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中山鼎

[独家] 楷,行,草与儒,佛,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说各理,有意思em22 em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6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中山鼎 的帖子

“不愿多说”,非不看、非不说也。
# J  E* X; b5 @) j$ h该说才说不白说,不该说则白说。说之理,大矣。5 n8 t3 m' G2 S% H! J$ V; w
“道可道,非常道”,五千言岂虚言哉!然五千言之外,非实言乎?
/ x2 A7 q- t: O2 }9 U. L# q. c4 z7 Mem22
6 }$ l4 N& \/ v  L, t, ?( ?虽有打趣之说,但趣中亦论理。理有千种,趣味乃足。* t* `: o; i1 V* s
书体认识不同或偏重不同,理异,则有趣。
2 `4 m2 D, J- y: l) r2 a' _em4 4 }$ }6 D2 }6 Z; l% z) I& m
如是,理不偏矣。
& a: T4 N) k* S. ^' h* j
% P9 N* M% }4 Q: o3 }# X得饶人时且饶人。得理、不得理,均以明理为上。9 N: d/ G$ s4 `- v/ G2 r) _
如是,人不偏矣。
- q- w! I4 I6 D, D( i5 f" h4 }# @5 w) o5 b
理与人皆不偏,和谐之至也。故可明该说不该说之时机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千年的名言谁能驳em2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过头来看看日本,在晚清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迅速崛起,取代中国成为代表东方经济和文化的主体(当然这也离不开中国及东南亚的廉价劳动力).
2 }8 g/ _7 Z4 q2 Q  L* O7 `在日本有书道,茶道,武士道......看来"道"已经奉为某种职业水平达到最高境界的标尺.( U( |( M3 z6 s3 s7 n: L* P
书法中的草书(狂草)是不是也代表了书法艺术的最高峰呢?这一段时间还没有对我的观点草书="道"这一观点有异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