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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日出出日

[独家] 书法的发展方向就是要让老百姓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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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楼主的观点。反对不求甚解妄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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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吴建军 于 2008-4-9 21:06 发表 # o, }# h" h1 ?6 l
书法的高深精妙之处如同高山之深处,云雾迷漫,% y) N1 g/ i- B  {& G9 l
故非“志”,”力“,”物“等综合作用而不能达之。
* I/ c) r" o4 x  E6 u- }6 L/ q6 u所达之人极少极少。6 ^' x, F0 V% A3 _" }7 I2 ~9 c" E) e
但一般人看不懂是特征,不是刻意追求来的,否则舍本矣!
$ e# A# J% G3 ^6 `如当代的所谓”丑书“有的人 ...
2 H3 v& q. s7 w3 a& M
所以说楼主有偷换概念之嫌。5 c) U, l! p8 E& L! }0 `4 r* l/ c( |
是为拙见。# u" C0 D% u; \
楼主呢?请出来,再谈一谈啊em13" i3 h% F- U" M+ q: N. g

% G3 l+ a1 \9 l[ 本帖最后由 吴建军 于 2008-4-13 17: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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