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楼主: 网站编辑

【公社辩论会】四月之辩:当下是否适合建立“中国书法学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收了“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的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淳古堂 于 2012-4-3 23:35 编辑

中国书法院应当设立三个分院1书法创作学院2书法批评学院3书法理论学院,这样才可以做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机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4 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4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环境,有氛围,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美术学院可下设中国书法学院,或中国书法院可下设书法学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基础理论+产品(作品)+成本+市场=收益=生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6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纽约墨人


    艺术无国界,欢迎光临书画街“紫芝山房”。度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形式,而在老师。院不院,重要吗?紫芝山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好好做有利于书法的发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