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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法传统的一点点理解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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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0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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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法传统的一点点理解之三: ~6 j: u# E! S
此篇小文在下思考再三未发表,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有些问题需要我继续作出深入的研究,其次涉及论题太多,严格来说还不具备发表的条件.但里面的一些问题在下已经以<给张飙副主席的一封信>为提发表于今年六月份的<书法报>,想必诸位老师有的已经阅过了,因此,为了不浪费诸位老师的宝贵时间,我把里面关于书法传统的内容加粗了,未加粗的就权当散论吧,不看也罢.需要说明的是;此文也不是一偏完整的,我把<关于21世纪书法发展前景的瞻望>与<21世纪的书法艺术是高雅艺术>两篇子论题保留了,但我会很快在相关专业报刊发表的,再次感谢4 j) _4 k7 A1 R3 f7 _, b: ~( ]
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是影响当今书法发展的症结所在
. M+ d& k3 K0 `4 {9 V, w冯印强, ]. A- ]) \8 z1 V
一、问题的提出
, m9 H- e; @% g" J纵观整个中国书法发展史,可以说真正的书法创作、既对书写美有意识的追求以及个人化风格书写的开始出现,几乎是伴随着书法理论同时产生并发展的。它标志着书法真正进入了艺术史时期。从此,书法理论总是围绕着书法创作而展开并指导着书法创作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个完善发展过程不但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书法史和书法传统,同时也为我们当代的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资料与史学依据。) u+ `: F" ^$ \1 \; x* H2 L
当今,书法理论研究担负着澄清书法发展脉络、构建书法理论体系、引导书法创作发展的重大使命。在它指导下的书法创作也表现出试图打破传统的创作思维定试,努力体现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开拓全新创作理念的探索姿态。可以说,作为中国书法的核心内容——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一起,共同构筑了当今欣欣向荣的书法艺术格局。
9 O3 `% f2 |# O- ^  ^' R+ B中国书法的全面复兴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为契机开始的。经过20多年的全面发展,至今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从而为社会所关注。这些成就是广大书法家与书法理论家20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它为书法艺术以全新的观念和姿态进入21世纪并创造新的书法文化生态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X. T5 z9 D9 X$ e- L- |; q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必须不可回避的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书法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全面复兴开始,至世纪末的20年始终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但这一发展速度进入新世纪以来明显变缓,也就是说近几年的书法创作相对来说没有明显的提高或突破。我们可以把这种没有明显提高或突破的现象称之为书法创作方面的“平庸现象”。去年年底,陈振濂先生在《迎接原创性时代的到来》一文中也提了书法创作方面存在的“平庸现象”,并提出在新世纪应该有“推动书法历史不断往前发展的、能够作为一个新时代标志的书法创作”。陈振濂先生在书法方面的洞察和预见另人羡慕和敬佩。但他在该文中只是提出了目前书法创作方面存在的“平庸现象”,并没有进一步涉及讨论剖析造成这一“平庸现象”的内因所在。接着他的话我再补充一句:如果我们不能剖析出造成这一“平庸现象”的症结所在,并努力加以解决,那么我们的书法创作与发展将可能继续“平庸”下去。
3 j  {% I/ M4 ~( N8 d这不是笔者杞人忧天多此一举。因为表面现象的存在肯定有其深层次的历史渊源和社会根源,必须引起我们广大书家注意并加以深思与检讨。可惜这一问题至今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我们把书法吵作的“热闹非凡”,但却在上个世纪的书法发展成就中“沉睡不醒”。按理说,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是我们处世的基本态度,可是面对这样一个影响书法发展的重大问题怎么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作出回应呢?我因此也常想,如果“平庸现象”确实存在,它的形成原因应该是多方面也是极其复杂的。比方说提前成名的书法家忙于社会应酬,无暇顾及书法创作的深入性研究;青年书法作者盲目跟风;书法理论家在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环节服务不够到位等等。
