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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痴不痴——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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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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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书法网的CEO是一痴,想跟他说几句话。3 g9 {7 y' h. b# R* e  J3 V, c; f
$ I4 ~& U, m8 {3 \) A) a
本来这是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但突然点了一下最上面的25周年纪念,看见了一痴的相片,就改为了现在的题目!; u: |2 i6 Z: ~1 a1 X# q% T
4 r+ _( e4 \" n9 k3 a- M
我说一痴不痴,是因为我想提醒朋友们,一痴先生身兼两种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家的角色,一是书法艺术品商人的角色。有没有其它角色,不得而知。而商人,就不可能痴呆到哪里去!我希望一痴先生成为儒商,有道的艺商。做为这个”中国第一书法艺术门户网站“的CEO,能够较多地关注社会责任。
- w  z- c5 W, v% Y$ ?& g# @' s% t5 H2 |: ]2 `/ c
我想先就想说的话,列出几条,慢慢补充:
0 ?) Y) I1 `8 o' T& C
3 {8 L5 H0 m* P一、我以为,今年四月前后,一些网络组织提出的网络文明的倡议,又制订了一些公约,这是非常应该关注的。作为自称“中国书法第一门户网站”的书法网,却没有加入这些公约,不知道为什么?
+ r: @' r5 x' ^5 H4 ~) E
. F8 w6 [& [& {: {二、我用“门户网站 低俗链接”在GOOGLE上一搜,找到了许多批评门户网站文字。我觉得,书法网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当然,我觉得书法网不存在“低俗链接的问题,但一些垃圾帖子(请允许我对事不对人地这样称呼那些低劣的帖子)中的文字和”作品“,其对网友的作用网站并不可以完全”免责“的。1 o& S. W/ T, D$ ]
3 x  s8 |% Y+ y* h
三、我去别的网站看了,有些比较干净,常有“管理痕迹”。辩论之中虽有冷言冷语,但并不太过。我就在怀疑,书法网是不是太看重PV,放弃了一些很基本的干预?) T+ O- H# E* V% v5 g; W/ @
8 N0 B, V3 [8 m
四、我曾经提议设立类似《榕树下》网站的艺术总监,似乎有些头衔是和这个有关。那么我进一步建议,有些管理上的举动应该以公告栏或者版块置顶栏里告知网友,使大家更有亲切感。我觉得许多人是很爱护这个网站的。+ B3 K. J2 v/ B# C$ u& F& w' A
$ R- I6 a  N6 I% P( N/ [: f
五、建议给举报不良帖者以奖励。7 o! y( J/ V# K) ]. I
# F6 M! {# I0 W$ m# V, C  k8 Z
六、建议设立文明奖。进一步可以设立光荣榜,给积极分子和文明的、正义的朋友一点荣誉。
* L' }3 S! g- T+ P1 _* B; m1 y9 a& A7 z
(内容写入中). v) U- j! K1 Z

$ a8 e2 K2 M9 R% p[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11 12:05 编辑 ]
发表于 2006-9-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写呢,发什么帖呀

没脱裤子先伸腿( q( Z/ T, V; x( v. D
怪不得大家烦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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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2 a5 A2 O$ q4 D/ M* \1 A9 C
2 r, B! `& R3 c. |0 r
我第二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 m& Y# F  m4 u: j# Z3 @2 W1 W
$ k9 V' ?4 Z$ w, Q[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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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23:15 发表. T7 l  B) V: H" ], j, R
你对茅厕研究比较多!你可以继续在这方面表扬你自己!
4 \, h( Z7 ]( b5 ~/ Q
您咋知道我对您研究比较多呢?
& C# f. I3 b2 p1 y+ z) C0 V& n8 A我不仅研究茅厕,还专攻茅厕里那块石头,不怕您又臭又硬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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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三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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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春晚了,哈哈.2 T% ^& s* Y7 A3 ]9 ^9 j" F  V. p
估计弄个相声小品类第一名,没多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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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声明也没用,你还是那茅厕里那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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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身攻击不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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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9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11次声明:现在叮着我的,都是些最下等的东西——既不是傀儡,又缺乏人格——他们或者很愚蠢,或者玩脏东西,说脏话。当初咬着林荫下不放的而现在不见踪影的,可能是比较险恶的,我将花时间去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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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W  R% y, @9 J: L& h2 L$ Q. W9 H
2 e1 d* `8 E8 ^; p
林兄是被小人算计了。- k% f2 @+ d* h3 d
1 o4 ?% J/ k: d9 G& R3 `% q  z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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