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这个发言,我的眼前蹦的出的是一个受了冤屈而实在又说不清,看到明明是罪犯的人却正和他所纠集着一帮人在旁狂笑(真实个人想象有不对胃口,的说声抱歉),没有办法,只能击鼓喊冤请求上官能给予公正调查
·从这个发言,至少我们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判断书法收藏冒充张建材的不可能
·让我纳闷和满怀疑问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简单就可以证明自己清白的不是呆子呢?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在这方面应该比我们搞书法的要懂啊
·更让我不解的是,到现在这个发言呆子没有给正面回答,书法江湖也没有给回答,广大网友也没有给以支持,这样正常吗?正义吗?对于一个这样公平的调查申请竟然没有人支持,这是怎样的让人寒心的书法网络啊!我不明白,你也不明白吗?书法网的广大网友啊,你要是真公正真正义应该怎么做? 原帖由 曾如影 于 2007-3-7 20:32 发表
恶搞为天生灭呆子般。还是停止吧。天生灭呆子明摆着恶搞天生书呆子,论坛的的总固顶帖子成了恶搞的自由市场。
谁是恶搞之源?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难道在这书法网络
也有这种看得见的
黑势力!
毫无疑问
我注册"天生灭呆子"就是冲着书呆子来的
大家可能非常不赞同我的做法
尤其是这里有大帮宠拜呆子的人
但正由于你们的宠拜才诞生了今天的呆子
呆子的观点难道都对么
呆子的行经真的是光明的么
我们对呆子真的要这样一味的溺爱下去么?! 既然如此
我们比比
我--潘邦达
家住贵州省金沙县所以有--jspbd
你呢?是谁? 请“书法江湖”网站负责人主持公道,给广大网友一个交代!
“天生书呆子(孙宝晶)伪造中国书协张海主席的回信”一事已在书法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网友们都想知道真相。而“书法江湖”网站管理员的手中握有最重要的证据:天生书呆子假冒张海主席的秘书张建才先生在书法江湖注册的ID“张建才”的IP地址。
据我分析,天生书呆子假冒张建才先生发贴的时间是2007-3-2 10:46 ,而给我打电话的时间是2007-3-2 10:50,电话号码是:010—62688155,这个电话号码是孙宝晶(天生书呆子)工作单位的,从发贴到打电话间隔只有四分钟,因此可以断定天生书呆子是使用单位的电脑上网发贴,IP地址就在他的单位。因此只要“书法江湖”网站负责人公布“张建才”的IP地址就真相大白了!
伪造领导人信件的性质是恶劣的,必须在道义上予以强烈谴责,触犯法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书法江湖”是我敬重的知名书法网络媒体,在公开媒体上发布来源不明的所谓“中国书协张海主席的回信”,网络媒体负责人必须予以澄清,向广大书法网友说明事实的真相!
卢杲
2007-3-7
江湖不回应书法收藏的几种可能(仅为个人推断,仅供大家参考)
·作为网站只有在接到公安等司法部门的要求时,比如配合办案调查等可以向他们提供IP 除此之外,应该是要保护个人隐私而不应该无故将个人IP 地址公告出来,
事实上他们就是在这样做的:
书法江湖 (总版主) :书法江湖管理员从未接到当事人的电话说明是否张建才先生本人回复。
ip地址,经查,无法作出准确判定。
卢杲 :请公布"张建才"的IP地址.我们会到当地核实的.谢谢
书法江湖 (总版主):书法江湖网站有为所有注册会员隐私保密的义务,如需查询,只有公安部门凭必备法律手续方可查询。
卢杲 :其实IP地址并不是什么保密的事,版主就可随时查看,为什么不肯公布?难道ID"张建才"与"天生书呆子"是同一个IP地址?
书法江湖 (总版主) :书法江湖同其他网站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会员的ip只有坛主可以查阅,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会员隐私。
卢杲 :您的意思是"就算张建才与天生书呆子是同一个IP地址,也属于会员隐私,就算知道了会员天生书呆子伪造张海主席的信件也需要保护?"
书法江湖 (总版主) :此帖已经回复详尽,两小时后删除。
·当然在没有公安等介入的情况下某些特权和关系特别的人也是完全可以通过一个电话或一个短信就可以知道相应ip,哥们嘛,这点问题算什么,江湖可以对卢杲先生将第一条正当的理由,但是也可以给呆子以本条的方便(仅为猜测),简单例证:比如发表于 2007-3-6 17:14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揭开何道哉的画皮!
