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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圣手妖刀

书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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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5 12:18pm 发表的内容:
. {3 P+ |6 W) \3 Z; z* _按你说的话,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大家都来写性情啊!!唉--,真是书法的悲哀了!!
为什么自娱就一定是不讲技法,纯粹书写性情的呢?高超的技法就不能自娱了吗?羽一先生何以会有这样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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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j5 X8 h; i5 x( Z* t! k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 h3 p/ i. _$ V, J. c$ T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你看看清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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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16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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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6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这个贴子最后由羽一先生在 2004/02/16 06:56pm 第 1 次编辑]
, q, t9 G8 a6 e* E
下面引用由圣手妖刀2004/02/16 12:45pm 发表的内容:6 e! n% a  o+ M5 [
你认为“性情与技法要兼而有之”,我没有反对过哦,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切学习方法,技法等都可以不要了”这么狂妄的话哦。你可不要误解我啊。
   不会的。我是作的推理嘛。讨论时说一下,平时不说就好了。 :em02: ( }6 [7 @. A* A0 f1 u. I1 y6 B
   还要说一句:你真的要去补课!要多看点现代经典书论,这方面的知识你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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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7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书艺的目的

下面引用由羽一先生2004/02/16 12:40pm 发表的内容:
7 T7 Y/ F) J* O, v啊呀老弟!不要换概念啊!% b- [2 C2 k5 r% V
   我们开始是说“自娱”的问题,你是正方,我是反方。后来你说书法审美没标准,我说有,才有下面的所谓“技法”与“性情”问题的。2 Z! Y3 K- N  ^9 @1 D; u- l3 T
   有人说书法是“性情”为上,我说性情与技法要兼 ...
你們倆喝醉啦.從內容看:
. Q6 ^2 A! Y5 j: j! `/ `4 i"自娛"的問題沒有正方,反方. 5 N' C6 v4 }% l9 m' @
"技法+性情"也沒有正方,反方. ' U* U2 q6 Y. h3 j- h' z7 X1 l
你們倆都是讚同. 辯什么?
# n$ }- ^# K1 ?1 w/ ^1 i5 h" j4 V要辯的只是"審美有沒有共同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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