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手如电 发表于 2007-3-5 15:40

中国书法收藏的身分确实可疑1

一声叹息 发表于 2007-3-5 15:46

呆子啊,呆子,还在折腾呢?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我看了近几天的发帖的情况和内容,支持张海的网友还是很多的,这说明张海还真是一个干实事的领导,虽然也有一些为你摇旗呐喊的人,但少的可怜,总的来说,你这次的恶搞是失败的,我帮你总结了一下你这次恶搞失败的原因:
1、恶搞的对象你选错了,在我们恶搞行业里挑选恶搞对象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比如象恶搞张海这样实实在在干事的名人的活我们一般是不接的,因为首先风险太大,一旦失败,不但自己会鸡飞蛋打、身败名裂,而且也会给我们恶搞行业脸上抹黑。更严重的是会引起众怒,使我们以后的业务不好开展。
2、造假的手段太平庸,让人过于轻易的识破。
3、过于相信外人,把本该自己亲自做的一些事情交与他人去做,比如冒名张建材给自己发帖,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能让一个外人知晓呢?虽然听说他是你的朋友,但象这种事,就是亲爹亲妈也不能说,非但如此,你竟然弱智到打电话说这件事,让人抓住把柄,留下了证据。弄的自己很被动。
4、你找的一些为你摇旗呐喊的托儿的素质和水平太低下,说话粗俗不堪,甚至在帖子上出现了一些污言秽语,这样会引起众多网友的反感,使本来就处于被动境地的你更加难堪,等于帮了倒忙。
    以上几条是我多年恶搞名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仅供呆子参考,有说得不到的地方还请多批评指正,希望以后我们可以多多交流,共同进步,将恶搞进行到底!希望呆子能够总结这次恶搞失败的教训,好好的反思一下。我们恶搞行业有一句行话: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给你写这个帖子的时候,隔壁传来了庞龙的一首成名曲《两只蝴蝶》“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你我都好好听听,望共勉之。

天生灭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6:31

原帖由 天生书呆子 于 2007-3-5 14:37 发表

我跟你说过我是律师吗?
我在哪里说过我是律师吗?
御用文人当不上
又搞下三滥了是不是
你也在堕落
呆子=赖子!

韩晓东 发表于 2007-3-5 18:04

呆子大哥,还在强词夺理啊,无奈是强弩之末了。

我所尊重的孙律师竟然是法律工作者,太伤自尊了!em3 em3

chnqlrhn 发表于 2007-3-5 18:04

天生书呆子
天生灭呆子
有意思的两个名字啊!!!

chnqlrhn 发表于 2007-3-5 18:07

首先:提倡言论自由

然后就是:各位都是文化人,应该多一点宽容,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5 19:02

em16 原帖由 出手如电 于 2007-3-5 15:40 发表
中国书法收藏的身分确实可疑1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5 19:03

em1 原帖由 chnqlrhn 于 2007-3-5 18:07 发表
首先:提倡言论自由

然后就是:各位都是文化人,应该多一点宽容,

曾如影 发表于 2007-3-5 19:32

原帖由 chnqlrhn 于 2007-3-5 18:04 发表
天生书呆子
天生灭呆子
有意思的两个名字啊!!!
天生灭呆子这个注册名对天生书呆子明显就是不友善。如果说天生书呆子恶搞张海主席,天生灭呆子注册时就是恶搞了。网络自由开放的平台为大家提供了抒发情怀的自由空间,但有时文不对题的纠缠如泼妇骂街样。回到主题,质疑,释疑,舍此还是少些口水为好。

天生灭呆子 发表于 2007-3-5 19:41

原帖由 曾如影 于 2007-3-5 19:32 发表

天生灭呆子这个注册名对天生书呆子明显就是不友善。如果说天生书呆子恶搞张海主席,天生灭呆子注册时就是恶搞了。网络自由开放的平台为大家提供了抒发情怀的自由空间,但有时文不对题的纠缠如泼妇骂街样。回到 ...

曾先生,说实在话你真让我失望!
我承认我是在恶搞!
但是你竟然可以欢迎呆子恶搞张海先生
而对我恶搞一下呆子
这是什么道理?
难道这就是你的正义吗?

什么叫友善
对待恶搞的人你要用佛教的方法吗?
页: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查看完整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