; {; m: \9 ^; g) E# F缘此,本文尝试对中国书法在上个世纪20多年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与梳理,认清它们在这一发展完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由此对新世纪带来的影响,以期尝试剖析造成新世纪书法创作出现“平庸现象”的症结所在
  t; M, T, e% C二、对上个世纪近二十年来书法发展历程的回顾' l# e7 F4 [+ `. e+ g
中国书法在上个世纪近20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成就是极其辉煌的。首先就是书法理论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书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建设与不断完善,以及书法理论研究的专业化、系统化方面。同时书法教育的展开与不断深入也是理论研究取得成就的一个方面。具体来说,则体现在书法原理、书法史论、书法美学、书法批评、书法心理学、书法教育等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其次是人们对书法理论重要性认识的增强,理论研究队伍的增大,研究内容的扩展等都是书法理论取得成果的主要内容。* f% d$ N: @* B2 p5 n; x  s
反映在书法理论指导下的书法创作方面。我们知道,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以中国书法家协会成立为契机开始至世纪末,仅中国书法最高规格的书法展览——全国展,就已经成功的举办了七届了。如果对这这七届国展举办过程进行回顾与反观,则大概就是头两届以“写好字”为标志的书法审美评判标准以及相应书家提前出局;紧接着就是第三届、第四届以同样能“写好字”的书法新秀,和以“再现传统,力求创新”、赋予书法以更多艺术创作含义的新型书家群混合登上书坛;至第五届则表现出“活用古典”的纯粹创作姿态。既然是创作,就需要思考,需要创作主体(作者)运用形象思维的方法塑造出书法作品的艺术形象,也既书法作品具有的个性。经过第六届、第七届国展的成功举办,书法传统得到空前的再现(例如曾经掀起的章草风、小楷风、文人手札风、西域残纸风、魏碑风等)。基本上完成了“写好字”向纯书法艺术创作的成功转换。书法艺术经过二十多年的复苏,至此笔墨技巧已日臻完善,并且培养出相当一批具备极高专业素质的书法家,从而形成了庞大的职业书法群体与书法创作队伍。同时,科班出身的书法家正在慢慢成长起来。这就给当代书法的专业指标提出一个非常高的要求——在今后以艺术为主导的书法里面,我们只有通过专业的理论学习与技法训练,进而对书法传统作出深入独到的理解并溶入到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去,才可能挤身于当今“专业”的书法创作队伍中去。
6 S( }5 I6 q# }  D. \书法理论与书法创作在个世纪近20年来的发展历程中所取得了极其辉煌的成就。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们在各自的发展完善过程没有留下不足、遗憾之处。相反,这些不足、遗憾是显而易见的。体现在书法理论研究方面,由于书法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起步较晚,加之书法又是本民族独立的艺术,缺乏可供借鉴的理论资料,使理论研究水平显现出相对较低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9 z& ?6 M; n, Y一是理论研究的浅显性、研究方法的单调性。主要是大多理论研究围绕着对古代书史浅层次的介绍,对古代书论一般性的解释,对古代书作的表面化分析,其中也不乏时常搀杂着对古代书史、书论的误解。研究方法则大多采用训诂、考据、总结等方法,缺乏运用现代科学的新方法,不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和问题的症结。
4 t7 v$ w. k4 B# {* W8 A! T. o二是缺乏对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同其他艺术类学科一样,基础理论应该是对创作起指导作用的“本体性”理论。落实到具体的书法上,则应该是汉字作为造型艺术的规律性研究,以及由此衍生的技法与表现等等。陈振濂的“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研究与书法学学科研究”,以及他所著的《书法美学》,高惠敏的“字体与书体研究”,邱振中的著述《中国书法:技法的分析与训练》都应该属于对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范畴。这些基础理论都尝试着对汉字的书写作为书法艺术总结出规律和原则,然后应用于具体的书法创作研究中去。这些都应该是对书法创作起具体指导作用的实在内容,表现出了上述书法理论家们在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环节上责无旁贷的专业精神。有了这些内容,我们还有必要追问考据出来米芾他妈为皇帝接过生,或者米芾穿唐装戴唐朝高帽子,因轿子低而把轿子顶上挖个洞对书法创作本身来说有什么实际指导意义吗?, K. ]# r" ^, [
但目前看来,这些努力相对于当今“博大精深”的书法理论体系来说,实在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而且得不到当今大多数书法创作者们的认同与采纳。不信,问一下当今全国各大书展中获奖的“创作高手”,有哪一位是通过上述规律和原则,然后融人到自己的书法创作之中而获奖的?
