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541|回复: 13

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7-3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当代中国书法批判
- Y1 S5 f2 }% G! t2 h/ v$ O之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9 P0 C2 l% |5 a霍清元
& {; C  x; Y# p, o' _* \5 [6 z
4 b/ I5 T& A' O
中国书法艺术发展到今天,产生了很多有造诣的书法家,如沈尹默、林散之、沙孟海、舒同、启功、刘炳森……,这些艺术大师为当代书法家立起了一座座后人可仰视的丰碑。$ {* i( n- F% w3 {* ^

4 s" q7 w# t# C6 B同样,产生艺术大师的年代,也是产生艺术次品的年代。这些艺术次品的制造者,无论从书法功力、学识、修养、品德等方面,都不及艺术大师的万分之一,曹宝麟、华人德先生,无疑是这些人中的杰出代表。& m9 Y3 i, z% J, \) p
! N% E; B" A9 g; P+ A: n3 k
曹宝麟先生临了一辈子米字,到老也没临出东西来。看来曹宝林想从书法艺术上讨功名,从一开始就选择错了。! ^6 B3 b! S1 F4 t, p: e

7 q; S8 Y# }+ H+ Y有人说曹宝林先生是酸葡萄心态者,我也有同感。但从他的言语无序看,此君的心理上有障碍,人格上不太健全,生理上还缺乏一种至关重要的元素。当务之急,要住院治疗一下才好。
( k  @$ ]$ j- e+ ^' s% {/ v/ d5 |% g/ z  D" c+ x3 d# @
曹先生“我看刘炳森”一文,存在诸多另人费解之处。7 P2 }5 Q9 `1 e6 o; m
  i" w  P' K, Q
其一、文中说刘炳森是凭借权力寻租才爬到这一步的。你曹先生不也是想朝上爬吗?只是凭你的才干、学识、人品爬了多年没有爬上去而已。
0 f( F& X% R# s2 q* x5 {& R
: b! ?+ }+ P, o  d3 o- `其二、刘炳森在世时,你为什么不公开争鸣?炳森先生作古后,你跳出来进行污蔑和谩骂,只能说明你是个无胆无识、无才无德的小人。" i# c0 r8 D5 I4 y+ |( ]

  [- L! n5 h% w# v4 m1 @; C, B其三、你说刘先生的字“拙劣而匠气”,这就有点酸葡萄的心态了。世人都知道刘先生的字以雄浑秀丽、磊磊大气著称于世。而你曹先生的字又如何呢?和刘先生的为人相比,你差之万里,和刘先生的字相比,你还有自容之地吗。
& Y, q' o; F. ?1 l5 n5 l
5 V8 C. M* I6 z& i其四、你说刘先生“浅薄虚妄”这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刘先生待人谦和。尊老爱幼,虽然高大伟岸,人才一表,但他严以律己,一生无丑闻,这是你曹先生能做得到的吗?7 f/ W- Q) _* x
5 G& M: }. E; Q( a# U
其五、你说到刘先生以巨资沽名钓誉,此言充分暴露了你曹先生的“小人心态”,刘先生为社会捐献几百万人民币,他的伟大,他对社会和民族的贡献,是你曹先生和华人德先生能比的吗?& ^8 H0 m& f, ~: |: W5 i

2 v1 N# M, e5 u( U$ t% U- K其六、曹先生文中最后“真是老天有眼”一句,活生生的体现了曹先生恨人不死的恶徒心理。谁都知道,刘先生逝世时,天降大雪,上帝都为之动容,八宝山遗体告别之日,挽联如雪,人流如海,其情其景,是你能想到的吗?& O+ t1 g# g; h9 z1 V

9 _) ]. D1 a6 _0 K- o& D$ j8 Q5 M% S我以为,而今是“老天无眼”,才让不该走的走了,该走的还没走,活着骂已走了的人。3 |* \; C0 d) ]" E2 [! g/ Y

