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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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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二届《寿山石、中国印》大展

  2.     寿山石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印”成为北京奥运会会徵的物质文化载体,为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宏扬和发展寿山石印章艺术和寿山石文化,福建省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中国寿山石文化研究会筹备委员会及中国寿山石网站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寿山石·中国印》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 一、 总展称:中国雕刻家、篆刻家第二届《寿山石·中国印》大展;

  4. 二、 主办单位:福建省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
  5.               中国寿山石文化研究会(筹)
  6.               中国寿山石网

  7. 三、 时间及展址安排:
  8.     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日——10日;
  9.     送件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9点——12点;
  10. (篆刻作品需于200年11月10日之前寄达或送交组委会以便装裱)
  11.     展览时间:2007年11月16日——19日;
  12.     2007年11月19日上午评奖,下午3点退展
  13.     收件及展览地址:福州画院展厅(福州市于山路2号)

  14. 四、 报名事项:报名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站等方式,亦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15.     组委会办公室设于福建省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内(福建省福州市白马北路175号省艺术馆二楼)
  16.     电话:0591—87672532;传真:0591—87672532;邮编:350001;联系人:郭先生、高先生。

  17. 五、 作品范围及要求:
  18. 1、 凡新近创作的印钮、薄意、微雕、篆刻、边款等印章艺术作品均可报名;
  19. 2、 参展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技艺精湛,具有较高艺术水平;
  20. 3、 雕刻类作品大小,数量不限;
  21.     篆刻类作品不少于6件,边款不少于2件,自行粘贴于高70cm,宽45cm宣纸上,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稿件不退)。
  22. 4、 欢迎近、现代印钮及篆刻艺术的名家、名作收藏珍品参展,展品中属已故名家者不予评奖。
  23. 5、 参展作品经组委会专家组初选后入展。

  24. 六、 评奖办法:
  25. 1、 由大展组委会聘请雕刻艺术界与书画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评奖。
  26. 2、 大展仅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奖。奖项按雕刻类与篆刻类分别设立金奖(30名)、银奖(40名)、铜奖(60名)与优秀奖(若干名)四个奖项;
  27. 3、 组委会将给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未获奖者发给入选证书。

  28. 七、 收费办法:经初评入选者;
  29. 1、 雕刻类(印钮、薄意、微雕):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会员每人200元;非会员每人400元;
  30. 2、 篆刻类:每位作者只限一幅(高70cm、宽45cm)参展费50元。

  31. 八、 其它相关事项:
  32. 1、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寿山石网站及新闻媒体上公布;
  33. 2、 获奖作品拟由国家出版社出版“获奖作品集”(书名待定),所需费用另行通知。
  34.                                                                      福建省寿山石文化艺术研究会
  35.          中国寿山石文化研究会(筹)
  36.               中国寿山石网
  37.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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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函1.jpg
邀请函2.jpg
发表于 2007-11-1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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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林兄,帮我多瞧几眼!


[ 本帖最后由 林知林 于 2007-11-18 2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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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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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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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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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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