& z  o- u- Z: [* o5 Q三是把书法广义化,把书法定位过高。且看当前各大专业报刊长篇累椟的“理论文章”,什么文史哲、儒释道,经史子集、诗词歌赋,文理画论、官制民俗、武术兵法、阴阳无行、太极图说、考古鉴定……等等都能和书法扯上关系,似乎都是书法理论研究范围。笔者在此无意否认书法与中华传统文化无法割舍的某些“内在联系”,也无意否认书法作为中华文化核心的核心地位。但我要说的是:书法作为当今一门独立艺术学科,应该有它自己的独立内容。作为书法理论家,应该主力研究的是书法的本体学问,说白了应该过多关注对书法创作与发展趋势起指导作用的研究。而不应该把书法弄的神乎其神、玄而又玄、无所不包、无所不容,进而引入连书法家一看就嫌烦的“博大精深”中去。试问,这些“博大精深”的“书法理论”对当今的书法创作来说,又有多少实际指导意义呢?
8 X& ~5 J# ^( N( E书法理论研究存在的上述不足,在它指导下的书法创作方面也有着足够的反映。尽管书法创作经过20多年全国各种大型书展的成功举办,基本上完成了从书斋走向展厅、从实用书写走向纯粹的书法艺术创作、从注重形式技巧的强调走向对作品审美内涵的关照、从“大众艺术”走向“高雅艺术”的成功转换。同时,由于中国书法家协会在导向上强调“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加之考古方面书法资料的不断出土,书法传统得到空前的挖掘、开发与解读,并容入到当今的书法创作中去,从而使书法创作在新世纪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这还是不能说明这些成就就是我们所想象的,或者说就应该达到这样一个高度的。不然,我们就无法解释新世纪以来书法的发展速度相对于上个世纪近20年来的发展速度明显变缓这样一个事实。% _2 Z4 X# r  X8 B( j. Q1 i$ Y5 c
书法理论与书法创作在上个世纪近20年来的发展完善过程是十分丰富而复杂的,远非以上简短的文字所能概括。笔者从它们各自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不足作出个见性表述,旨在尝试分析出造成新世纪书法创作出现“平庸现象”的症结所在。从而使我们以史为鉴,为制定新世纪书法发展的导向性目标,提供参考性依据。
5 B8 @3 u8 V0 Q, I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事实依据及影响
( w7 u, P, S5 W; `- ]) i; B5 I由上所述,书法理论虽然在上个世纪近二十年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由于缺乏对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致使书法创作不能获得理论方面的正确指导。这就造成了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脱节的事实。这一事实现象应该是它们在上个世纪各自的发展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且进入21世纪以来表现的尤为突出,影响着当今书法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加以讨论,以期使书法理论研究科学化,并对书法创作作出理论方面的正确指导,从而使书法创作在新世纪达到一个新的合理高度。笔者认为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在新世纪以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9 b' O4 s' j/ A, E. X一、从中国书法的上层组织机构——中国书协来看,似乎对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一事实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在具体的运行发展过程中,缺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相互发展的合作运营机制,导致了它们各行其是、互不干涉的事实。从而上促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从导向上影响了中国书法的正常发展。比方说,中国书协各大展览的评审匀由中国书协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这一规定,就明确使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在上层机构被人为的“割裂”开了。. b2 Y* O7 K; ^
国家级大型书展对当今书法界来说是具有导向性的,这是中国书协领导为之作出努力所期盼的结果。而导向的正确与否是大型书展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需要我们深入研讨的重大课题,我觉得它应该有学术委员的广泛介入和参与。否则,就等于大的创作趋势没有获得理论方面的指导从而缺乏理论依据,那么它的导向性的正确与否就大成问题了。这也是每届大展过后往往引起争议的焦点问题。