6 E& I9 l4 i/ h/ w- N曹先生,细想一下,你在什么地方能和刘先生相比呢?你有吗?你虽然到了“暮齿”之年,也没有搞清自己是怎么回事,悲乎曹先生。6 j' `0 D! Z6 z1 [. v0 x

& Z4 V& @) w4 T/ }$ m[ 本帖最后由 霍清元 于 2006-8-1 13:07 编辑 ]
发表于 2006-7-3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 ,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愚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理.
/ ^6 T; u. |; Y0 h' v4 D, ?不过,看问题要立体地看.
8 C4 t  c5 A! Q; H9 p+ i片面地武断地肯定一个人或否定一个人,都不对., c$ M& N( j1 P
秦桧一生中肯定也干了不少好事./ S) A( ?- T( ~! \; U
岳飞不见得没干过坏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7-3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观!-----愚石见
' a% L# Y. h. M
( r( X% j  @) {7 n+ s0 i7 M9 k[ 本帖最后由 中国书法收藏 于 2006-7-31 23:04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人处世隐恶扬善,取长补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1 09:25 发表) {- L% j9 K& p
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5 V' ?1 L( t% B. a- R  d
曹“学富五车”“学问第一”能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不简单啦8 b! h2 E' s  K# h+ \
看来“学富五车”的人看问题还是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我等就甭提啦
1 h! o8 q9 T7 B1 S  ^6 V0 n当然读书临帖无数的人可能好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8-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8-1 09:25 发表1 O, @& D6 f6 q. s
角度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准.最多是和曹站在同样的角度与高度.
$ d9 p3 y6 ], s, `/ Y- c- H
你自己曾经说学富五车,读书临帖无数。不访说得具体点,‘指导指导’我们如何。
6 w+ L4 W% o* H( ^! {;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8-1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曹宝麟文章有感

; t. @1 D( b* I$ `! M/ Y

5 s4 L( F1 F; R4 |7 x. q% D& q+ K曹宝麟先生说,在书法圈内,唯他“不太健忘而已”。我不赞同。据我所知,整个书坛,唯曹为健忘之极。首先,他健忘了他是谁,有都少墨水;其次,他忘了刘炳森先生比他人品好,比他的字好,比他的社会口碑好。: d4 s# `; ~! ]9 T  Q1 }5 }

) ]9 r+ S" j8 i1 T* B对几位当代书法大师的字体风格,社会是有传言:“舒同的圈,沈鹏的弯,启功的杆,刘炳森的砖。”这种传言,正说明这几位书法大家的作品被世人所公认。这些比喻,不是贬而是褒,是群众对书法大师真正意义上的赞同和认可。刘炳森先生的书法得以“砖”的赞誉,说明刘体隶书的敦厚肃穆,结构严谨,相比某些书家的“鬼画符”,况如天上地下之别。+ r9 l4 H& P0 `2 Y/ [
- ]2 X3 O1 U' X% m* Q  b7 O
宝麟先生其人,本人早有耳闻,一生好钻营,但成效不大,一生想出名,但世人知之不多。就其书法而言,公正的说还是处在初临状态。隶书,作为书法和艺术相对较为复杂的书体,他根本不会写,一是功力不够,二是悟性稍差,三是缺乏做学问的沉静之心。一个想在书界成名的半吊子,有什么资格去诋毁那些艺术大家呢?
% k% s% J: K6 x4 a# v. f/ h! E4 c+ V' m! q0 U! s8 H
炳森先生落款用枕腕,也成了曹先生攻击的借口。岂不知,枕腕和悬腕,纯属个人习惯,写大字用悬腕,写小字用枕腕,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再说,炳森先生对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流落在社会上的真迹,绝无应酬之作。落款用枕腕,正说明刘先生为艺之严谨态度。不象曹先生落款用悬腕,这能说明什么问题,这难道是区分书法家功力的标准吗?* g( P+ Y# |: M% P( J$ Q

: a2 g9 S2 ~3 G/ `用曹先生自己的话说“自己亦届暮齿”之年,其书法水平亦不过从“初临”到他的好友华人德所说的“一直处于极品的临书状态。”还有什么出息!一生都在临一家之帖的曹先生,看到别人成名成家,看到别人的润格年年上升,心中颇有不甘,于是乎突发奇想,在作古之前用谩骂名人的办法引起书坛和社会重视,此心此为,用曹先生本人的话说,“恐怕只能招来嗤之以鼻了”正如《红楼梦》中王熙凤说的那样:任你小子计算鬼,喝了老娘的洗脚水。哀乎,曹先生!
2 w- u0 |* D! t" k# 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