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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边] 北京:“书法协会”告“书法家协会”侵权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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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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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书法协会”告“书法家协会”侵权被驳回" m9 i! l0 I3 i! H8 i4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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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G. a2 a5 l  |* n0 g  由著名硬笔书法家庞中华担任会长的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以下简称书法协会),因认为浙江人王先生成立的“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书法家协会)”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故对王先生提起诉讼。近日,(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认定书法家协会并非王先生个人组建,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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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索赔10万元
$ @) ?# ]& v: W- S5 a9 w/ y  书法协会在起诉书中称,1993年5月16日,其依法经文化部批准成立了“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并于同日在民政部办理了社团法人登记,自此被确认为硬笔书法行业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
% T: E) O$ h/ M4 G  k- I  书法协会提到,王先生的“书法家协会”在全国多个城市和地区鼓吹其才是正宗的行业协会,给书法协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故起诉要求王先生立即停止使用“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这一名称从事各项活动,解散该协会,并澄清事实,赔礼道歉,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o' [0 j: ~+ T, t5 ]) |& B
  被告:协会经批准成立( [" m+ q- g' @; f* f
  王先生称,1988年“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由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青年联合会批准成立,不是非法组织。同时,他也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
/ B0 g4 u2 Z9 u  王先生表示,“书法家协会”没有冒用书法协会的名称,二者名称不同,不会引起公众的错误认识,所以并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 X) v1 F/ P  H. o! v  丰台法院经审查认为,“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并非王先生个人组建,其以“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名义开展活动也并非个人行为。因此,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起诉王先生,系被告诉讼主体不适格。据此驳回起诉。
发表于 2008-5-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1988年,俺也曾是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后来为了学业,自动退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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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告来告去有什么意思,同胞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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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4 em4 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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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2 em2 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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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em4 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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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又在炒作啊em4 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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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shufa 2007_R 2007_R 2007_R 2007_R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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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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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  c; a  G9 d6 U6 L6 K' _! E# M1 O) `$ g6 a
碰了一头土灰,  1 y  l2 C8 t9 s2 g
安逸啦, 舒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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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51)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泰安街26号 李云中6 U) G! Y0 Y# v: [2 j2 f. H
【云中网页】 http://3AAA.5d6d.com
  I8 E4 S- z( a7 }" J* ]1 Y电话:15928724271 028-86012498. z, w" R* Y. E
Email: Lyz.ca@163.com  QQ:27465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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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0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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