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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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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征稿工作已进入高潮,各省市书法作者投寄的稿件数量骤增,咨询电话十分频繁。现就广大书法作者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和我们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统一公告如下,敬请各位投稿者注意:
    一、九届“国展”的截稿日期为9月20日(以邮截为准),不会再作变动,请临近截稿时间投稿的作者尽量使用特快专递,以免耽误。
    二、作品投寄次数不限,件数不限,但每件作品皆须汇寄评审费30元人民币(海外30美元)。
    三、退稿费为每件作品50元人民币,如一位作者有多件作品退稿,需按件数汇寄退稿费。退稿时,承办方按每件作品退稿,并不是将一位作者的几件作品统一打包退稿。统一打包退稿操作难度大,请予理解。
    四、“八尺”的概念:两张四尺接驳成一张八尺屏条,也属于“八尺”。也即长度在2.70米以内,属于八尺以内。请不要超出规定尺寸。
    五、收稿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发短信回复投稿作者,请作者务必提供手机号码,已收短信者,请不要再打电话查询其他。没有手机者,如需查询,请拨打查询专用号码:020-34800239。
    六、由于工作人员任务繁重、事务繁忙,投稿者如需咨询九届“国展”的有关事项,务请先认真阅读《征稿启事》,确实有不明之处,再拨打咨询电话,并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另,不接受短信咨询,请投稿者不要向工作人员手机发送短信。
    七、作品均不要托裱(册页除外),拼贴性的作品,只需简单处理接好即可。
    八、广东书法院为收稿、登记专用工作场所,进行封闭式严密管理,不接待来访,所以请投稿者不要自行送稿到广东书法院。
    九、有关作品评审的任何问题,筹展执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不接受咨询。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筹展执委会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发表于 2007-8-29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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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0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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