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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文中原创观点,引用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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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现 代 书 法 ”正 名 ——关于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双重关联的思辨6 K- M$ d' l- y( o;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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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浩 $ B* K6 `3 [* Q6 v
在书学理论研讨中,有关“继承传统”或“在传统基础上创新”的提法,是个时伏时起的老话题了。前不久又引起学人的广泛关注、讨论。起因虽说是关于“流行书风”大论辩所致,却有些常释常新的意味。甚或又引发一些争议,说明此话题并未完结。我却觉得非但没有完结,可以说才刚刚开启。毋须讳言,在“传统”和“现代”之间似乎存在一个理论怪圈,或曰观念误区。2 A( S2 U! S) c2 D% d! l
5 W% {2 ~7 l( r3 `+ D 直面现实——20年间,在从书法理论到实践当中,我们看到的大量情景是:持“传统论”和持“现代论”两大阵营的交锋论战。激烈程度大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势态。“传统”和“现代”成了双方交战的刹手锏、双刃剑。传统论者往往指斥现代论者没有继承传统,缺乏“传统功底”;而现代论者又回击传统论者没有“现代意识”,不思创新,并认为“在传统基础上创新”是句大白话。总之,其它具体问题的争执都源出此前提论点。双方熟是熟非,看来难以说清。本来“笔墨官司,有比无好”,然学术争鸣并非为了打嘴仗,图痛快,争高低;而是为了辨是非,求真理,寻出路。面对这种无休止混战,终究不了了之的无果局面,不禁令人产生疑问:难道传统与现代之间真得这么水火不相容吗?双方各执一词、各持一端,而又不能自圆其说,都存有对方攻击的破绽,肯定各有其局限性。我想正是这“局限性”,阻隔着论战双方向书法的艺术的更高美学境界上攀升。- ]$ Z' |* K% v0 I9 X!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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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从形而上的思辨视角,就书法的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之间存在的双重关联或交叉关系,作简要探讨,试图能对问题的深入研究有所启示或突破。$ q! p* U8 ~& q0 r) m9 h4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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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界中有“传统书法”与“现代书法”对应的提法(前者指原有样式;后者指非字非画等)。这里说的传统与现代,非指上述两者,而是就“书法传统”和“书法现代”这两个概念的链接。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传统与现代对立而言、将继承与创新分而论之,或笼统地讲传统和笼统地讲现代(其实,传统中有真传统与伪传统之分;现代中也有真现代与假现代之别)。人们又习惯称“过去的东西为传统”和“现在的东西为现代”,从而引申出“过去的东西是旧的”、“现在的东西是新的”机械认识。因之,言继承就是传统的事,言创新就是现代的事。这种把“传统的继承”与“现代的创新”割裂开来的庸常见解,在书学论说的理念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诸如什么“带着镣铐跳舞”说、“双重身份”说、“两翼腾飞”说、“两条腿走路”说乃至“保守主义”论、“新古典主义”论、“书法主义”论等等这主义那流派。看似非常在理,实则偏颇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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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3 N+ i& H ^ 那么,如何阐释书法传统、现代、继承、创新概念的关联,才符合学理的认知呢?这还得从现代书法概念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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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 B4 d" K% ]& G 现时好像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观念,一提到现代书法,即指“非字非画”一类,而真正的书法却成了“传统书法”。形成这种现象有其特定历史原因:一些搞现代艺术的人,不满足或不满意书法的现有形式和内容,作了一些“非字非画”的所谓现代艺术或边缘艺术的新尝试、探索(我以为是应当允许的)。但是,在人们还未搞明白怎么回事之前,他们就将这种新的尝试或探索“抢注”为“现代书法”。这一下便把书学研究中本来极为复杂的理论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了。他们甚至提出“现代书法”就是“反书法”、“反传统”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口号。