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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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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雜誌二零零八年中國書壇中青年百強榜徵稿啓事



  “《书法》杂志中国书坛青年百强榜”活动在广大读者中取得了良好影响,其中“十佳”、“百强”、“入选”、“提名”的作者,或以出个人字帖,或以出书法集,或以专题、杂志刊登等形式陆续予以了推介。我们通过对首届活动的总结,对该活动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定位,于其持续举办有了更成熟的经验。
  在陆维钊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之际,《书法》杂志与平湖陆维钊书画院共同举办2008年中国书坛中青年百强榜,本次活动旨在发现、推介优秀书法人才,为当代书法健康发展储才。同时,增强广大读者对文化名城平湖及杰出的书法艺术家陆维钊先生更全面、深入的了解。
  征稿条件:
  1.十八至六十周岁中青年书法家及爱好者为投稿对象。
  2.每人需交三件作品,其中一件须书写陆维钊先生诗词。陆维钊先生诗词可登录http://www.phlwz.cn网站。
  3.评审费三十元。(含退稿费用)
  注意事项:
  1.投稿时请在每件作品背后用铅笔写清姓名、年龄、地址、邮编及电话联系方式。
  2.稿件及汇款(不要夹寄,请邮汇)请寄至上海市延安西路593号上海书画出版社《书法》杂志收,邮编200050。请在信封上注明“百强榜”,联系电话021—61229018、61229008转2131、3141、2151、2161。联系人,陈彤、杨勇。
  3.裱件一律不收。
  4.征稿日期从本日起至2008年10月10日止。
  5.评审将于2008年年底进行。
  评选方法:
  作品经初评、复评、终评三阶段,按得分多少前一百名排出先后顺序。具体结果通知每位投稿者。
  入选待遇:
  1.本次“百强榜”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一万元;二等奖三名,奖金五千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二千元。(以上现金奖均不含税)
  2.入选“百强榜”的作品将汇编成集,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向全国发行。第一百零一至五百名作者,刊登名单(作品将有选择地在本刊《朵云展厅》、《朵云书翰》等栏目刊登)。
  3.入选“百强榜”的作者,每人赠《现代高等书法教育先驱——陆维钊书画精品集》、《百强榜作品集》各一册。
  4.由上海书画出版社组成的专家小组,从“百强榜”中选出五位作者,约请其书写字帖,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
  5.凡参加的每位作者都赠送纪念品。(陆维钊先生书法明信片等)
  6.前一百名作者的作品不再退稿,由主办方保存,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作品将在《书法》杂志陆续刊出。
  7.前一百名作者的作品统一装裱后将在平湖等地展出。
  后援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河北省书法家协会  安徽省书法家协会 四川省书法家协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北京市书法家协会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书法家协会 陕西省书法家协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等


[ 本帖最后由 貺道人周斯澄 于 2008-7-23 22:46 编辑 ]
1《書法》雜誌二零零八年中國書壇中青年百強榜徵稿啓事.jpg
发表于 2008-7-24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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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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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书坛盛事!支持!em1 e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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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义,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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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威性的活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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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可以参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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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很多写得很好的作者,但大家可能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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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_J 2007_BH 2007_BH 2007_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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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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