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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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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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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看刘炳森--------六个方面是与非# O1 K1 x- f& D

0 [& i# e8 B. p2 E0 m: i0 X对于刘炳森,有些话已经在《好友梦见了刘炳森》一文中说了。这几天曹宝麟先生《我看刘炳森》一帖又在书坛掀起了轩然大波,如果我预料不错的话,曹评刘这件事将是2006年书坛最轰动的一件事,现在还只是个开始,好戏恐怕还在后头。. B8 W1 e& {; Z8 B8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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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各方观点的启发,我再谈一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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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刘炳森的字匠气有,俗气也有,但并不是一无是处,他能够通过下苦工夫,写出自己的面貌,这其实是很不容易的,他能够获得大众的认可,有个人努力因素,有时代因素,不是偶然的,对这一点,应该给予客观评价,不能捧得过高,也不能贬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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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4 Z" S; U8 k; s8 ^; I说到贡献,既要看客观效果,又要看主观态度。刘的隶书风靡二十年,有大量的粉丝,客观上他对书法的普及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客观效果而给他本人戴上太高的帽子,因为从主观态度上来讲,他并不是以弘扬书法艺术为目的有意地从事书法普及工作,他的贡献是个人奋斗带来的社会效果。掌权后他对书法事业有贡献吗?不能说没有,即使有,恐怕也不大,原因很简单,他主政的时间太短,而且在主政期间除反“丑书”及一些人事纠葛外似乎没有给我们留下太多的政绩印象。4 p& I2 `(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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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反丑书,也要全面来看,首先要看他反丑书的原因和动机,如果是出于艺术观念的不同,则其反丑书尚有可以理解之处,如果以反丑书的幌子来排斥异己,则不可谅解。无论什么动机,作为一个领导应该有一个包容度,反丑书的前提是必须符合双百方针,不能以一己好恶动用手中权力来破坏双百方针,在这方面他做的似乎不太好。7 J# S& }$ W& z" N& u% F

4 X" y( z" h7 Y- e/ O关于他的人品问题,似乎负面的评价都来源于权力争夺过程中的不择手段上,这方面的小道消息很多,但目前为止即使在互联网上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铁证,因此在铁证出现之前,对他的人品进行否定好象还为时过早。当然如果那些小道消息属实的话,那么刘的人品应该是很糟糕的。在权力斗争之外的公众中,他的名声是很好的,在很多公众眼里,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9 D$ u8 B& b2 C! `" }9 c  I

, k2 a! Z0 }$ r- \- a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财产问题。我个人认为,尽管他靠写字获得了巨额财产,但是以我观察,他财产的来路是正当的,他写的满街的牌匾就能证明这一点。他卖字的钱有没有上税?没有证据我不敢说,但似乎在这方面对他大做文章的人也不多。如果大家都不缴纳税款,对他却过分苛求,也没有太大意思。. v) `1 r3 c3 F5 M

7 g% L8 U3 V6 [+ R0 U6 h$ j我最后强调一点,就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死后评价,这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问题,对毛泽东我党在他逝世后都能进行三七开的评价,刘炳森为什么不能评价?% V# q$ f+ z- c" e! L( y: u" i

# L3 h8 y5 h& D6 C* i无论如何,千古以来的书法家中,以世俗功利衡量,刘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千古找不到第二个。
发表于 2006-6-2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兄的观点有些不太明朗,这算是顶风作案,先顶上再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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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5 F+ L% f3 h, _' m1 T, _2 Y; W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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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曹的话作为一家之言很有价值.大家都要学习他敢说话!7 h5 j5 u! b  L. t; |

