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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艺公社

【重磅】{中国书协关于九届国展的所有资料}(按省入展名单已出)最新!最快!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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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何豪太冤了。没能在特殊的环境里创作出得奖作品水平的作品,刷下了。
% q8 v8 w% A% p; F1 Z6 u; D7 y何豪太嚣张了,竞敢二次参加面试……
$ K- ]& L2 {" x9 H9 f! `0 P( m何豪可以上2007书坛新闻人物榜了em4 em3 5 r6 u4 F* q$ R4 B, t/ R
这样的事件发生,中国书协是否应该反省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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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从这件事中吸取的教训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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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7-11-22 19:02 发表 % X1 D- e; |7 u
这个何豪被折腾得够怆,如果确实不是他本人所写,他何以敢两次去现场测试?如果确实是他所写,他会不会成为孙向群第二?3 L/ Y# O& L0 k- Y  W, l
这是今年书坛的又一个重磅炸弹!!
, G" Y' y4 i4 E. C* D! [7 E
何豪的书作,无论真伪,都已演绎为“事件”!4 D8 U& Z- u# u- I$ A8 p4 B
看来“真伪”的鉴定,是要有法律依据的。
. h1 v% B2 l0 {2 ^3 X& y; o势必要有刑侦专家的鉴定文书,才能有最终定论?
( P- y" i* {0 y8 M0 y; U- B/ d公证还算不算数?公证的法律责任何在?# u2 C" f; `) R& e& w. n&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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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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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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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高!实在是高!!这老何真是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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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眠山人 于 2007-11-22 19:37 发表 0 O& I3 C# O9 h! e* M- Y  B, X6 r
拿下总比不闻不问好,表现了书协的姿态,终于给大家一个说法。
$ F6 L( p# `0 ?* F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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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何胆大?老何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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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em1 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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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查出是代笔.为啥还保留其入展资格.那么凡是代笔都能入展.取得中国书协会员资格囖.中书协大小官员脑子都进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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