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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果儿

果儿视点——评说中国书协与国展(#32#43——#56继续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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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49 发表
0 @6 n2 z) T3 M% A4 K6 G" W/ ~5 |% F: _# d2 X' a  ]/ w
我们看待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谢谢老先生的劝导,我是一个可以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我对自己在论坛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希望中国书协或其他行政部门对我发表言论的产生疑义,并且与我根据法 ...
7 Z" K1 m% K7 r% i8 P$ B+ E
至少我现在还没看到书协是个“死猪”,它也没觉着烫,它依然很活跃,照样举办它的展览,接受它征稿条款的书法爱好者依然投稿。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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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54 发表 4 Q6 C4 E  h( {0 F$ ~. K
. x9 e. Q, l. k+ g: l  s% B
请仔细阅读《行政法》一书,上面有你的答案。

8 e  b. C! _" P5 V我早就阅读了,里面没有标明“全国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广告、启事,必须加盖公章并公示资格证书”的答案。也可能我老眼昏花,请您给我标出来,好接受普法教育。em13 em13 em13
# T4 M- d$ s7 r0 C
6 ?- H+ ~1 H" O( g. c' O[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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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01 发表 & t4 |% I3 M5 e/ x5 T9 b$ F
" z  t) g9 X- ^- Q  G& G  v) p
至少我现在还没看到书协是个“死猪”,它也没觉着烫,它依然很活跃,照样举办它的展览,接受它征稿条款的书法爱好者依然投稿。em13 em13 em13
1 m9 s, r( g( ]5 _0 I) \
老先生是否听说这样一句话: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让一个人疯狂。
# X8 M" y5 C1 q( D: {2 B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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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14 发表 4 t1 j3 i( X# R

9 `& C! K, w' z: m$ h我早就阅读了,里面没有标明“全国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的广告、启事,必须加盖公章并公示资格证书”的答案。也可能我老眼昏花,请您给我标出来,好接受普法教育。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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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要读的书多了,《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宪法》.我国的法律是互相关联的,希望老先生能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面的了解,有"学问"的人,一般是要先学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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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1:52 发表 & ]+ K3 {- v% c! o0 |4 t- G" V

/ w3 |1 O- e9 S* o; a, O5 f5 [5 n( `老先生对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我在这里不想回复,恐有冒犯。我希望当事人中国书协的发言人来回答我提出的上述问题。我的上述问题没有答案,老先生的分析就没有意义。

/ e5 f2 b1 _" l1 ^/ l; b你认为中国书协发言人有回答你的可能吗?因为我对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您理解的深透,所以老夫建议你作为利益被侵害者的当事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厅起诉它,立案后,他们就不得不回答你了。7 D4 ]4 M% k* N) D-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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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2:23 发表
4 a6 A/ }- W! o* x+ L. a2 |2 ^: d' g! ^" q+ X$ X& S3 v
看来你要读的书多了,《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宪法》.我国的法律是互相关联的,希望老先生能对我国的法律进行全面的了解,有"学问"的人,一般是要先学再问.
5 T1 h7 a: `3 I& d& o) [6 w
那我就慢慢学,先学了再请教你。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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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2:15 发表 ; C+ Q' h; \- O" ]$ J
1 D1 K! g  _( ]6 N, G3 A9 \
老先生是否听说这样一句话: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让一个人疯狂。/ b* Q# {! [) V3 h' K; l1 B
这是他们最后的疯狂。
) F. U9 u+ w, _& H
早年读历史的时候好象听说过,依稀记得,“将欲取之,必先与之”,魏桓子利用“欲擒故纵”的策略,打败了骄横的知伯。正应了西方的一句谚语:”上帝要让一个人死亡,就先使他疯狂。”3 J' b7 s3 U5 i- M
可在这里用不上啊,文不对题啊。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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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12:47 发表
3 O! n9 y- z- ^  d% T
: h& Z- U- d- g$ ^/ b7 p, D你认为中国书协发言人有回答你的可能吗?因为我对法律法规很不理解,您理解的深透,所以老夫建议你作为利益被侵害者的当事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厅起诉它,立案后,他们就不得不回答你了。% b$ o9 w/ @3 n1 c$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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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I$ r% k6 h4 ?$ g# p
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章就没有被告,你可以去告谁?你怎么证明你在参加的是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钱寄给谁了?作品又寄给谁了?如何证明是中国书协拿了你钱又拿了你作品?以新人展为例,启事上要求将评审费汇到私人名下、将作品根据公布的地址寄到各省书协。请问的那两个是什么人?他们能代表中国书协吗?会计法允许这样做吗?他们一共收到了多少钱?你与他们又是什么关系?启事要求参赛者将作品寄给各省书协,启事上提供的地址是各省书协的注册地址吗?收件人与省书协是什么关系?他们有省书协的委托书吗?
2 [* k/ G: K2 U( }7 h参加这样的活动,参赛者的利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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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果儿 于 2008-6-10 13:18 发表
4 s# D3 A. b* p# R/ {% `* c6 O9 K
9 Q, S1 t/ k  L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章就没有被告,你可以去告谁?你怎么证明你在参加的是中国书协举办的展览?钱寄给谁了?作品又寄给谁了?如何证明是中国书协拿了你钱又拿了你作品?以新人展为例,启事上要求将评审费汇到私人 ...
- O8 N8 g+ c, l. i6 Y7 U' s( H
是啊,局外人没法告它;参加展览落选的人,都认为它是有资格的,并不因为她在展览启事上没加盖公章而消退了投稿热情,甘愿接受他的条款,没有利益被侵犯人的诉讼请求,那他永远不回答你,照样我行我素,你的视点又能计奈它何!
9 v: r) o" i/ n( V. J/ `8 q  p我感到您好像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对着一座大山呐喊:“山啊!你身上的那棵树长得不是地方啊!得让它挪挪窝!”山理都不理。
: z4 v* ?* K1 ~5 e2 t2 I 如果你上展览收评审费办公室里责问收费的人:“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资格收费,你们代表书协吗!”他们得把你哄出来,甚至报警。
6 c$ j8 d& t' Y% u年轻人啊!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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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儿:4 ^% l& t8 O2 `
  你的视点,已经不仅仅是瞄准中国书协与国展,同时也把目光盯在了中国文联、中宣部、文化部、民政部等中央有关领导机关,其本质是全盘否定20年来在中宣部,中国文联、其中也包括文化部领导的各艺术领域的有关展览、评奖活动,你把这些活动成果比作“皇帝的新装”,而你就是那个说实话的孩子,而且言辞激烈,气势咄咄逼人!似乎中国文化艺术界从中央领导机关到具体业务部门都是法盲,他们都在干着骗人的勾当!那些数以万计的参展者、得奖者也是一些愚昧无知的人!惟独你是最清醒并精通于法律的。你试图挥舞法律的利剑,改变这个骗人的组合,并重新设计构建你理想中的、符合所谓法制的文艺大厦!你认为你这种观点能得到党和人民的支持吗?
6 l0 n6 O6 J9 s4 i' `; l( U   对党领导下的文艺工作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善意的批评都是应该的,但不能持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态度。我再次诚心诚意地劝导果儿,一定要冷静下来,重新端正自己的视点。
" {! |( A0 N: b: B5 c' X1 |# f6 L) m  不要以为我给你泼冷水,这是我对您的爱护!em13 em13 em13

% ~/ o- I9 r4 z' b; A4 @) I
2 c  T5 P5 U' z[ 本帖最后由 戴永涛 于 2008-6-10 2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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