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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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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为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浙江人文精神,全面提升浙江书法的质量和品位,发掘书坛新人,推出精品力作,全面展示浙江书坛新面貌,推动浙江书法事业全面发展与繁荣。丽水市委宣传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丽水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丽水市莲都区文联、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为协办单位。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于2007年12月上旬在丽水市展出。   现将征稿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稿范围:
  凡全省17至55周岁的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体现时代风貌。风格、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以六尺整张以内为宜。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请在信封上注明“中青展”字样。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5、来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来稿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每件作品并汇退稿费30元。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大展组织机构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名誉主任:陈敏尔 林晓峰 张成祖 蒋建东
  主    任:朱关田 虞红鸣 陈瑞商
  副 主 任:任淑女 陈振濂 王冬龄 鲍贤伦 祝遂之 杨西湖 李章庸 陈必武 郑成山 赵雁君 朱元更 马千里
  委    员:叶伯军 袁长寿 胡茂伟 何元龙 傅其伦 王 克 邵星友 白 砥 刘长春 王 迅 朱昆明 汪永江 戴家妙 吴 莹 沈浪泳 沈 伟 张 索 王义骅
  办公室主任:王 迅 王义骅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638号群艺馆内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办公室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59252、2116576
  联系人:兰 巍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35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陆维钊”奖1名;“金城杯”金奖5名;“金城杯”银奖10名;“金城杯”铜奖20名。
  3、组委会将委托专业出版社出版《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印数为3000册。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4、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册。“陆维钊”奖奖金10000元,金奖奖金各3000元,银奖奖金各2000元,铜奖奖金各1000元。
  5、12月上旬在丽水举行展览开幕式、领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八、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二OO七年六月

发表于 2007-7-1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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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13 em13 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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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

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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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贺.汇寄评审费20元.给钱.给钱.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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