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楼主: 网站编辑

少许——张培元旧作新集网络展(答谢网友作品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2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品集已经收到,而且张老师给题了字,十分感谢!
新年大礼啊,感激之情无语言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3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张老师作品集,更得到张老师的上款题签,深感厚爱!十分感谢张老师和各位工作人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5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品集已经收到,而且张先生给题了字,十分感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观鹤堂先生其人其书
    知培元君在五六年前,先生主持“梁披云”杯首届书法赛事,我有幸入选并得先生签名本作品集一册,时始观先生书,虽寥寥几字,却远离时风,一尘不染。以后数年间尤其关注先生,其艺其人日益被世人推崇,为业界所重,愚以为先生为艺处世独步艺林,过人之处有三:
     一是秉承师愿,举“书谱社”大旗身体力行弘扬汉学,传播书学,举办赛事注重学术,编纂刊物视野独到,期间磨砺心志,丰富学养,广交名士,奖掖后学,可谓心志高;
     二是一心向佛,简行修为。先生虽终日以书做伴,却不以书为拌,追逐名利,公务之余皆读书养性,作书静心,日积月累,胸中自有一轮明月,宠辱不惊,可谓心性高;
    三是心手合一,书为心迹。先生之书无牵丝顾盼,无浓淡干湿,只是一味的简净朴实,自然天真之处不失圆润与浑穆,率性而为处禅意十足,观其人其学再观其书,天人合一是也,是故心手双畅,可谓心境高。
    先生之书探究师承已不局一家,观其体貌更不局某体,若知其道由,当读其人识其学方能悟其书,“技近乎道”,懂先生书便明其理也。
                                                               大可居士    识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可居士 于 2013-2-25 13:37 编辑

观鹤堂先生其人其书
    知培元君在五六年前,先生主持“梁披云”杯首届书法赛事,我有幸入选并得先生签名本作品集一册,时始观先生书,虽寥寥几字,却远离时风,一尘不染。以后数年间尤其关注先生,其艺其人日益被世人推崇,为业界所重,愚以为先生为艺处世独步艺林,过人之处有三:
     一是秉承师愿,举“书谱社”大旗身体力行弘扬汉学,传播书学,举办赛事注重学术,编纂刊物视野独到,期间磨砺心志,丰富学养,广交名士,奖掖后学,可谓心志高;
     二是一心向佛,简行修为。先生虽终日以书做伴,却不以书为绊,追逐名利,公务之余皆读书养性,作书静心,日积月累,胸中自有一轮明月,宠辱不惊,可谓心性高;
    三是心手合一,书为心迹。先生之书无牵丝顾盼,无浓淡干湿,只是一味的简净朴实,自然天真之处不失圆润与浑穆,率性而为处禅意十足,观其人其学再观其书,天人合一是也,是故心手双畅,可谓心境高。
    先生之书探究师承已不拘一家,观其体貌更不拘某体,若知其道由,当读其人识其学方能悟其书,“技近乎道”,懂先生书便明其理也。
                                                               大可居士    识拜

830000  新疆乌鲁木齐友好北路167号新疆艺术中心    张琦  1311991505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7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张老师的作品集,题签真是精彩,爱不释手。真心致谢,问张老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7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27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梦奇撰联敬谢张培元先生赠书《少许》

               华篇载梦香千里,
       学海钩奇益万方。

佳节元宵前夕,喜获《少许》赠书。中有先生题款,梦奇感激良多。今嵌“华学梦奇”,戏作一联敬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29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张培元老师书法新作网络展圆满成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