纠其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中国书协的评审委员相对于学术委员来说,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缺乏对中国书法发展趋势的宏观把握能力与理论资源储备(从目前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来看,有一部分部分属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兼擅者,其余则由在以往国家级大型书展中曾经获奖甚至屡屡获奖的“创作高手”组成),不能从理论上对大型书展的成功与否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估、论证与定位;二是学术委员以及从事书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家们没能参与全国大型书展的评审实施,使他们不能获取大型书展评审实施的第一手资料,缺乏对书法创作存在状态的深入认识与了解,也就不能对书法创作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理论指导。我想,如果学术委员以及从事书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家们参与了全国大型书展的评审实施,就能从理论上对大型书展的成功与否作出令人信服的客观论证与价值定位。这些结论因其理论上的深窥性与权威性令人信服,同时也就摆脱了书法界对大展成功与否的争论弊端。书法界如果再有争议的话,就应该属于纯学术争论范畴了。. h9 h3 }; t/ I( e
比方说,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这一问题。强调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作为评判依据在上个世纪有它历史的局限性与必然性。现在看来,确切的说就是从书法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这种评判依据就显现出了明显的不足,甚至对书法的发展构成了威胁,隐藏着潜在的危机。其实强调传统,就是强调书法作品不能师心自用,而是有来历、有出处、有依据、有传统的影子。书法传统是什么?概括的讲,书法传统是指在我们已经过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书法资源。说传统是无限的,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这句话只有对书家个体而言才有实际意义。对我们时代而言,传统中的每一片甲骨、每一尊锺铭、每一门碑刻、每一张烂纸可以说都有人去关注、去解读、去取法,从这一意义上来说书法传统又是有限的。既然书法传统是有限的,我们就不能期待着象出土甲骨文或简牍帛书一样,等新的传统资料出现以后才跟着创造出新的书风,这无疑等于被动地期待着奇迹的出现。试想,如果奇迹不能出现,或者说我们永远不能挖掘出新的传统资料,我们的书法就停止不前了吗?书法的路子还怎么走下去呢?看来,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可以说是永远正确的话题,但并不是时谈时新的。从书法发展的长远眼光来看,我们是否应该开始考虑开拓书法新的发展出路呢?   k/ G+ h% S% F
以上例举只是本人一家之言,需要学术方面的讨论与争鸣。但它向我们提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的社会机制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需要书法理论家的介入参与,仅靠书法家是找不到答案的。我觉得中国书协在这一方面工作做的似乎有些不够到位。我想,这应该是书法发展速度进入新世纪以来明显变缓,或者说近几年的书法创作出现一个没有明显提高的“平庸现象”的主要原因。  J( W$ C  J0 i9 D
二、理论研究缺乏对前卫与探索性创作成果的关注。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因而我们倡导创新,提倡各种形式的书法探索。当今许多书家表现出了试图打破传统的创作思维定试,努力体现书法作为艺术的本质,开拓全新创作理念的探索姿态,并努力为书法的创新发展作出许多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其实任何一种创新都是一种探索尝试的过程,它往往被传统论者理解为前卫或探索。但前卫和探索的概念是不同的,探索是指只要不游历于文字和书写这两个要素之外的任何可能性尝试。尽管这种探索对书法艺术发展方向与创作趋向不一定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甚至有的游离于书法发展链条的主流方向之外;前卫只是探索性书法中引导书法艺术发展方向与创作趋向的那一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一种形式的创新都具有探索性,只有这种探索在书法艺术发展方向与创作趋向方面具有引导作用时,我们才认为这种探索具有前卫性,对这样的创作成果我们可以称之为前卫书法。我们所说的书法艺术在当今的空前繁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书法探索在近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的惊人成就。          , ~6 Q" ]; S" m% n
作为当今的书法理论家,有责任对前卫书法从理论上加以宣传和提倡;对探索性书法从理论上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估、论证和指导,使这些探索与尝试和中国书法大的发展趋势保持高度一致。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更加开明的心态对待新生的书法创作实践,才能无愧于书法发展的延续性本身给我们这个时代带来的神圣使命。可惜这些探索与尝试目前有很多还不能够被理解接受,甚至被认为是胡涂乱抹而对其嗤之以鼻。我想这和广大书法理论家对其缺少关注有直接关系。(例如我们所说的“现代派”和“流行书风”等,其实这些探索与尝试已经融入了书法作者个人的艺术思想与创作理念,书法作者本人为此也不知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不管这些探索与尝试是否成功,或者说这些探索与尝试对中国书法的发展是否能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也无论这些流派在命名上够不够严谨,我们都应该对其加以尊重。)
