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558|回复: 3

500万!原来医院有合法抢劫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11-30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500万!原来医院有合法抢劫权
哈尔滨市一位74岁老人,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67天,虽然生命没被挽留住,但住院费却花去了139万多元,而且医院还要求患者家属买了400多万元的自备药物。面对质疑,“院方坚持认为,他们还少收了130多万元”。
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如此天方夜谭式的“医疗故事”给笔者的感觉是:这家医院原来有“合法抢劫权”!

不是吗?据悉139万元的医药费是这样花掉的:病人去世两天后,医院还在给病人做“胸水化验”;曾经给患者一天“输血94次”,曾经一天给患者“用”了106瓶盐水。正如医学专家所分析的那样,一名74岁的老人即便没病,一天内输进这么多液体也得给输死了!这样给病人“治”病,“治”去这么多医药费,不是抢劫又是什么?

据报道,在病人去世、家属对医药费提出疑问后,该医院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组。调查组向患者家属递交的调查报告结果却是:除了一些“日期填写错误”外医院并未多收费——不但没有多收而且还收少了,少收了130多万元!笔者说这不但是抢劫,而且是“合法抢劫”,正是由这个“调查结果”中得出的印象。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面对如此事件,面对记者的镜头,该院的一位领导竟然还说:“我们二院是一所人民的医院,一所农民的医院。用过去的话讲,就是一所贫下中农的医院。我们从来不用自己的特权,去索取自己身外的任何利益。”如此“厚黑”,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谚云:“十个劫道的不如一个卖药的。”用在这家医院身上再贴切不过了。

[color=#DC143C]
相关链接:病人住院67天花掉500万未能挽回生命(组图)
https://www.shufa.org/cgi-bin/bbs/topic.cgi?forum=27&topic=1053
发表于 2005-11-30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500万!原来医院有合法抢劫权

医疗改革失败的典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3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500万!原来医院有合法抢劫权

医疗系统F•B的典型!!!丑恶的嘴脸!!![br][br]-=-=-=-=- 以下内容由 寒山2005年11月30日 06:47pm 时添加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2-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500万!原来医院有合法抢劫权

庸才的杰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