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书艺公社

[独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23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朋满座噢!!

下次可要请我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绑大款混钱的和绑大碗装雅的?

不过对促进中国书法进步或许真有用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4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看不起狗腿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4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5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活动,两个字,精彩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5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曾的好,沈的字说明他还没老到工夫退步的程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5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届“开源杯”开始报名了

湖南省首届“开源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书法大赛


关于举办湖南省首届“开源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书画大赛的


通          知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繁荣和发展全省文艺事业,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六家单位将联合举办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全省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湖湘文化产业促进会


   二、承办单位:湖南开源集团



湖南省美术家协会



                 湖南省书法家协会


三、组委会:
名誉主任:庞道沐
主    任:罗成琰
副 主 任:(按姓氏笔划排序)
史雪华  朱训德  何满宗  张万秋  罗可大
袁永远  雷秉乾  黎  勇
办公室主任: 罗可大(兼)
办公室副主任:叶心予 刘  清  刘永忠  吕运涛  李日翔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内容:美术或书法作品须表达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事业的体验、感受、理解和想象,思想健康向上,创意新颖独特。
2、形式和规格:美术或书法作品在6尺以内,竖幅为主。
五、参赛对象:全省书画家及广大书画爱好者,特别欢迎农村书画爱好者参赛。
六、此次大赛分别设美术、书法作品一等奖各一名,奖金1万元/人;二等奖各五名,奖金5000元/人;三等奖各十名,奖金2000元/人;优胜奖若干名。
七、作品评选: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八、投稿有关事项:
1、截稿时间:2006年12月31日。
2、请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注明参赛者姓名、联系地址及联
系电话。
3、寄送作品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号  湖南省湖湘文化产业促进会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4650567  013755127768    传真:(0731)4650666
联系人: 刘先生   严小姐


4、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亦不再另发通知。
特此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厅       湖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湖南省湖湘文化产业促进会
                                              2006年11月22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1-28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书法网 于 2006-11-6 11:32 发表
::::沈老开笔全记录::::



沈老用这样小的笔,又握那样短,写这么大的字,当然写不好。
恐怕王羲之也不行!
用写小字的方法和姿态来写大字是行不通的。
这肯定是中国书法界的一个错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沈老的字当今独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15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