的技术,像日本、欧洲
几百年、上千年仍然延续的老店、采用的“原始”方法制作方式等等。
1 P- V% Z- T, W" x, T( c, p" l
而艺术大师、书法大师,一百年、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两个。因为这需要的是创作。创作的难度要一百倍、一万倍于模仿。这方面我们比他人都有“本事”,但是,教训也是深刻的。

" f1 z3 O* v' e+ I; o- ^
/ ]* d4 i! U7 E+ W
f516dbdf2973ceb5b5023ee63b93c563.jpg

9 R$ D. J. q4 F' P

% u; |: u: s. {0 q, g
而在艺术领域,最好的传承是创新。继承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与出新。
尤其是书法,它的实用功能已经、几乎等于零了。那么学习书法的目的便是艺术的目的。

, f0 x+ @3 u, q8 m  C
说把古人写的一摸一样,这不是传承。我们完全可以用现代方法复制经典作品,远比唐代人高明的多。
把这些前人留下的经典好好保护就是功大莫焉。往下传给子孙,就是传承了。

3 b, q6 W$ w1 X6 l5 {' T
书法的“高级临摹”,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不是艺术家,是高级匠人。高级匠人同样得到敬重。只要你别把自己称为书法家。
; I  ]. B- A, j1 P- C- q2 {/ Z+ `
2018年11月
% `. ?, {/ h, ^; l$ L9 s
0 z8 |2 i* n  u8 u

) h  \# H) B" I+ r7 n- D5 M

6 i6 o! m* X) h, S) m" l# m# i fabe6796c2632df532f60e84bad82a8c.jpg
! w0 |# Y% u4 Y4 u: c5 G$ e
张公者
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西泠印社社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国家画院研究员
3 N3 {, z: ]2 H* k
关于书艺公社微信平台0 b9 A( t0 c* v2 E0 h7 y5 d
文章投稿、合作事宜、客服咨询4 `  s; B8 s% x$ q/ q/ k
请加微信(shiyu798)
. `, L- A. J- m! _& V) Z
: m4 \3 u- o2 K. n0 n0 _. g
  m. H8 a) H! R( u/ U; q. \8 U" K
e9fe7cdedf65ee0468259cb6fd569d47.jpg , {. r1 C% w8 m( k  P

& n/ d/ L  H0 ?7 y6 E
END; W. I# a; a( r6 ~1 x4 g
, Q; U, |) s5 j, Q5 _
亲近书法的自在生活方式,
从未走远!

! r0 E2 x- l9 F3 g4 W               
发表于 2018-11-17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古人写的一摸一样,这不是传承。我们完全可以用现代方法复制经典作品!( \& x' ^& e1 L+ n. c4 p. ~
把这些前人留下的经典好好保护就是功大莫焉!书法的高级临摹者其价值相当与某领域的“工艺大师”。不是书法艺术家,是高级书法匠人。高级书法匠人应该得到敬重,但不值得崇拜!虽有进步但不能故步自封!书法大师,一百年、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两个。但是现在社会上书法家不管是大的、中的、小的,男的女的,书法家、书法大师满天飞,真有赶超xx党员数量之势!喜也?忧也?目前社会上流行的说法是讲到xx党员就是一个腐败的代名词,但愿书法界不是这样!书法家都是徒有虚名,炒作出来的,吹出来的!是笑柄的代名词!书,心画也。高级临摹者,其心何在?脱离了书法的本真,就什么都不是了!一味临摹可休也。真正的创作才是书法的本真!
5 w( k- a5 X) x5 \) {5 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18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作才是艺术,不创就是技术,不创载体,躺在老祖宗的身上啃遗产,和复印机功能一样,不过现在人连音律都搞不清,词是创不了,四书五经勉强读完也没能力创作啊,不能创载体书法就只能停留在技术层面,是时代变迁的必然,书法现在其实更多是技术活,离艺术很远。。。不用去辩,自己写篇传世的文章,做个政治风云人物,然后用书法技术传世,这才是书法艺术,脱离政治和正真的创,书法是没生命力的,当做修身养性的爱好吧,比功利书法有趣的多
9 n. |1 t2 [$ N5 x! Z4 l. Q% p
来自安卓客户端来自安卓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19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1 0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临摹”说得轻松,可如何厘定呢?类似小王学大王的例子很多,这算不算高级临摹呢?
+ K) ~4 e0 j9 J1 l6 Y( |7 \7 W“工艺大师”只是属于高级临摹?+ x: `' o. Y2 z0 f3 a6 E/ i% {& B
高级临摹不是创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1-23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临摹创作谈何容易!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