& t9 F* W, U- g三、多数书法理论研究成果对书法创作起不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当今的书法理论研究虽然在各个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并且对中国书法现状与发展趋势作出了宏观的认识与指导。但目前看来,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大多还只是局限于高校。从当今中国书法创作整体来看,高校所占比例并不大甚至是很小的,全国大型书展的入选获奖作者大多文化层次偏低就是一个例证。这说明高校书法理论研究没有对书法创作起到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要不然理论研究水平那么高,为什么不能指导着自己或自己的学生在全国大型书展中入选或获奖呢?当然,这里不能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高校书法理论研究者们有着自己指导下的书法创作理念与审美评判标准。自己或自己的学生都是经过了严格“专业”的训练,写的也很好,并且能经得起理论的推敲,只是和全国大型书展的审美评判标准不太一样罢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应该进一步说明书法理论家在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环节上服务不够到位的事实。作为书法理论工作者,为什么眼铮铮的看着书法创作方面存在着诸多经不起理论推敲的弊端而无动于衷呢?理论指导实践的神圣使命哪里去了?
  ^0 F) i+ F9 @; E事实上,当今大多书法理论家属于做学问的。有着自己的课题和研究内容,这些课题和研究内容也不一定非得对具体的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不可否认,他们的治学精神是令人敬佩的。无论他们的课题和研究内容是否对具体的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我们都应该予以尊重。尊重归尊重,书法家觉得书法理论家的理论观点与研究课题对书法创作起不了指导作用,甚至和书法创作风马牛不相及。因而在当今书法界形成了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根本就是两码事。笔者去年曾经撰写一篇《关于甲骨文、金文作为书法艺术的内在依据》的小文,我当时的议题是,如果我们不能探求出甲骨文、金文作为书法艺术的内在依据,或者说不能通过现存的甲骨文、金文资料剖析出来当时书写者的审美意识以及背后蕴涵着的文化与精神内涵的话,是应该把它们排除在书法艺术之外的。带着这一问题请教于某位篆书创作获奖高手,得到的回答竟是:“我不搞书法理论”,我当时就愣了。且不说这位篆书创作获奖高手的创作成败得失,仅就我带着对甲骨文、金文书法创作有关的问题向他请教,他应该表现出最起码的关注。因为问题本身就涉及到甲骨文、金文作为书法艺术的创作与发展,属于和书法创作有关的实实在在的内容,缘何对此不屑呢?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由此可见一斑。, b6 D3 `  f4 D4 k. V& R0 n& @
缘此,笔者在此呼吁:一、提倡或重视对书法创作起积极指导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二、书法家应该介入理论研究,最起码应该关注对自己的书法创作起指导作用的理论研究,以期使自己的创作实践始终保持在大的书法发展趋势之中,从而更具有学术品位;三、从事书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家们在研究自己的理论课题的同时,兼事书法创作。使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做到有机的结合,体会到理论研究与创作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因素,从而使自己在理论指导实践这一问题上更具有发言权与说服力;四、倡导对前卫与探索性创作成果的关注,对前卫书法从理论上加以宣传和提倡,对探索性书法从理论上作出令另人信服的评估、论证和指导,使这些探索与尝试和中国书法大的发展趋势保持高度一致。五、中国书协在对书法创作起导向作用的全国大型书展的评审实施过程中,提倡中国书协的学术委员以及从事书法理论研究的理论家们的广泛介入参与。只有这样,评审过程才能够获得理论方面的指导,评审结果才能够获得理论方面的支撑并从导向上和中国书法的发展方向保持高度一致,它的学术品位也就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而使中国书法的发展达到我们这个时代应有的高度,实现新世纪书法艺术发展新的繁荣。
8 i# }+ _. ~5 A; h& G6 m" l作者:冯印强 文字
发表于 2005-10-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书法传统的一点点理解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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