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狂草王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2-10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视觉效果还是不错的
) j  c/ L4 A' u0 Z& H* ^书法的东西还是差太多6 I9 I* |9 Y9 h
唐先生还是不错的一位演员...5 Q0 j" e5 C' G8 S5 p- h7 A! h
出这东西实属不易... :em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这字,在影视圈还可以牛B一把.
' E7 z; n; x, s& |' L9 Y$ b! ^太浮躁.
8 z' H6 f8 e  m2 y5 N, x写幅唐楷瞧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说句实话,唐就是个票友.
( y8 [- }9 s+ _+ Y全国书法水平在唐之上的要以"千万"为计数单位. :em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白扯,浮躁的玩命,感觉像国画的皴法,只宜为枯草,真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怜的中国书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ADMINOPE=纪伟|净化|奖励积分 3|所言有理|1139665073]   在国粹京剧艺术领域,受人爱戴的京剧表演艺术名家一般都不攻击和贬低票友,而是鼓励和赞扬票友,因为票友也很喜爱京剧;这样宽容的艺术和学术态度对京剧的艺术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 E; W( Z8 ^/ `0 Q
   艺术之树的常青不衰往往扎根于广泛,深厚,宽容的民族文化土壤基础之上!7 u! u  y. m2 |3 X5 J
唐国强先生爱好书法艺术!!!这是好事!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书法对书法艺术的发展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 X& b3 o8 E; ?; ^   唐国强先生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也正是中国文联领导下的书法家协会对影视表演艺术家业余生活文化价值趋向的认可和接纳,这本身并没有错!!!也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别现象!作为文艺界有才华的人才加入书法家协会,书协还是应该欢迎的。$ i. e6 ?( n, ]% q
   的确有不少学习书法的朋友书法的造诣和境界比唐国强先生高妙!!!但是现在加入中国书协的确很麻烦而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考核。; p- ~5 O( Z9 r- s7 Y
   并且唐国强先生自己多次强调:“现在自己的书法才情有余而功力不足!”大家都宽容些好了!!!- u8 e4 I, I) g: P% d( b
   字为心画,乐乃心声。这些唐先生的书法艺术作品,应该看作是唐国强先生心绪和才情的表达好了,和众多的书法高手奇才作个神游闲聊罢了!!!" o$ Q9 S0 m" f# p+ X
   当代书坛无名高手如云,寂寞能人辈出!!!民族之幸,国家之幸! :em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能不能加入中国书协还是要以水平而定,不能靠名气和地位,这样是不严肃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2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好像唐国强还被评为全国十大书法家?5 r$ ?& ]6 J6 Z/ r0 p" G
忘记是哪一年了.; Z2 F- j8 }+ T9 C" m# }- B
真是乱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14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圈书法爱好者--唐国强

下面引用由好大王2004/06/20 02:01pm 发表的内容:8 @+ i, B& `: A- t/ E
郁均剑比老唐写的好。
那个演皇上专业户的,叫啥来着?比他俩都好一点!!
% T' z; S2 K( M& C3 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