以何道哉名义发的文章,其实不是这个何道哉写的
而是河南的一个身份不低的马屁精写的
他的名字我伺机公布
这篇文章应该没有得到张海的授意
属于事后邀功请赏的那种
只不过他对自己的文笔过于自信
以为文章发出会出现扭转乾坤的效果
结果投机不成反失一把米
给堕落的张主席脸上又抹了一把灰
张海若知道
不气死才怪
这样水平的马屁精
想再获得更大的提升空间
不可能吧
至于网络上的何道哉
根本就是个小角色
小混混而已
从这段话的口气中书法收藏和广大网友没有感觉到什么吗?
这段话的背景可以用一句话概言:呆子和江湖的关系那是老好了!这事地球人都知道.
相对比这样的结果,我说:收藏先生,我很同情你!
·如果这个IP 是收藏先生的,自己要求公开自己的IP 是应该得到满足的吧!由此也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张建材的IP 不是收藏的IP
·如果这个IP 是呆子或是张建材或是其他人的,网站出于保护是要"保护"的! 再告"书法收藏"
·查IP是可能的但是你不要以为这是万能的!还有其他各种可能让你继续背负冤枉
一:技术调换IP 地址,这对你一个作为科研人员来讲应该明白吧,这对一个一般网络技术就能轻松办道
二:在一个公众网吧注册(你仅从时间上来来判断还是不行的),方法和简单,比如我和你通个电话,我的注册IP 就成了上海某个网吧的了em4 em4 em4
三:就算人家没有计划如此周全但是凭借和网站老好的关系还可以有各种脱身之法,你想想大家也可以想想,为什么这个张建材到现在只在江湖注册?既然目前这个事件已经在各大网站展开,声明应该在各大网站同时声明啊!再说如果真是张建才,他至少可以像呆子说的到自己在书法家网站的个人工作室来个声明吧!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明白人都来明白一下! 原帖由 jspbd 于 2007-3-7 21:04 发表
既然如此
我们比比
我--潘邦达
家住贵州省金沙县所以有--jspbd
你呢?是谁?
尊敬的:潘邦达先生
一直在回帖,迟复了!
你提出的这个比啊,真让我为难em4 em4
比如我可以这样说
我
山东济南
何天生
我说这是真名
你也可以不信
知道我叫何天生
又和知道我的网名"天生灭呆子"有是区别?
em13 em13
恶搞"专家"在这里!!!!!
一声叹息初级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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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3-5 15:52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呆子啊,呆子,还在折腾呢?让我说你什么好呢?我看了近几天的发帖的情况和内容,支持张海的网友还是很多的,这说明张海还真是一个干实事的领导,虽然也有一些为你摇旗呐喊的人,但少的可怜,总的来说,你这次的恶搞是失败的,我帮你总结了一下你这次恶搞失败的原因:
1、恶搞的对象你选错了,在我们恶搞行业里挑选恶搞对象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比如象恶搞张海这样实实在在干事的名人的活我们一般是不接的,因为首先风险太大,一旦失败,不但自己会鸡飞蛋打、身败名裂,而且也会给我们恶搞行业脸上抹黑。更严重的是会引起众怒,使我们以后的业务不好开展。
2、造假的手段太平庸,让人过于轻易的识破。
3、过于相信外人,把本该自己亲自做的一些事情交与他人去做,比如冒名张建材给自己发帖,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能让一个外人知晓呢?虽然听说他是你的朋友,但象这种事,就是亲爹亲妈也不能说,非但如此,你竟然弱智到打电话说这件事,让人抓住把柄,留下了证据。弄的自己很被动。
4、你找的一些为你摇旗呐喊的托儿的素质和水平太低下,说话粗俗不堪,甚至在帖子上出现了一些污言秽语,这样会引起众多网友的反感,使本来就处于被动境地的你更加难堪,等于帮了倒忙。
以上几条是我多年恶搞名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仅供呆子参考,有说得不到的地方还请多批评指正,希望以后我们可以多多交流,共同进步,将恶搞进行到底!希望呆子能够总结这次恶搞失败的教训,好好的反思一下。我们恶搞行业有一句行话: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给你写这个帖子的时候,隔壁传来了庞龙的一首成名曲《两只蝴蝶》“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的玫瑰……”你我都好好听听,望共勉之。
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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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7 18:54资料 文集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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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网 | 书艺公社 | 交流论坛 » 【当代书坛、印坛评批】+【书论印论争鸣】
看看,"奴性" "书法是个屁 大家快装B" "书法是妓女" ..............................
em9 em9 em15 em15 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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