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网站编辑 于 2011-7-4 09:43 编辑
【公社辩论会】
七月之辩:
范曾冤枉?郭庆祥委屈?
【本网阐述】
近期,范曾状告郭庆祥侵害名誉权的官司沸沸扬扬。此案一出便引发艺术界、评论界、媒体界和收藏界的多方面的质疑声音:以不同形式进行“流水线作画”的画家、手握范曾作品待价而沽的藏家、正寻找门路欲购范曾作品的买家、笔藏乾坤正待指向时弊的艺术评论家,还有徘徊在“艺术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难以权衡的媒体等等,凡是有关的人士都介入了本案的细节方面。2011年4月22日,该案一审判决终于尘埃落定,范曾最终以维护自身名誉权而胜诉,郭庆祥则以侵害他人人格、名誉权等败诉。判决一下,各方质疑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以致引发了评论界的针锋相对的大讨论,更有艺术学者声称:“坚持正确的文艺批评还行得通吗?”
引发该案的导火索是“流水线作画”这一名词,关于这一提法范曾和郭庆祥各执己见,到底“流水型作画”属于技术范畴还是艺术范畴?这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范曾先生的学生崔自默公开范曾作画的图片,其意义是声明范曾先生的高超的绘画技法,而更多的声音则指向范曾对艺术不负责的方面。而后范曾先生又否认“流水型作画”,其两个代理同时表示:“那流水线作画照片上面的人是不是范曾本人也不好确定”。如此云里雾里的辩驳让外界对“流水线作画”又产生质疑的声音。那么“流水线作画”到底可取还是不可取呢?范曾的代理人表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的一种创作习惯、创作方式。当然,画家的创作习惯各有不同,或许范先生只有在面对十张宣纸同时张挂的宏大场面时才有创作激情,只有一路“流水”挥洒下去,才能神清笔畅,痛快淋漓……看来,“流水线作画”算不算艺术创作有待商榷,但是它是一种作画方式却是一定的,不管你承不承认,它正在被为数不少的画家使用着。
支持范曾先生的人认为,“流水线作画”是范曾先生高超技法的体现,正是这样的技法只有水平高的画家才能掌控,范曾如此作画正是体现了他的技法纯熟。崔自默在《“流水作业”不好么?——替范曾先生辩护并驳斥郭庆祥等》一文中提到:“所谓的流水式作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是技艺高超的表现;反之,所谓的稚拙、随意、偶然、没谱,却是不成熟与生硬的表现。古今中外,凡是艺术大师,在形成自己的艺术符号并拥有大量市场之后,谁不曾经流水作业呢?”
文章阐述到此,可以说还完全不能表明范曾的冤枉,因为其中还涉及到郭庆祥在文章中有诋毁、侮辱范曾人格的字眼,我们抛却这种因素,只对范曾的“流水线作画”的正确与否来界定范曾是不是真的“被冤枉”?
支持郭庆祥的舆论认为,郭庆祥坚持了艺术评论的公正性,在其撰写的文章中,能够对书画界的各种现象予以批评,这是正义的代表。艺术批评就应该有人站出来说话,无论涉及冠以何种艺术名分的画家,都应该有这样的批评声音。郭庆祥文章中提到:“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其“妄谈国学”、“自评大师”的行为,为“当代第一人”。正是这句话的阐述,引发了范曾对郭庆祥人格诋毁的言论。支持郭庆祥的人又说在文中并没有提及范曾等字眼,算不上个人名誉诋毁。那么到底郭庆祥的文章是否为正义的化身呢?他说出了别人想说不敢说的话,是否就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舆论呢?
去年年底《人民日报》发表的李长春同志《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一文,文中针对当前的文艺批评现象指出:“现在文艺评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一味评功摆好,有的甚至被金钱和利益‘绑架’,这都是不正常、不健康的。要进一步加强文艺批评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文艺批评导向。文化类专业报刊和专业网站应该更多地开展切中要害、积极有益的文艺批评……旗帜鲜明地开展正确的文艺批评,发挥文艺评论的积极引领作用。”
对于范曾状告郭庆祥的官司,双方都争执不下,一审判决也明确下来,这倒是反映了文艺界与评论界的天平倾斜的问题,好在郭庆祥在败诉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上诉,关于终审判决到底会如何?大家可以拭目以待,但是就目前的这种情况,大家可以对双方的声音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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