, ~3 v( i2 J  P2 v( L在争论中,不是每个人都要拿出十全十美的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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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T- @/ L1 I+ V3 @对刘的评价,不是一个人的事,可以带出一大片。从策略上讲,从死人身上开始比较容易。而这绝没有道德障碍。" X0 J5 i) _- E. g1 H7 _3 x5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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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死了,特别是一个人物死了,功罪任人评说,这是自然的事!有什么了不得呢?即使家人出来抗议,也没有用。你的行为影响了社会,你从社会聚敛了那么多财富,还不能让人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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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在,诽谤者自当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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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4 a1 T% K( h9 [. p5 w) `争论在一定范围内有出入,不要大惊小怪。何怍庥回忆说,当年造原子弹,为了让大家大胆说话,充分表达观点,就规定了可以在讨论会议上骂人“放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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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j+ c) s7 }2 A( G! m/ B8 `2 y. {凡事有度,一定的约束之下,大鸣大放的好。一潭死水,圈子文化,没有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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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1 R7 r* b  M2 f$ [" h' W- I
* Z6 B& |( _/ N* \# i6 `) K/ l! ^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Y: [  L- [- k. J' D' @3 L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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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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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48 发表1 Z' t9 ?: u5 Q! T* I8 T# \; C
呆子在这里说的话,不像平常的口气。( w7 Y8 C: x' ^( I2 E

9 ]1 k: o  X( A. N# |! R% M2 W是不是别人代笔啦?四平八稳的!?观点也不鲜明!呵呵!% b% M+ U, @" T9 Z- C3 t' o! \
2 s6 t  l2 y7 n) X+ I/ u
最后一句就很不鲜明!什么世俗的观点?我看是你的观点吧?怪了去了,不能吧?
, I  Y3 X- b) Z+ \5 N
林兄,是我自己写的,我还没有堕落到请别人代笔的程度。
' L1 ]3 `. \& D世俗的观点,就是两个字,官和钱,官当多大,钱挣多少。在这方面,你能举出第二个书法家赶上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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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6-25 09:53 发表
- {4 L! P, d4 \) @+ n8 ^楼主说得很客观,支持一下; k0 D. ^: `7 ^+ T3 H8 E# A
曹那个就有点尖刻,仅就艺术批评也就罢了,对一个死人搞人身攻击就没意思了,也反证了自己心胸不过开阔,有炒作之嫌
8 Y+ |5 P; B) \4 m" Q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 B% d( \  e  [+ C, s1 z8 S8 r5 r0 y! X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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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5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6-25 14:57 发表
* p8 f" B8 R# T5 X. r1 L" q2 h2 G- e* b/ Y/ G; v$ }2 P
我以为不要求全责备!
9 \* t- Z4 o) h( W/ p* }' g+ f- `  q# q! H; X6 h
曹的文章,在此时出来,利多弊少。

, H, [8 C2 D) ^% _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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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_7 n+ `: m# f0 K- N2 G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9 [* Q' v3 j) ~5 M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 B& Q. k* |5 f3 P% f$ n# _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s+ n/ ^, A% J: H
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岳飞?
) K7 G( J* |4 R3 b4 \$ M呆子强调了铁证,很多人也如此说,这铁证已经成为了焦点,4 Z; e" H8 y8 N6 H3 X
我相信曹是拿不出什么铁证了,
* d% e* ^" s8 V6 n, s6 N8 z即使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是相信谁也拿不出什么铁证,/ r( M5 _$ a# e* a1 y; H, H
如刘的家人找到呆子,曹的这场官司想必是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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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26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6-6-25 19:42 发表
: R0 m" u* X4 L+ f4 |0 T" x2 Y呆子此文怎会失去了往日的风格?我不明白,
$ ?, D7 N' P+ n5 a写得就是一鸟所说的中庸,
) V; X% W& i' J: u. c! I不痛不痒,谁看了都没什么意见,5 @& G/ B1 A- A% o- _: l
中庸是好,可是这东西好象套到谁头上都适合,
8 b: h2 H* n- r* A评秦桧也可以这样子中庸一番,功过各5分,可是否有点愧对 ...
( D. U) j# W3 [) s/ q  j& X
看看我写的《好友梦见了刘炳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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