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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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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


稿


(消息来源 浙江书法网)


为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浙江人文精神,全面提升浙江书法的质量和品位,发掘书坛新人,推出精品力作,全面展示浙江书坛新面貌,推动浙江书法事业全面发展与繁荣。丽水市委宣传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丽水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丽水市莲都区文联、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为协办单位。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于200712月上旬在丽水市展出。
现将征稿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范围:
   
凡全省1755周岁的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体现时代风貌。风格、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以六尺整张以内为宜。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公分,宽45公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青展”字样。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5
、来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来稿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每件作品并汇退稿费30元。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0795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大展组织机构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略)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638号群艺馆内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办公室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592522116576
联系人:兰



六、展览和评选:


1
、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35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陆维钊”奖1名(10000元);“金城杯”金奖5名(各3000元);“金城杯”银奖10名(各2000元);“金城杯”铜奖20名(各1000元)


3
、组委会将委托专业出版社出版《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印数为3000册。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4
、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册。


5
12月上旬在丽水举行展览开幕式、领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八、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
组 委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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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10220233 于 2007-7-6 14: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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