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1277|回复: 8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2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
征稿启事

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奥运的临近。外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外语教育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在外语学习的热潮中,注重听说读写的技能而忽略外语书写已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地区外语书写教育已成为必要课程。在各级考试中,书写也是评分的重要标准。为了促进国际间学生的友谊、增强学生素质、提高学习外语兴趣、训练书写技能,增强迎接奥运的热情,更为深入地理解人文奥运的理念,由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青少年发展部、《青少年人才》杂志、英国SISU教育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
题目: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
主题:爱我中华  唱响奥运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青少年发展部
      英国SISU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北京大学李可染艺术研究会
顾问(略)
组委会主任:
雷  原 北京大学教授、人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组委会秘书长:
吴国保 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青少年发展部副主任
副秘书长:
王  力 英国SISU教育中心研究员
王立生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法律顾问:
刘文信 北京市丰台区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征稿对象:
全国各大中小学生、世界各国外语书法爱好者、所有在华留学生。
评 委 会:由外语教育界及书法界专家组成
评审原则:公平 公正 公开
征稿细则:
1、        分组
幼儿组(6—12岁)、少年组(12—18岁)、青年组(18—45岁)
(1)书写内容
语种不限,以英语、日语为主,兼顾其他小语种,选取各语种经典诗歌或散文段落、警句,限100单词以内。提倡原创作品(所有作品请附释文)
(2)书写要求
日语、韩语可用毛笔书写,其它语种以硬笔为主(大小不超过4尺整张宣纸)
(3)标签填写要求
严格按照标签内容填写,务必字迹清晰工整(见图)
2、        设奖
    根据来稿数量。每万件作品各组设特等奖10名,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300名,优秀奖、纪念奖若干。另设辅导奖\组织奖
所有参赛的学生无论是否获奖,都将得到组委会免费赠送的首页为自己作品的个性化大赛作品集一本。获得等级奖的参赛选手将被收录到中国青少年人才库,获奖名单及部分作品将在《青少年人才》杂志、大赛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3、        截稿时间:2007年6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        每件参赛作品收取5元通讯联络费,不另收任何其他形式的评审费、奖品费、证书费等费用,每人限投一件稿件。所有作品及汇款由组织教师统一通过邮局汇至组委会。
联系人:吴国保 王立生
地  址:北京大学资源西楼2411室   邮编:100080
电  话:010—62535279 62535380 传真:010—62535279
网  址:www.pkutp.com  Email:pkutp@126.com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届全国青少年外语书法大赛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部分) Judge the expert   
  
    从左依次是徐寒、唐书安、杜征麟、吕文珍     
         
        
        
        
        
        
    顾 问:
杨刘进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金开诚 全国政协常委 北大书法艺术研究所所长
邹佩珠 李可染艺术基金会会长
委 员:
辛希孟 中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书法家
郭永福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肖承运 中国少年报副总编辑
刘正成 国际书法家协会主席
曾来德 中国国家画院教授 著名书法家
徐寒北 京大学书法研究所教授
杜征麟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刘景华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杂志副总编辑
刘锋北 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吕文珍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姜丰清 华大学教授
陈传席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王浩雷 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副主任
周斌华 东师范大学教授 著名书法家
辛斌南 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刘刘墨 北京大学博士后 著名书画家
马刘啸 《中国墨》杂志主编
刘刘佳 中英文化艺术促进会秘书长




史景文 北京光明外语学校校长、中国剑桥少儿英语首创者
苏珊·马(美国)暨南大学国际学院教授
柯乃柏(法国) 法国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教授
佐藤洋一 (日本)日中友好协会会长
刘树海 中国文联书画交流中心副主任
殷延国 教育部考试中心书法等级考试项目部副主任
朱刘零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原活动部副主任
肖刘华《少年书法报》原社长
张志刚 中国少年报主任记者
陈刘新 著名书法家
刘智先 国际书法家协会理事
唐朝轶 中国书法全集编委
朱海峰 沧海书社社长
尹热风 著名书法家
唐书安《十方艺术》杂志副主编
爱丽丝(意大利)意中文化交流协会理事
邓阳智(丹麦)丹麦中国民间交流协会副会长
马埃尔洛贝斯(葡萄牙) 中葡友好协会理事
林尔玉(菲律宾) 菲律宾对外友协理事
金男泫(韩国)北大李可染艺术研究会理事

http://www.pkutp.com/2Englsh2.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4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花八门啊face9 face9 face9 face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5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9 face9 face9 face9 face9 face9 face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5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face9 face9 书法的定义都搞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3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否出结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3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2 em12 em1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6 em6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