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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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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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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碰到一个问题,想听听大家是怎么看的:
我是一名教师,也是班主任,因为我比较孩子气(不好意思啊),和同学们的关系非常融洽,所以,同学们有话都愿意和我说……
最近,有好多女同学(已毕业的,中专、大专),在找工作时都碰到了一个问题:好多外资企业(或待遇比较好的企业)在签合同时,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二(三)年之内不准生育(可以结婚,但不能生小孩)。她们左右为难,问我这样的规定合不合法?她们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真得回答不好,在此,想请各位说说………… :em14:
发表于 2004-3-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没有啥办法。
经济效益决定的。付出更多薪酬就是要更多的回报,而女性显然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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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0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肯定不合法!可先签合同工作,到时该咋办还咋办!
  因为不合法,老板到时若辞退,亦可诉诸法律!
  当然更好可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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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什么“不成文的规定”
“不成文的规定”我理解就是没有规定。
“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因人而异,
如果你的岗位做的非常好(缺你不可)那么尽管生产!
如果的的岗位做的还可以话,对公司来说换人不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那么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你的岗位做的并不是很好,那你生产的话正好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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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肯定违法,但为了以后的发展,应该从长计议,何况两三年的时间也不长,现在晚婚晚育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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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0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有一位女同学,2000年中专毕业,在诺基亚(苏州)工作了二年多,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后来跳槽到了一家台资企业——台积电,5月份要到台湾去培训三个月,她对此充满希望。但在签合同时,规定她(们)三年之内不能生育,不然就不能签正式合同。
她今年二十五岁,年初时已经结婚了,她对我说:“三年之内不生育,男方以及双方家庭都有想法,劝她就放弃这份工作”,她非常地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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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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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1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是否签合同写入的规定她(们)三年之内不能生育。
如果是那么依据合同可以起诉公司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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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2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下面引用由岚桥小筑2004/03/11 11:16am 发表的内容:
是否签合同写入的规定她(们)三年之内不能生育。
如果是那么依据合同可以起诉公司侵犯人权!
去问过了,合同里没有写入,不成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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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2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怎么办?

根本解决问题需要社会的进步,但显然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起,这需要我们每个人发挥各自的作用,其实我们又做了多少呢?好像是大话,其实就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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