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淡然

临杨沂孙小篆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想知道啊,.写杨是一时之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钧艺堂 于 2008-11-25 09:31 发表
用笔和结体都有问题,何况杨的篆书格调不高,兄台要写篆书,不妨取法绎山、石鼓

敢请兄台说得详细一点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4 em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篆为表,其下为学。

原帖由 淡然 于 2008-11-26 14:54 发表

当然想知道啊,.写杨是一时之兴,

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改写篆书了,盛唐很是疑惑。想当初,流传下来的很多篆书大家,基本上不是因为篆书写的好,而是因为他们在金石考古方面卓有成绩,大都是学问家,既而成为学者书,钱玷、吴大澄、江声、翁方纲、王昶、吴昌硕、王懿荣......等等,一大堆,而真正成为篆书大家的只有邓石如。
       淡然先生写的,盛唐认为已经可以了,应该选择一个学问,作为方向进行研究,加强古文字的学识,做到:辩人所不能辩,识人所不能识,解人所不能解,达到这种程度,即可不名而名,在盛唐眼里,文字的渊源考据其实才是篆书中最深厚的东西,现在大家一窝风的朝篆书方向流,殊不知其难不在写而在解,其实篆书与别的书体的背后是一样的,最后都要归咎于学养(而篆书的学养比起其它书体的有很大的不同),人常说:少时比才情、壮时比功力、老时比学问,不是没有道理的。
      以上仅是盛唐个人对篆书书法的理解,先生的字已经炉火纯青,笔划结尾的变化适当调整,做到方圆并用就可以了,这对先生来说,不是什么问题。书法的功课当然还要继续,盛唐认为适当的调整用功的比例才是。

[ 本帖最后由 盛唐之心. 于 2008-11-30 00:3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1-2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盛唐之心. 于 2008-11-26 16:51 发表

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改写篆书了,盛唐很是疑惑。想当初,流传下来的很多篆书大家,基本上不是因为篆书写的好,而是因为他们在金石考古方面卓有成绩,大都是学问家,既而成为学者书,钱玷、吴大澄、江声、翁方纲 ...

不禁对先生肃然起敬.书法写到最后就是写学问.我十分认可.至于我的小篆,还不成熟,在金石上,我也会努力的.谢先生指教,淡然顿首.谢.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2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1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石书法家

原帖由 淡然 于 2008-11-26 22:33 发表

不禁对先生肃然起敬.书法写到最后就是写学问.我十分认可.至于我的小篆,还不成熟,在金石上,我也会努力的.谢先生指教,淡然顿首.谢.em13 em13 em13

上一次的回复中列举的金石书法家、学问家不是很全又有点凌乱,盛唐又专为此做了一下功课,补充说明一下:
所谓学问家在一般情况下专指治经;在书法界,它则包括专研古文字、碑帖、金石、考据、舆地、训诂音韵之学的种种内容,对于诗赋是不入学问家大眼的。补充一些人名,供淡然道兄参考:王鸿绪、翁方纲、朱筠、黄易、孙星衍、钱玷、桂馥、江声、吴大澄、王昶、邓石如、张廷济、毕沅、何绍基、俞樾、王懿荣。多看看他们的运行轨迹以及书法风格,或许对您,还有学篆的朋友有点益处。盛唐对中间的很多人名不熟悉,包括生卒年代、书法风格、当时的影响及成就、现代人们给予的评价都不很了解,有的甚至人名与作品都没对上号,加之篆书比较陌生,不好多说什么,回头有时间的话好好整理一下,心里也算塌实。祝兄书艺日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7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临的不错,用功支持。em1 em1 em1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