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1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1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2606|回复: 9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4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孔子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所创立的儒家文化影响了中国乃至整个东方世界二千多年。为传承孔子思想,弘扬祖国传统书画艺术,增进全国青少年艺术交流,挖掘新世纪书画艺术人才,打造品牌艺术培训中心(班),走近孔子——全国青少年优秀书画作品展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稿。
   一、征稿对象
   全国青年、少年、儿童书画爱好者、在校学生均可投稿。征稿分青年组(18岁以上的青年)、少年组(12—17周岁)、儿童组(11周岁以下)、指导教师组(年龄不限)。
二、征稿范围
绘画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儿童画、速写、素描、动漫卡通、剪纸、工艺画等。
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请附释文)作品等。画种、字体、规格、创作时间不限。
三、征稿要求。1、投稿一律原作。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清作者姓名、年龄、性别、参赛组别、详细通讯地址(少年儿童最好是父母单位或家庭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 2、集体投稿:对同一指导教师指导下的学生集体投稿20件以上者,指导老师作品免费参展。3、集体投稿请附清单、指导老师简介、作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以便于及时联系。4、每件作品交报名费20元。5、原则上投稿一律不退,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组委会直接联系。
四、奖励办法1、各组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2、为嘉奖、鼓励书画人才,各等级获奖者均颁发精致获奖证书,特等奖获得者将免费获得走进孔子——两日游活动。3、参展作品设团体奖、辅导教师奖。团体奖按团体投稿人数和获得奖项情况评选,凡参展30人以上的团体,有资格参加团体奖评奖;辅导教师奖按辅导作品数量和辅导作品获得奖项情况评选;辅导作品在10件以上有资格参于辅导教师奖的评选;对获奖者颁发奖牌或证书。4、获奖作品将于7月15日展出并举行现场颁奖典礼活动,届时将邀请书画名家、获奖作者及家长、指导老师参加颁奖仪式。5、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6、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处理等权利。
   五、本次展览的特邀顾问、组委会、评委会由国内书画名家组成
   六、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高士其基金会
                            曲阜市委宣传部
   七、承办单位:曲阜市文化局   曲阜市孔子文化研究
   八、展览地点:曲阜孔子美术馆

   九、时间安排
1、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评审时间:2007年6月30—7月10日;3、展览时间:2007年7月15日----18日
   十、通讯联系方式
来稿及报名费请寄:曲阜市鼓楼大街中段孔子美术馆     
江继坤(收)
电  话:0537—4411268   13371215556  
邮  编:273100
发表于 2007-6-5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5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5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m3 em3 em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展,还收报名费face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5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倒贴啊em6 em6 em6 em6 em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5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3 em3 em3 em24 em24 em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走了,孔子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