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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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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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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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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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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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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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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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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7 ]& t1 i4 e5 [/ H6 `

电话: 18907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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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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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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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Z( X! ?! S/ [# F7 V. S"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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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w# f, X* P9 b2 P5 L
收款
人: 黄小玲- v4 _8 h# J( o, v2 a0 Y

联系电话:139794375585 F  T  v) O" U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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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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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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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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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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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0 {! W: |5 s' g4 V1 t

作品名称

  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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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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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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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 `% {3 |3 n) N' H) m  A
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 e) Z# _" r/ ]" W$ ~9 X
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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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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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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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 331800- C$ E5 S/ @) j+ w5 x

电话: 189070416150 j/ t8 u; I- T5 u9 C' a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Z5 ?  w/ G  z+ F+ s+ Y- b

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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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M7 K. M8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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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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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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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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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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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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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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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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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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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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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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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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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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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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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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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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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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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9 S- Q% C3 \+ l; s6 m, n

邮码: 331800/ z. m$ J! z) m, q' F3 p/ r. h

电话: 1890704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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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5 U& ~6 @5 U) U7 U! z5 x+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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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1 u) Q9 L+ r3 T# T- f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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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码:331800, r& b" `* q/ X! r: P9 [
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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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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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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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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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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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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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与身份证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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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常用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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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尺寸

材 质

  

  

参展费汇款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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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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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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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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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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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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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 v$ k8 D. p* K; ^! e' g8 o) n$ ~

邮码: 3318000 m+ n$ Q' H4 D( j9 ^! T1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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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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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
人: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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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7943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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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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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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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当代书法作者,推动书法事业和谐发展,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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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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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县人民政府

二、组织机构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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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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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5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参评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3年9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评审期间将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3年11月份在东乡县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左右(含3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优秀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优秀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13年8月31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10号)舒同书法院5 c* u8 [& X6 Y5 K& t$ A" w' A) ]

邮码: 331800
3 C- C" f3 r- v9 r- P

电话: 189070416158 e( @! f- G) |5 R* i

联系人: 万增堂、胡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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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13879431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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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汇款地址:(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恒安西路10号)舒同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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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c6 ~7 E. }/ z( h. F. Q# A
邮码:331800- x" Y6 S. ?9 u
收款
人: 黄小玲
4 G& U, ~5 T2 q! U! m: p+ ^5 E

联系电话:139794375589 h- W  j( P) U) m, r3 x) l

九、全国“王安石奖”书法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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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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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http://www.ccagov.com.cn/stxw/zgqsDetail.aspx?id=2fcc0f3e-c2c5-472d-91db-e9e8df4ff7c1
发表于 2013-6-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怎么又成50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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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信阳毛尖精品茶,愿与书画艺术家以茶换作品(限中书协、中美协会员),茶到寄作品。详情请咨询:18637671706;QQ:269019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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