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灭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3:40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3:21 发表
看看上面的图片
大家就会看到
所谓呆子冒充律师根本是无稽之谈
想靠这个手段搞臭呆子
恐怕难以得逞
别恐怕
要自信
这上面也没有说你2003年通过司法局的考试啊?
天生书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3:43
原帖由 天生灭呆子 于 2007-3-5 13:40 发表
别恐怕
要自信
这上面也没有说你2003年通过司法局的考试啊?
司法考试通过律很低
我借机宣传一下
呵呵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5 13:45
em28 呆子成了热点,把我们的事也给耽误了!
要赔偿损失喽!!!
天生灭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3:48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3:43 发表
司法考试通过律很低
我借机宣传一下
呵呵
QUOTE:
现在已经没有以前的那种单独的律师资格证了,都是统一取得司法资格,可以从事律师职业.
以前的律师资格证可以是法学专业专科参加考虑,现在司法资格考虑都要求本科学历,因此,你必须取得本科学历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
看下下面的规定就清楚了:
司法部关于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
2001年7月12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司法部决定:废止司法部于2000年7月26日颁布施行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
张良
发表于 2007-3-5 14:06
无聊之举。我认为没必要再去关心书法以外的东西,埋下头好好作作学问才是正事。
何道哉
发表于 2007-3-5 14:11
不是律师就不要说自己是律师了,呆子是煮熟的鸭子,嘴还硬啊。
还真让何某说准了,真不是律师啊,冒牌地!
Anonymous
发表于 2007-3-5 14:16
http://www.sf108.com/bbs/attachment.php?aid=789477&noupdate=yes
我就是把子,呆子照准了打啊!
天生书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4:37
原帖由 何道哉 于 2007-3-5 14:11 发表
不是律师就不要说自己是律师了,呆子是煮熟的鸭子,嘴还硬啊。
还真让何某说准了,真不是律师啊,冒牌地!
我跟你说过我是律师吗?
我在哪里说过我是律师吗?
御用文人当不上
又搞下三滥了是不是
你也在堕落
掷果潘安
发表于 2007-3-5 15:21
书协工作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但不能把账记在张海一个人头上,这样不公平,也不符合实际,难道几处矿难、几个贪官就可以去责问国家最高领导,就可以拿着政府工作报告一条一条批驳吗?
天生书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5:39
原帖由 掷果潘安 于 2007-3-5 15:21 发表
书协工作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但不能把账记在张海一个人头上,这样不公平,也不符合实际,难道几处矿难、几个贪官就可以去责问国家最高领导,就可以拿着政府工作报告一条一条批驳吗?
那你就详细说说
哪些帐应当记在张海头上
哪些帐不应当记在张海头上
你来个公平的
行不行
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