从一般逻辑常识上看,既然是反书法,那就不是书法;反书法,反什么?是“反”书法的本质规律内容形式,还是别的什么?倘若“反”书法的一切规定性,则就不应将“现代书法”的头衔硬戴到自己头上。不是书法,还要称为“书法”,岂非自相矛盾?如若理智的话,将非字非画的现代艺术,另起个“非书法”名称,不仅能避免书学理论概念的混乱,而且有利于区别书法,以便形成自我的规定性质(因他们自己也认为与书法有本质不同)。说不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现代艺术的前景,还会相当辉煌的呢!$ i& [. S. y: V( `" Y1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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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别于“非书法”的现代艺术,即为“现代书法”正名之后,所面临的是极其重要的书学科研课题。首先要对现代书法概念进行思辨。现代书法的“现代”二字,是具历时性和内质性双重意义之定语。而书法是个总称,有其特定内涵。就历时性言,书法可称为古代书法、近代书法、现代书法(含当代书法)等。若不是这样,那现当代人写的书法与古近代人写的书法,何以分称?换一角度,历史上任何时期的所谓传统书法,都曾以“现代”之即时方式存在过,今天的所谓现代书法,若随时间推移,也会成为“传统”。而书法的艺术正是在这种所谓传统与现代的交替当中创新、变化、发展的。然而,再怎样发展、变化、创新,都是在书法的艺术本质规律基础上进行的,若背离或背弃这个基础,便就无所谓什么书法的艺术了。就内质性言,现代书法的“现代性”是一个特指,其有别于历代的传统书法。也就是通常说的于书学的理论构建和书法的艺术创作的“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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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x4 @ 再回到上面的“老话题”。我认为,继承传统的目的不是为了“克隆”或什么保守、新古典主义之类,而是为了写意创新!其与传统论者有本质区别。在中国书法这一独特艺术范畴中,言现代是不能离开传统(没有传统就没有现代),固然更不能离开创新。所谓书法的艺术发展之意义,就在于继承与创新的高、难度统一。这一点,想必能够达成共识。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如何理解书法的艺术的“传统”和“现代”上。其非“旧瓶装新酒”,亦非“新瓶装旧酒”,更非“旧瓶装旧酒”。若我们能承认传统与现代中均有优秀与“非”优秀的区别,或者说有高低之别、雅俗之分、优劣之差的话,便可将书坛的复杂现象简而化之。因此,我提出书坛存在“伪传统”与“假现代”两种现象或误区。一般地说,只讲所谓继承传统者,应视为伪传统;反之,只讲所谓现代创新者,应视为假现代。这两大“现象”虽表现各异,然其背后都存有既定的思想观念支撑,我称之为,“伪传统观念”和“假现代理论”。其实质上都属于低、俗、劣的“写字”的肤浅层次。因而,只有超越这两大“误区”,当代书坛才能出现整体提升的新局面,才能真正进入现代艺术书法领域。' ~& A' ~' h, j, j0 U8 g/ _5 f/ u%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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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特别提出和区分的是: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为使表达方便,我将书法分为实用书法(写实书法)与艺术书法(写意书法)两大类或两大传统。当然,不能说实用书法无一点艺术性,只是说其实用性大于艺术性(如古今各种书法体的美术字等);而艺术书法的艺术性则大于实用性,或只具艺术审美价值而无实用(狭义)价值。这样的界定必然有其具体标准或区分尺度。需总结带规律性、原则性的现代艺术书法美及审美的一般规定性和衡量标准。再进一步探讨出现代艺术书法的本体内核。- T/ a: T: P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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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书法,是在继承发展优秀书法的艺术传统中的创新,体现在高、雅、优的艺术审美层面。这种创新才是真正的艺术创造,亦即将崭新的时代风貌(以书家的个体性精神为表现)融通在中国书法的艺术的“共性”本质规律之中,从而达到艺术创作上的自由境界。诚然,大师级的艺术家,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只能是少数人,然在书法的艺术大师的引领下,就会出现一大批杰出的和比较杰出的书法家。实际在现当代书坛,已经有了大师级的顶尖人物,只是我们还未敢去认定罢了。还需依靠书艺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化,来予以“确认”甚或“追认”。所以,我对现代艺术书法理论和艺术书法创作事业的发展前景,持相当乐观的态度。, O$ t, p9 a; L3 @0 o
(此文投稿被纸媒枪毙)/ U8 i' m1 n ?( @% H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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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 b7 r6 E+ S( {〖后记〗本文撰写于2000年。文中有的观点已产生某些变化或深化。现保持原貌发表。
1 i$ b" g3 }6 t U( \1 t1 u% K. C 2007年春节发于《书法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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