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26903|回复: 12

[原创] 可笑的传统与创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传统是一个笼统的概念- ?: |- w3 {  y: t) a9 X* u: X
  创新亦然
5 [; ^: U( K5 ?8 `( T& W0 K  当别人称颂传统时,我开始偷笑8 l  C, h% [; g  a8 z
  而别人称颂创新时,我亦在偷笑
; F4 s1 a/ y, c  人心无分古今
, l% L. V0 ?) P  b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无论写何体何字,都以真实反映个人的感受为第一) }& ?3 d' t  |4 B0 e7 \0 e0 Z- y' S
  艺术家的任务就是通过作品来表达自己的内心的真实感受8 |! W) Y& T7 J( L- r1 w" y" y
  这一点并不是以简单的所谓传统或创新就能解答得了的
& Z: s, B3 g$ k" ]0 O0 o- c: j  最主要的一点仍然是——反省!2 q9 s  B. U; o5 `: j' S
em4 em4 em4 em4 em4 em4
 楼主| 发表于 2008-9-30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传统或创新为幌子来杀人的人不计其数,我是以反省为幌子杀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书法研习首先是在宁静的认识和帖近文化的传统,同时自然的展露自己的心性,奈何非要将书法做技术性的拆分,所以书坛以熟练的技术工居多也就不奇怪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应科 于 2008-10-1 18:48 发表
. P8 s9 p- O0 {4 b- P有道理,书法研习首先是在宁静的认识和帖近文化的传统,同时自然的展露自己的心性,奈何非要将书法做技术性的拆分,所以书坛以熟练的技术工居多也就不奇怪了。

& |( B  D5 M0 C4 U据我所知,熟练的技工也不多见。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盘丝大仙看见至尊宝问:神仙?妖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6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乐石斋 于 2008-10-5 13:35 发表
, b: c5 }3 j8 [盘丝大仙看见至尊宝问:神仙?妖怪?……
( R/ v! u& {+ J' n% P* j. a" a) Q
什么流行书风、古典书风、现代书风、学院派等,在绝大多数场合是被作者当哗众取宠的噱头用的。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法无新旧之别      只有好坏之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白山人 于 2008-10-9 07:47 发表
: X+ Y5 I  \& |  R书法无新旧之别      只有好坏之分

0 |" n# x, m3 l2 E: ?4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liverlu 于 2008-10-9 10:13 发表
* P3 ^1 ^  i4 M1 U0 R/ s7 H7 F7 F+ O% c

3 H. Y3 @' c* ~6 f9 W$ M7 ~说到点子上了em1 em1 em1
- w0 {0 F3 ~& i
em13 em13 em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